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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8 10:51 信息来源: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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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市政办发〔202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培育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含个体户,简称限上企业),加快推进消费市场“内循环”,全面提升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个行业的发展水平和行业竞争力,促进我市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限上企业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限上企业抓增长、上限企业抓入库、近限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原则,把握“查漏纳新一批、挖潜提升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的思路,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培育壮大限上企业主体,加强数据监测和跟踪服务,做到依法纳统、应统尽统,加快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全市商贸经济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提高限上企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二、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机制。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商务、统计、市场监管、税务、财政部门分管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每季度第2个月召开联席会议,总结通报情况、安排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限上企业培育中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区、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健全乡镇(街道)限上企业培育工作责任制,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并安排专人负责培育限上企业入库和督促指导限上企业数据报送工作。市县两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度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二)完善限上企业培育入库机制。各县市区商务、统计、市场监管、税务部门要依职责建立限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台账,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向商务部门提供所需的新注册商贸流通企业(含个体户)名单;税务部门负责向商务部门提供达限企业名单,配合商务部门建立达限企业预备库;商务部门按要求将拟纳入限上企业名单和相关资料提供给统计部门;统计部门负责比对筛选并进行审核把关、推荐入库;市统计局及时将全市已认定入库入统限上企业名单提供给市商务局。
   (三)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各县市区要强化对限上企业培育力度,加大政策支持,充分调动限上企业及其统计人员的积极性。市县两级财政要统筹安排一定的限上企业发展工作经费,对限上企业入库入统工作进行长效激励促进。
    1.对年度新增限上法人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不低于2万元/个的一次性奖励。
    2.对纳入联网直报系统满一年以上且年度零售额(营业额)同比增幅20%以上的限上法人企业(以统计部门核准的数据为准),由受益财政给予2万元/个的一次性奖励。若存在虚报数据冒领奖励等行为,追回奖励资金并追究责任。
    3.各县市区应每年安排限上企业专项工作经费,用于限上法人企业统计数据报送人员补助(不低于2400元/人·年)。
    4.对限上企业和近限企业,各级各部门要在项目资金、财政支持、资源配置、专项申报、公共服务、政府采购、评比评选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扶持和优先安排。
    三、明确职责分工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合作、乡镇(街道)具体落实、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创新举措、履职尽责。
   (一)商务部门:负责限上企业培育和申报工作,及时收集达限企业相关资料并向统计部门申报入库,协调解决限上企业培育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统计部门:负责加强统计业务指导、统计执法监督及限上企业入库审核和统计直报工作,督促企业全面、准确填报统计数据,及时将达限企业纳入全面报表统计范围,及时做好数据分析、动态预测、总结通报等工作。
   (三)税务部门:负责对全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纳税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及时将达限企业名单和相关凭证提供给同级商务部门,配合商务部门建立达限企业预备库。
   (四)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向商务部门提供新注册的相关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信息。办理限上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和“个转企”工作。协助商务部门做好住宿、餐饮、医药、医疗用品行业限上企业的培育、扶持、排摸、申报工作。在已列入统计名录库的限上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及时与同级商务、统计部门衔接沟通。
   (五)财政部门:负责保障限上企业发展工作专项资金。
   (六)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限上企业摸底、培育、入库工作,安排专职人员负责限上企业培育入库和指导限上企业报送数据,确保完成限上企业新增工作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限上企业培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持续加大协调力度,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统计、商务部门每年要联合组织开展一次专题业务集中培训,强化业务指导,提升统计业务水平。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商务、统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向达限企业宣传企业入库的重要意义、扶持奖励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入库工作流程,积极营造政府大力支持、企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培育引导。要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培育和服务,以“个转企”“主辅分离”等为重点方向,支持引导总部在外地企业在邵设立独立法人企业,深入挖掘达限企业的发展潜力,及时引导达限企业主动申报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名录库,全面、准确、及时填报有关统计数据。注重抓好“三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入统工作,及时将达到标准的电商企业纳入限上企业统计范畴,确保应统尽统。
   (四)加强督导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将限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考核和督查范畴,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定期跟踪督查。对限上企业培育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县市区,不得推荐为全省和全市商务工作先进单位,并由市政府下发督办函,落实逐级约谈机制。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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