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平台建设攻坚方面
1.支持县市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对建成备案通过的省级新型 研发机构,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 30 万元奖补支持。 {《关于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行动方案 (2022-2025 年) 》 (邵 市科组办〔2022〕3 号 ) }
2.支持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 (备案) 的国家级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市财政给予一次性 100 万元奖补支持。 {《关于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行动方案 (2022-2025 年) 》 (邵市科组办〔2022〕3 号 ) }
3.支持检验测试平台建设。对工程机械特种设备、新型显示 功能材料等领域,以及园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 业链上新获批的省级创新平台,每家给予不超过 20 万元奖励。 {《邵阳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平稳增长的若干财政支持政策》 (邵 市政办发〔2022〕12 号 ) }
4.支持工业设计。对工业设计平台为制造业提供服务在全省 成效突出的,支持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企业或平台奖励,每家申报 奖励不超过 50 万元。对获评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 究院,每家给予不超过 20 万元奖励。对在 “潇湘杯”工业设计 大赛中获奖的企业,每家给予 5 万元奖励。{《邵阳市促进先进制 造业平稳增长的若干财政支持政策》 (邵市政办发〔2022〕 12号 ) }
5.鼓励民营企业创新转型。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研发创新平台,由市财政给予 100 万元资金支持;对园区主导产业、特色产 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链上新获批的省级创新平台,由受益财政给 予 20 万元资金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 由受益财政给予 20 万元奖励。对列入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项 目的, 由受益财政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 5%给予不超过 500 万元的奖励。{《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邵市办发〔2022〕6 号 ) }
二、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攻坚方面
6.支持“揭榜挂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市财政科技专项资 金原则上每年立项支持“揭榜挂帅”项目不超过 3 个,每个项目 支持 100 万元。{《邵阳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邵市科组办〔2022〕1 号 ) }
7.支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展。支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和科 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对认定合格的产业技术 创新联盟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奖补支持。 {《关于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行动方案 (2022-2025 年) 》 (邵 市科组办〔2022〕3 号 ) }
8.支持先进制造业稳定有效投资。对先进制造业中高新技术 企业在本市范围内的银行获得的固定资产贷款,按照其基准利率 (LPR) 计算,给予 50%的利息补贴 (省、市贴息不叠加) 。对 获批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对象) 的产业集群促进机构按省 级奖励资金实行 1 ∶ 1 配套奖励。对当年度实施技术改造项目、 新购设备总金额 500 万元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按购置费用的 7%进行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邵阳市促进先 进制造业平稳增长的若干财政支持政策》 (邵市政办发〔2022〕 12 号 ) }
9.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赋能。对获工信部认定的两化融合管理 体系贯标标杆企业,每个给予不超过 20 万元奖励。对列入省级 “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 “上云上平台”标杆企业,每个给予 5 万元奖励。 {《邵阳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平稳增长的若干财政 支持政策》 (邵市政办发〔2022〕12 号 ) }
10. 支持制造业智能化升级。对获省军民融合重大示范项目 认定的企业,每个项目给予 10 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智能制造 标杆企业,每家给予 10 万元奖励。对获得智能制造标杆车间的 企业,每家给予 5 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三 化”重点项目企业,每家给予 3 万元奖励。 {《邵阳市促进先进 制造业平稳增长的若干财政支持政策》 (邵市政办发〔2022〕12
号 ) }
11. 支持平台经济应用。对获工信部认定的工业互联网试点 示范项目,每个给予不超过 20 万元奖励。对列入省级工业互联 网平台企业,每个给予 5 万元奖励。 {《邵阳市促进先进制造业 平稳增长的若干财政支持政策》 (邵市政办发〔2022〕12 号 ) }
12. 支持优质资源“引进来” 。对制造业企业总部、核心子 公司、国家级省级重要平台、重大产业交流活动落地邵阳,按“一 事一议”方式给予大力支持。 {《邵阳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平稳增 长的若干财政支持政策》 (邵市政办发〔2022〕12 号 ) }
13. 支持企业技术研发创新和升级改造。对符合条件的从事 废旧钢铁综合利用的规模工业企业和限上商业企业享受奖补支 持。对当年实缴税收 1000 万元以下 (含 1000 万元 ) ,按其当年 形成的地方可用财力的 20%进行奖补;对超过 1000 万元,每增 加 100 万元,奖补比例增加 1 个百分点;对超过 5000 万元 (含5000 万元),按其当年形成的地方可用财力的 60%进行奖补。{《邵 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我市废旧钢铁综合利用产业高质 量发展的通知》 (邵市政办发〔2022〕10 号 ) }
