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南省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湖南省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表
第三部分 湖南省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湖南省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湖南省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和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报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基金个人缴纳费用筹集和协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落实,负责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与效益评估,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控制。
(5)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机构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湖南省增补药物目录,监督全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8)组织实施加强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实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12)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指导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有关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15)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指导制定全市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保健政策,负责全市保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组织保健对象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市内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贯彻执行国家、省爱国卫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爱国卫生事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爱国卫生的创建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改厕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指导县市区的卫生创建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湖南省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委机关19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政策法规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科、妇幼健康服务科、综合监督科、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宣传科、科技教育科、保健科、中医药管理科、爱国卫生工作科、规划信息与财务科、监察室;5个直属二级机构,分别是:邵阳市计划生育协会、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中心、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共卫生计生药具服务站、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计生培训和医学考试站、邵阳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湖南省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湖南省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本级委机关、邵阳市计划生育协会、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中心、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共卫生计生药具服务站、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计生培训和医学考试站及邵阳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
本年度本单位机构情况与上年度一样,没有变化。
第二部分 湖南省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湖南省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支总计2868.17万元。比上年减少646.94万元,减少18.4%,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只下拨了年初预算的80%,减少了20%;离退休人员津贴经费不再下拨到本单位,由社保部门统放。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2,42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18.65万元,比上年减少8.96%,占本年总收入的99.6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0万元,上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占本年总收入0.33%。其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只下拨了年初预算的80%,减少了20%;离退休人员津贴经费直接下拨到社保部门,由社保部门发放,不再下拨到本单位;增加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0万元是用于省运会期间的医疗救助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6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2.40万元,比上年减少24.12%,占本年总支出71.95%。项目支出691.12万元,比上年减少6.32%,占本年总支出28.05%。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没有大幅度人员调增工资支出;离退休人员津贴改由社保部门发放,不再由本单位发放;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及其他办公经费。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43.15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26.65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216.5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 2,282.5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60.6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01.33万元,减少 13.1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2,418.65万元,政府性基金为8.00万元,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追加了大幅度人员调增工资经费,2018年度没有这些经费的收入和支出;2017年离退休人员津贴是由本单位发放,而2018年改由社保部门发放,不再由本单位发放;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2018年一般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减少了20%,除严控“三公”经费外,会议费、差旅费及其他办公经费也一律压缩,减少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33%。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553.48万元,减少19.57%。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没有大幅度人员调增工资经费支出;离退休人员津贴是改由社保部门发放,不再由本单位发放;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除严控“三公”经费外,会议费、差旅费及其他办公经费也一律压缩,减少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18.65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9.67%。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238.11万元,减少8.96%。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般日常公用经费只下拨了年初预算的80%,压缩了20%;离退休人员津贴经费直接下拨到社保部门,由社保部门发放,不再下拨到本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74.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00万元,占1.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11万元,占9.15%,比上年减少189.54万元,减少47.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75.71万元,占86.86%,比上年减少347.83万元,减少14.97%。住房保障支出58.68万元,占2.58%,比上年增加1.89万元,增加3.33%。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97.53万元,支出决算为227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拨付了人大事务经费,增加了人大主办的项目工作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拨付了纪检监察事务经费,增加了纪检监察办案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6.79万元,支出决算为2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0.6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拨付了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增加了离退休人员的开支。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正常死亡,财政追加拨付了死亡抚恤费,增加了死亡抚恤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69万元,支出决算为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75万元,支出决算为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80万元,支出决算为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34.41万元,支出决算为97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拨付了人员交通补贴,从而支出增大。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6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增加,医学考试开支增加。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1.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拨付了部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从而增加了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拨付了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从而增加了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下拨了省里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增加了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下拨了省里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增加了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年初预算为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经费是市计生协会工作经费,没有下达到我单位来。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年初预算为298.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经费由财政直接下达到市本级管辖的三区财政,没有下达到我单位来。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0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计划生育项目还未结算完毕。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8.66万元,支出决算为4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8.69万元,支出决算为2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项目经费的开支。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户改革支出(款)住户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7.14万元,支出决算为5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抵扣了部分住房公积金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湖南省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1.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9.28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82.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13.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0万元,公务接待费65.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9.10万元,完成预算的43.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为0.00万元,占0.00%;
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为0.00万元,占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24.15万元,占49.19%。主要是燃油费、高速公路过路费、车辆维修(护)费、车辆保险费以及司机安全奖励费。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24.95万元,占50.81%。公务接待185批次2097人次。主要是流动人口区域协作、信访案件查处、“两非”案件评审、基卫高资格评审、中医药技术竞赛、中医药项目督导、安全生产督查、疾病控制督查、国家医学考试监督、医改工作督查、健康扶贫工作督查、扫黑除恶督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40.63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省运会期间的医疗救援工作;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大预算资金统筹管理力度,优化支出结构,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重点支出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预算资金的投入效益,并将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确保财务人员持证上岗,会计档案整理、保管规范,支出合理有据;实行财务会审报账制,重大财务支出交委党组成员讨论,集体研究决定通过;单位无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款项;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与财政局联合下文,及时下拨到各实施单位,并对专项经费进行跟踪督查考核,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的发生,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按财政要求,预决算信息及绩效评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相关网站及时公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都出色完成,绩效考核都为优秀。全市年内没有发生大的恶性涉医案(事)件,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民生项目绩效明显,群众满意度100%。全市共完成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13.48万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2.29%;完成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5.04万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1.16%,干预诊断率为73.65%,有效避免了严重缺陷儿的出生;救治无责任主体的尘肺病农民工2867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59.28%。同时,继续推行“母婴平安”工程,按照妊娠风险严重程度分级管理孕产妇,建立了两家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实行分级住院分娩,严格危重孕产妇转诊流程,建立高效、有序、畅通的市县乡三级会诊、转诊、抢救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整体支出及专项资金均实行目标管理,及时开展了专项资金支出及已完工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方面落实情况较好,完成了绩效目标,确保了资金合理运用,达到资金利用效益最大化,评价结论均为优。部门整体支出及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均已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公开网址为https://www.shaoyang.gov.cn/shaoyang/bmysjx/201906/3248999d4648490b9f5a3a50fea70b31.shtml和https://www.shaoyang.gov.cn/shaoyang/bmysjx/201906/e673b04fce974e3ebc435907db1d07ec.shtml)。本部门在本年度无重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湖南省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382.10万元。比2017年减少262.2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和其他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0.9万元,用于召开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工作会议2.54万元,人数78人,内容为上年工作总结和安排部署本年度全市卫生计生重点工作任务;健康宣传教育工作会议1.22万元,人数52人,内容为总结上年工作和安排部署2018年健康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全市计生工作推进会议3.58万元,人数95人,内容为安排部署人口计生工作任务及学习业务知识;反腐倡廉工作工作会议1.07万元,人数70人,内容为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医改工作会议2.49万元,人数72人,内容为安排部署医改监测工作任务。
2018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15.77元,用于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培训1.21万元,人数56人,内容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培训;卫生适宜技术培训5.89万元,人数220人,内容为卫生适宜技术能力提升业务知识培训;政府会计制度培训3.02万元,人数150人,内容为新政府会计制度业务知识培训;计生集中服务工作培训1.92万元,人数68人,内容为全市计生集中服务活动培训;护士岗位技能培训3.73万元,人数150人,内容为护士岗位技术业务知识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0.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63.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督查县市区各项卫生健康项目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湖南省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