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依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国气象局4号令《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第40号令《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等。
第二、三、四条,将所有的监测设施、观测站网统筹规划和布局,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数据接入气象大数据平台,规定了共享内容和方式,在资源共享共用更科学合理。
第五、六条,成立联络小组,明确小组的工作方式、职责和任务,做到互联互通,使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更高效更及时。
第七条,站网建设的优化调整、气象监测设施、气象技术和专用装备符合标准,是避免重复投资和建设的必要。
第八、九条,建立建设通报制度是统计查询的必需,而信息保密是共享共用的保障和前提。
第十条,数据汇总的质量和时效、加强监测信息行业运用和研究是共同提高防灾减灾和各行业部门气象服务能力的必要基础。
印发管理办法,将更好地合理布局、融合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实现共享共用的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