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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救助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6-29 15:35 信息来源:邵阳市救助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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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邵阳市救助管理站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4305004457530212,住所:邵阳市南门口砂子坡红星一巷5号,开办资金60万元,隶属于邵阳市民政局。承担邵阳市辖区内813区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承担对邵阳市主城区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教育、返家、安置等职责,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邵阳市救助管理站内设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业务科、财务科、行政科、未保办、综治办公室。现有编制人数26人,其中事业编26人。现有职工45人,其中:在职职工26人,退休职工19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邵阳市救助管理站2018部门整体支10,761,666.88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833,025.02元,日常公用经费7,928,641.86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结余615,068.72元,2018年度邵阳市救助管理站年初预算收入2,964,700.00,2018年度实际收入10,745,979.37元。2018年度预算支出2,964,7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964,700.00元),2018年度实际支出数10,761,666.88元(其中:基本支出10,761,666.88元),2018年年末资金结余599,381.21元。

(二)基本支出

2018年邵阳市救助管理站基本支出10,761,666.8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87,538.2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28,641.8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486.80元。

为加强对预算资金的支出管理邵阳市救助管理站制订了《邵阳市救助管理站财务管理制度》、《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加强财务监督,合理使用资金,“三公经费”开支,统一由财务会审领导小组审批,方可报销。2018邵阳市救助管理站“三公经费”开支总额6,971.00元,而2017邵阳市救助管理站“三公经费”开支总额119,300.00元,同比减少112,329.00元,下降了94.16%

三、资产管理情况

邵阳市救助管理站的办公用房座落在邵阳市南门口砂子坡红星一巷5号,面积为约3000平方米,其他固定资产比较简单,主要是办公设备。为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邵阳市救助管理站制定了相应的资产管理办法,个人使用的办公设备,由个人负责保管,处置不能用的固定资产时,先由保管人提出,分管领导确认,达到使用年限或无法维修,报主要领导同意后,由财务人员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审核意见,报财政部门同意后方进行资产处置。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185月,邵阳市财政局下发了《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我站根据邵阳市财政局的绩效自评要求,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进行绩效自评工作。工作具体包含如下几方面:

1、核实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检查2018年度和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并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18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

4、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5、归纳汇总材料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报邵阳市财政局(资产管理与绩效评价科)审核。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8年邵阳市救助管理站在编人数与预算编制人数一致,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核算,统一账户,统一管理,做到开源节流,使有限的经费发挥较优作用,基本支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2018年“三公经费”开支比上年及年数预算数都有大幅下降。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调整经财政部门审批。制订了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配置合理,资产保存完整,2018年进行了资产清查,对报废资产正在按照处置程序审批和核销。整体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随意借用、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

六、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邵阳市救助管理站2018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816人次。其中男性1999人、女性817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220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599人;护送返乡551人次;长期滞留安置的三无智障人员共计80余人;接受站外长期治疗的流浪乞讨精神病人共计63人次。受助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救助率达100%,全年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圆满地完成全年的工作计划和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为使救助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市救助管理站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室内外安装24小时视频监控录像系统,消防器材、安全门窗等设备齐全,确保运转正常;建立和妥善保管受助人员档案材料,做好全国救助管理系统平台的数据信息录入工作;坚持救助区域的夜间巡视制度,确保受助人员生活秩序良好;值班人员严格24小时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联络畅通,随时为求助人员提供服务,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做好求助人员的入站安检、身份甄别、饮食卫生、卫生防疫和护送返乡等各环节工作。并积极开展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滞留人员的寻亲护送行动,通过采集相片,协同公安部门采集DNA,与各地救助站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同寻亲;利用今日头条、微信等网络平台推送寻亲公告信息等方式,为滞留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寻找亲人并护送他们返乡,得到了受助人家属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每年5月份至9月份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11月份至来年3月份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对城区街头巷尾、繁荣街道、车站、广场、涵洞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进行巡查救助,发放救助物资,救助过程中发现流浪急症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办法,先行医疗救治;通过询问、甄别、核实,对能够查明身份地址的给予护送返乡,对不能查明身份地址的给予临时安置,并做好寻亲工作。通过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浪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他们在救助工作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对于前来我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和住处,帮助与其亲属和所在地联系,最终顺利护送返乡与其团聚;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实现人性化救助服务;对于残障和不能主动说出家庭住址以及个人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对其进行妥善安置。截止目前,因精神障碍、智力残疾或老年痴呆等原因无法说明自身情况,导致长期滞站的三无智障人员共80余人,我站把他们安置在康乐托养中心、阳光家园托养中心、宝庆精神病医院。

2018年以来,我站在源头救助与特色救助方面进行了探索实践,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方针,我站积极联合公安、城管、卫生、教育等部门,加强协调部门联动。由数字城管信息系统接办求助信息,为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和弱势困难群众提供必要的救助服务,日常开展集中救助行动,加大对流动人口密集区域、街区、交通路口、车站广场等场所的救助巡视,做到及时发现、快速救助,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耐心劝导其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做到“发现一人、劝导一人、救助一人”。通过联运合作,实现源头预防,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助、及时预防、有效控制的工作机制,有效防止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发生,全面提升了救助保护机构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我站对于流浪未成年人实行保护性救助,着力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教育培训等工作。截止目前,我站共接收救助流浪未成年人220人次,长期安置6名流浪未成年人,分别寄养在站外三个安置点,1名安置在市民政康复医院,4名安置在市福利院,1名安置在市阳光家园残疾人托养中心,我们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微信公共号、广场现场宣传等方式积极为他们寻找家人。今年,邵阳县向我站遣送了13名未成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在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的同时,对其进行思想品德、法制观念、社会生活等方面行加强教育,站内提供生活技能、心理疏导、康复训练等服务。在工作中,我们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尊重他们的的合理愿望和要求,帮助其树立积极向上、健康快乐的人生态度。而对有不良行为或家庭监护问题的流浪未成年人,帮助其纠正心理、行为偏差,进行心理辅导或行为矫正,从而让他们顺利返回校园。

七、存在的问题

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未纳入非税管理。

八、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剩余的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全部按规定纳入非税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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