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发改西开〔2018〕39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
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扶贫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易地扶贫搬迁是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之一,是关系贫困群众持久脱贫、稳定脱贫的重大民生工程。我市“十三五”时期搬迁人口91643人,其中今年要完成34962人,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在省里全覆盖巡查、市里组织的各类安全质量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安置区房屋存在质量粗糙、过程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引起高度重视,始终把质量安全作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的“生命线”,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完善监管机制,扎实做好以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以及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为高质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确保实现搬迁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现结合我市该项工作实际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一是严格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完善保障机制,统筹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发改局、扶贫办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部门统筹、协同联动。各县市区住建局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质量安全行业监管责任主体,应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制定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管控方案,建立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等单位七方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对质量安全问题“零容忍”。二是严格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依法依规办理工程建设审批要件;勘察、设计单位要根据工程实际、依照行业标准精心设计;施工单位要严把材料进场关和施工技术关,严格过程质量控制;监理单位要依法依规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检测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有关技术控制要求进行检测把关。三是严格落实工程管理人员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点长制”,即每个安置点指派一名懂专业的干部担任“点长”,负责监督建设程序、工程施工进度安全,协调解决施工过程出现的各类问题,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监理单位要根据工程规模安排足额的专业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督。
二、强化过程管理,做到质量安全管理全覆盖。进一步规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程序管理,认真执行工程建设程序。目前仍有施工建设任务的隆回县、洞口县、绥宁县、城步县、武冈市、新宁县、邵阳县要强化施工阶段质量安全监管,严把建筑原材料质检关,强化主要材料和试件的取样试验,严禁使用各类伪劣建筑材料;严格过程质量控制,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特别是隐蔽工程监理要进行旁站监理;各县市区对已完工项目,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对发现有质量安全问题的要整改合格后方可交付;验收合格后妥善组织搬迁群众入住,并做好安置区住房后期维护等工作,让搬迁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住建局下属的安监站、质监站要定期开展巡查,从严管控施工质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到位。市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将会同市质监站、安监站采取明察暗访、机动式巡查等方式对各地自查自纠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点穴式”抽查部分建设项目,对项目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约谈和问责,对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参建单位,按程序规定将其纳入企业不良信誉档案,涉及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个人,移交纪检监察司法部门查处。
附件: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湖南省住房和程序建设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湘发改西开〔2018〕797号)
市发改委 市扶贫办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