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和精简审批事项,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
二、制定政策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3、《湖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办法》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三、主要内容
清单共四类,建设工程类10条,建(构)筑物3条,设施类4条,其他类5条。
1、厘清规划管理范畴,列出一批无需规划许可的事项。按照现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纳入规划管理范畴,无需规划许可的项目类型,共计2类13条,如“在自身红线范围内,建设无基础、可移动可拆卸的建(构)筑物”,主要是指在建工程项目自身用地范围内,因施工需要进行的临时建设如施工设施、施工工棚、临时围墙等,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推出一批免于工程规划许可的项目。按照现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属规划管理范畴的,但为落实相关政策要求,经研究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清单,共2类9条,包括公益性设施、街景整治等项目。
四、实施时间
《清单》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
五、适用范围
《清单》适用于邵阳市市区,各县(市)可以参照执行。
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