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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市场监管领域“首错免罚”清单出炉 11大类77种危害后果轻微违法行为可“首错免罚”

发布时间:2021-10-27 17:12 信息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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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邵阳市市场监管领域危害后果轻微违法行为首错免罚清单》(以下简称《首错免罚清单》),市场监管领域将率先对11大类共77种危害后果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错免罚”,让市场主体真正感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有温度的执法”。


    “首错免罚”,是指在市场监管领域内,对符合市场主体初次违法、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市场主体自行改正或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三个条件的违法行为,给予免除行政处罚的创新监管方式。


    《首错免罚清单》分为注册登记,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广告监管,电子商务管理等11个大类,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未在广告中表明出处,但引证内容合法有据;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没有违法所得,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但没有违法所得等77种危害后果轻微违法行为。


    《首错免罚清单》明确规定,针对适用市场监管领域“首错免罚”情形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指出违法行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提出整改要求,建立整改帮扶档案,帮助企业规范提升。对已经适用“首错免罚”但当事人没有在期限内整改到位的,执法人员应视情形依法定程序采取必要的监管或处罚措施。同时,对法律明文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情形,不得以首错免罚作为不予处罚理由;对依法必须予以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不得以首错免罚为借口不予行政处罚。


    邵阳市市场监管局表示,“首错免罚”在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精神、创新监管方式、推行温情执法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是我局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相关精神的重要举措,将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起到积极作用。下阶段,我局将加强教育培训,让广大监管执法人员全面把握“首错免罚”工作要求,将其落实到日常监管执法中。对“首错免罚”清单上所列的初次违法行为,也将通过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告诫约谈等措施,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曾少石 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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