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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解读《邵阳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直转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07-05 15:28 信息来源: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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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政策背景

为积极适应当前市场变化,有效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自筹资金偿还商业贷款压力,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已向购房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商业银行,新增顺位抵押直转方式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顺位抵押直转”),制定《邵阳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直转实施办法》

二、政策出台依据

自然资源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9号)。

三、主要内容

1、“商转公”顺位抵押直转定义;

2、办理对象及条件;

3、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4、办理流程。

四、政策制定过程

为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解决人民群众诉求,支持我市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供更加多样化的贷款服务,减轻职工自筹资金归还商贷压力,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今年5月即着手开展“商转公”带押过户实施的可行性分析,先后多次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商业银行召开座谈会,进行探讨、论证、协商,与兄弟地市中心联系咨询、现场学习,在取得兄弟地市现行作法、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邵阳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直转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全市13家商业银行发出征求意见的函,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与银行充分沟通、协商,达成一致,经法律顾问审核,报邵阳市司法局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并报请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政策出台的意义

推出“商转公”顺位抵押直转后,职工自筹资金结清商贷,使用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归还商贷本息可以切实解决职工“商转公”过程中自筹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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