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上午,在新宁县纪委会议室,根据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研究意见,县纪委副书记唐基俊对县安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经信局及麻林乡政府等5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问责。
6月28日下午,省第二环保督察组现场一组进驻新宁进行现场督察,督察期间,要求新宁县办理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14件信访交办件的相关责任单位报送办理情况资料,但上述5个单位未按时报送材料。
新宁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认为上述单位对省环保督察工作认识不高,责任意识不强,配合省环保督察工作不力,应予以启动问责。
在警示约谈会上,5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均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管理,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和环保意识,举一反三,加强整改,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同时对中央及省环保督察交办环保事项,快速反应,认真办理,并加强调度,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