14. 落实税费政策。对进入先进装备制造、 电子信息、新能 源、特色轻工、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现 代农业等主导产业领域的民营资本,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过 2 亿元或年产值超过 3 亿元的,由受益财政从正式投产年度起 5 年内,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每年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资金奖励。{《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邵市办发 〔2022〕6 号 ) }
15.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对首次上规入库且三年内不退规的 工业企业,由受益财政一次性给予 5 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 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的企业,由受益财政一次性 给予 50 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省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 “单项 冠军”的企业, 由受益财政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奖励。对龙头企 业新引进的供应链产业链企业,投产后第一年由受益财政按照 “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资金奖励。对首次 获得 “湖南省民营企业 100 强” “新湖南贡献奖”称号的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 50 万元奖励。{《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邵市办发〔2022〕6 号 ) }
三、人才强基攻坚方面
16. 支持培养引进高端科技人才。对新型研发机构培养引进高端科技人才,落实宝庆人才行动计划支持政策。鼓励高端、紧 缺科技人才“多点执业”,鼓励科技人才 ( 团队) 创办新型研发 机构。鼓励新型研发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 作。对获得省创新创业大赛一、二等奖和全国赛一、二、三等奖 的企业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直接申报“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对获得市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企业创办者、实际控制人或符合条 件的项目负责人,优先推荐为“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关 于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行动方案 (2022-2025 年) 》 (邵市科组办〔2022〕3 号 ) }
17. 降低要素成本。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 难人员和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 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每人 1000 元的一次性岗位补 贴。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邵市 办发〔2022〕6 号 ) }
18.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人才申报 “湖湘青年英才”“省百人计划”“企业创新团队”“小荷人才 项目”“科技人才托举项目”等人才项目。开展企业高端人才到 高校担任“产业教授”、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到企业担任“科技副 总”试点。 {《邵阳市科技体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 (邵市政办 发〔2022〕24 号 ) }
四、创新成果转化攻坚方面
19. 支持科技要素市场建设。对验收合格的县市工作站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奖补支持。 {《关于加快新 型研发机构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5 年 )》(邵市科组办〔2022〕 3 号 ) }
20. 支持企业上市和直接融资。对拟申报上交所、深交所或 北交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分三个阶段给予每家企业 200 万元补 助。对在上交所、深交所或北交所首发上市、借壳上市的企业, 上市成功后,市县受益财政给予 500 万元奖励。对在上交所、深 交所或北交所上市的外地公司将注册地和纳税地均迁至我市的, 采取 “ 一事一议”方式,给予 500- 1000 万元奖励。对在 “新三 板”挂牌并实现融资 ( 非股权转让和发行私募债) 1000 万元以 上的企业,或在湖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科技创新专板、标准板及 成长板挂牌并实现融资 (非股权转让和发行私募债) 300 万元以 上的企业,按其实际支付中介费用的 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累 计补助不超过 50 万元。上述奖励补助由市财政和企业所在县市区财政各按照 50%的比例承担。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
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邵市办发〔2022〕6 号 ) }
21. 支持引进民营企业总部。对在邵新设总部的企业,采取 “一事一议”方式,由受益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 5000 万元补助。 对新引进总部和重大项目在资源配置、要素保障等方面采取“一 事一议”方式给予扶持。对引进客商来邵投资 2 亿元以上 (外资 3000 万美元以上) 重大产业项目或 “中国民营 500 强”企业工 业项目,在资金到位、企业建成投产后,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由受益财政给予突出贡献者 (不含政府部门及公职人员) 奖励。{《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邵市办发〔2022〕6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