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及2015年度各乡镇、街道、管理区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全文由引言、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行政复议和行政申诉情况、举报投诉数量、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ongkou.gov.cn)查阅和下载。
二、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要求,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文件)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函〔2015〕59号)文件精神,我县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推进政务阳光透明,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全县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2015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新的突破
一是在现有的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查阅点、政府公告、电子政务等平台基础上,政府花大力气把信息公开平台延伸到乡、村一级,消除了乡、村一级缺乏信息公开平台的盲点。2015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基层党建“三三三”工程的实施方案》(洞办发〔2015〕42号),根据文件要求,我县花大力气在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建立了便民服务站,依托村级代办站所,做好便民服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依托新媒体技术,建设好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2015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工作,集中推出了一批有影响的如洞口微生活、洞口党建、洞口消防等微博公众号,用新媒体技术加强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新的突破
一是按时按质公布我县的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根据公布的文件,我县政府工作部门保留行政权力事项共计3215项,另有审核转报类143项(不计入县级保留行政权力事项总数)。责任清单方面,县政府工作部门及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480项、与相关部门有职责分工或交叉的职能317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11项、公共服务事项277项。二是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全面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的公开。依托省发改委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加强与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将投资项目审批的全过程纳入网上运行,全程公开。
<!--[if !supportLists]-->(三)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有新的突破
一是加强静态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对于政府、部门出
台的规章、制度等文件,县法制办编制文件目录,依法在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平台进行公开。二是加强动态信息公开监管的力度。对于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动态性的信息公开,县政务公开办加强了督查力度,主动会同县委督查室督查了3次,下发了2期督查通报。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至2015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386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61条,政府公报公布信息165条,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主要政务信息11500条,政务中心电子政务平台公布政府信息18860条,各部门单位及乡镇、街道、管理区人民政府以其他形式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2800条。
(二)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通过互联网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中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和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对全县所有县直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管理区人民政府的基本信息、工作动态、重点工作进行全面网上公示。2015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单位网站查阅政府信息的达39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
县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等资料放置在查阅台,为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相关服务和方便。
3.政府公告
建立《洞口政报》,公布重要政府公告、重大决策听政和决策风险评估等信息。全年共印发《洞口政报》12期,公布规范性文件61件。
4.电子政务
一是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平台,全年共受(办)理事项10280件;二是洞口县乡镇(街道、管理区)电子审批平台,全年共受(办)理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8608件。
5.“12345”政府热线服务平台
将各单位的热线电话功能全部整合至该平台。全年共接受电话咨询9981个,其中有效诉求817个。
6.其他渠道
各单位印制的便民服务指南、设置的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全县各部门单位共设置信息公开专栏152个。
四、回应解读情况
全年互联网舆情管理办公室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462次。信访局、群工办等部门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 45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15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if !supportLists]-->六、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2015年全县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为0元。
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全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数1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12件,被依法纠错数1件,其他情形数4件;行政诉讼数量72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58件,依法纠错数2件,其他情形数12件;举报投诉数量8件。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全县各级各部门共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35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2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数员285人,其中,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135人,兼职人员数150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200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全县2015年度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
数5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数5次,接受培训人员数426人次。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专业知识储备不足,需要加强培训;二是政务公开的范围偏窄;三是舆情回应机制不够健全。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将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培训列入县委县政府年度培训计划。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务阳光透明,推进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公开,扩大政务公开范围。三是健全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开展效果评估。
十一、附件
洞口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统计指标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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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的信息列为1条) |
3338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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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6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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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61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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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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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6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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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150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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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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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上政务公布政府信息数 |
18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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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0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2800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if !vml]-->{C}<!--[endif]-->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462次 |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45次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0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0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0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篇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0次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0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45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C}{C}<!--[if !vml]-->{C}<!--[endif]--> |
|
|
(一)收到申请数 |
0件 |
|
|
1、当面申请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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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传真申请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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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网络申请数 |
0件 |
|
|
4、信函申请数 |
0件 |
|
|
(二)申请办结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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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按时办结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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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延期办结数 |
0件 |
|
|
(三)申请答复数 |
0件 |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0件 |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0件 |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0件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0件 |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0件 |
|
|
涉及商业秘密 |
0件 |
|
|
涉及个人隐私 |
0件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0件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0件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0件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0件 |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0件 |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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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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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0万元 |
|
|
五、行政复议数量 |
17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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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12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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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依法纠错数 |
1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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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情形数 |
4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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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行政诉讼数量 |
72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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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8件 |
|
|
(二)依法纠错数 |
2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12件 |
|
|
七、举报投诉数量 |
8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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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0万元 |
|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if !vml]-->{C}<!--[end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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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13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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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1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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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数员 |
28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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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13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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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1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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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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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if !vml]-->{C}<!--[endif]-->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5次 |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5次 |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426人次 |
<!--[if !supportMisalignedColumns]--> |
|
|
|
|
<!--[endi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