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中心医院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邵阳市中心医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邵阳市中心医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中心医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邵阳市中心医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邵阳市中心医院是湘西南最大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地市级综合医院。1993年被卫生部首批列入全国500所大型医院,1997年晋升为国家三级甲等医院。1999年被评审通过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合格基地,现为中南大学临床教学医院,南华大学附属医院。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我院现开放病床2000余张,成立了41个临床专科和13个医技辅助专科。设新生儿科、血液肿瘤科、感染科等,现有在职职工1600余人,退休职工500余人。拥有泌尿外科、儿科和护理学三个省级重点学科,呼吸科、肿瘤科等十个市级重点学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中心医院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中心医院本级
第二部分 邵阳市中心医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中心医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41,295.80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7505万元,下降5.04%,主要是因为业务量的减少导致事业收入和支出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41,295.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0.80万元。比上年减少36.23%,占本年总收入的0.43%。事业收入140125.62万元,比上年减少5.1%。占本年总收入99.17%。其他收入559.38万元,比上年增加208.78%。占本年总收入的0.40%。其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业务量的减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4,028.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028.20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00%。其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业务量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68.56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10.8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957.76元,财政拨款支出 610.8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57.7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10.8万元,增长63.7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610.80万元政府性基金为0.00万元,其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药品零差价的实行,财政对医院减少的收入进行补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49%。与2017年度相比,其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比上年度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也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0.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49%。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347万元,减少36.23%。其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药品收入的减少导致财政补偿药品零差价的部分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1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支出610.8万元,占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10.80万元,按 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10.8万元,上年无工资福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市中心医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0.8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0.80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0.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公开网址为https://www.shaoyang.gov.cn/shaoyang/bmyjshsgjf/201909/bc1208eec2a3407dbc64e38916bb0265.shtml,本单位在2018年无重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邵阳市中心医院单位性质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一般保障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5台(套)。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邵阳市中心医院单位性质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 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教育支出(类):是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 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助学金: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 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 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