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教通﹝2018﹞260号
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寒假前后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科、教科体)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8年秋季学期即将结束,为加强假期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管理,确保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现就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19年寒假前后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定于2019年1月25日(农历腊月二十)放寒假,2019年上学期定于2月18日、19日(农历正月十四、十五)报到,2月20日(农历正月十六)正式开学上课。
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中小学校放假前要认真组织好期终考试工作(期终考试时间不得早于1月19日),严肃考纪,端正考风,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考试的信度和效度。
三、放假前,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针对寒假期间的气候特点,重点加强用火用电、乘车乘船、防冰冻、烟花爆竹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通过家长会、微信群或QQ等方式,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加强孩子寒假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寄宿制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学生离校事宜;要全面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对查找出的问题,建立隐患台账,迅速落实整改,防止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要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做到有安排表、有值班人员、有领导带班,加强巡查,确保学校财产安全,确保上传下达,政令畅通(市直学校安全保卫值班表请于2019年1月18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维稳科)。有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利用假期做好车辆检审、维修和保养工作,春季开学前,要组织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确保春季开学安全运行。
四、放假前,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会议,教育广大教职工在假期须遵纪守法,不得有参与购买地下六合彩、传销、违规借贷、违规打牌、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紧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新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党的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好校园和谐稳定。
五、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湘教发〔2018〕2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等规定,严禁学校在寒假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复习班、辅导班;严禁在职公办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家长组织的补课活动;严禁在职公办教师替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补课、培训。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严肃查处,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六、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安排寒假期间工作,加强对学生假期生活、学习计划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合理布置学生假期作业,严格控制假期作业量,确保学生在假期有充分休息和自主安排活动的时间,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增强体质、适合学生自主完成或在家长指点和简单帮助下能完成的实践性、探究性作业。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还要根据当地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本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乡村学校少年宫以及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就近、方便、有益的实践活动项目,满足学生假期校外活动需要。要充分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少年儿童等特殊群体孩子的假期活动,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
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研究本地大班额现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质生源外流等教育热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落到实处。要继续有针对性的做好家访劝学工作,落实控流保学措施。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2018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肯定成绩,查找问题,明确努力方向;要根据学校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谋划2019年工作目标、任务与工作思路,为做好新一年的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八、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做好下学期开学教材及教参、教辅资料等准备工作,确保学生正式上课前到书,教辅材料严格按照“五限”原则征订。
九、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得自行变更放假和开学时间,如遇冰冻等极端天气,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适当调整。有关学校因各类国家考试提供考场而影响课时计划的,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补足所耽误课时,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十、特殊教育学校放寒假时间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邵阳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