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认真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努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
二、政策背景和依据
2022年4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2年12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2022年 12月15日,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第五轮中国-欧盟工商领袖和前高官对话上发表书面致辞中指出,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针对当前出现的下行风险,我们已出台一些政策,正在考虑新的举措,努力改善行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引导市场预期和信心回暖。
三、适用范围
在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0日期间,市城区(大祥区、双清区、北塔区、邵阳经开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行为,购房人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交易行为等适用本政策。县市参照执行。
四、主要内容
(一)实行购房房款补贴。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及以上毕业生在邵阳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五年内不出售转让的,给予一套2万元购房补贴,凭网签备案购房合同,在购房后3个月内申请领取。市直事业单位人才购房补贴按人才引进政策执行,不再重复享受,就高不就低。
(二)实施购房契税补贴。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购房人(含企事业单位)在邵阳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五年内不出售转让的,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并在3个月内全部缴清交易契税的(2022年因疫情、按揭贷款审查等原因逾期的购房人,缴税时间相应调整为3个月),由市财政部门对购房人予以契税补贴,其中住宅补贴为缴纳契税税额的50%、非住宅补贴为所缴契税计税依据的1%。购房人凭网签备案购房合同和契税完税证明,在网签备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购房补贴申请,逾期不予补贴。2023年4月28日至5月3日市区房地产交易展示会举办期间,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并在3个月内全部缴清交易契税的,由市财政部门对购房人所缴契税全额补贴。
(三)优化营商环境。对出让的房地产项目用地,各相关职能部门可容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其中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每个环节从受理到办结不超过12个工作日,施工许可证从受理到办结不超过5个工作日。
(四)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征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纳作为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受理的前置条件,未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能对该物业进行网签备案。房屋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未售出和自留的物业,在该物业首次办理转移登记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五)适度降低建筑密度。对取得土地出让使用权但未实施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不突破容积率上限的前提下,可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建筑高度调整,但不超过100米,建筑密度相应降低。
(六)规范地下车位等配套设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规范地下室、地下车库、架空层、避难层及闷顶层等配套设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依附于住宅建设的按住宅基准收取,依附于商业建设的按商业(非住宅)基准收取。
(七)加强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对文件下发后存在未经审批违规低于成本价套现销售、抽逃预售资金等严重违规问题的开发项目及公司,为规避房地产项目风险,对该公司(含主要控股股东关联公司)及项目所有后续开发楼栋实行现房销售。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