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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昌义到绥宁县督察环境污染防治整改工作

     11月21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昌义带队到绥宁县督察云峰新能源有限公司污染防治整改工作。在生产车间现场,王昌义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环保问题整改工作一定要给人民群众交上满意的答卷。

      绥宁县云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水泥60万吨,自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举报件后,绥宁县对该厂依法实施停产整顿,明确由县级领导包案,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采取一系列措施狠抓整改。

     王昌义穿过一间间车间,实地查看该公司对噪声、粉尘和废水等污染源的整改措施,要求该企业负责人采取一切切实可行的措施整改好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周边群众的沟通,做到整改验收不合格、周边群众不满意坚决不能复产。

     在听取绥宁县相关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后,王昌义指出,要以坚决的态度抓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的整改,把主动接受和配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针对暴露出的环保问题对症下药,高标准、严要求,分别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治方案,严格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真改实改快改;要把群众的切身利益摆在首位,用群众的满意度来检验环保问题整治的成效,对工作推进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归档时间:

201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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