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教通﹝2018﹞67号
关于印发《2018年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方案》的
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科、教科体)局,市直各初中学校(含民办):
现将《2018年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邵阳市教育局
2018年4月3日
2018年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及市教育局《2018年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邵教发﹝2018﹞17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试依据
根据教育部九年级物理、化学及八年级生物三科课程标准,检测学生的实验操作技能。
二、组织管理
市、县(市、区)考试工作在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领导小组,由基础教育科(股)牵头,市、县(市、区)教育装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纪委驻教育部门纪检组负责监督执行。
三、考试对象
2018年全市八年级、九年级在籍在校学生。
四、考试范围
八年级生物及九年级物理、化学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每科4个试题,参加考试学生根据抽签结果确定考试试题。
五、考试时间
三区及市直学校(含民办):2018年5月8日至5月9日。
各县(市):2018年5月22日至5月23日。
六、考点要求
1.考点的基本条件:重视实验教学工作,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服从统一调配,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有理化生专用实验室及专职管理人员,物理实验室通电到桌,生物、化学实验室通水到桌,每个实验室能开出16组以上的分组实验。
2.考点申报:凡需要设立考点的学校,必须符合考点的基本条件,市直学校(含民办)向市教育技术装备所、各县市区学校向县(市、区)教育装备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定为考点。
七、考试方法及要求
市直学校(含民办)实验操作考试由各学校组考,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实验教师由各学校自行安排;没有组考条件的学校,由学校组织好学生在市教育技术装备所的安排下参加考试。县(市、区)的实验操作考试由各县(市、区)自行组考,市教育局只安排人员巡视。
1.考试时量:每科考试15分钟,统一进场和出场,不准延时,不准早退,迟到5分钟(含5分钟)以上者不准入场。
2.报名要求:市直学校(含民办)由各学校统一报名,县(市)及三区的学校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报名,4月12日完成报名工作。市直各学校按学生学籍证号码顺序将参考学生名单发至792372478@qq.com;县(市、区)只需要上报参考人数。
联系人:肖爱玉,联系电话:18975981779。
八、考试程序
1.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试题由全市统一命题、印制、分发。
2.市教育技术装备所在考前1周内书面通知各考点考试需要准备的理化生实验仪器及药品材料。
3.每科有4个考试实验题,每个考场配有一名工作人员和一名实验教师,在考前由工作人员安排抽签决定每组考生所做的实验题。
4.每个考室安排3名监考老师,其中1名为主监考。主监考负责本教室全面监考及全场考试中疑难问题的解答。
5.每科总分为10分,计分单位为0.5分。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要求,观察每一考生的实验操作和记录,根据每一分值,分步计分,并统计总分,每一组考完后监考老师签名,交本考室的工作人员保管。记分表不得擅自涂改,涂改后分值记0分。特殊情况需纪检监察人员签名认可。
九、成绩评价
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评价成绩。理化生三科共计30分,每科计10分。
十、收费标准
按湘价教(﹝2013﹞9号)文件,每生每科收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