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解读《邵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
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解读
《邵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期
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
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全力维护森林生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邵阳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通告。
一、制定禁火通告的必要性
近年来,邵东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森林火灾的防控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的发生率和受害率呈整体下降的良好趋势。但是森林防火期内从事农事、祭祀、旅游等活动频繁,森林火险隐患较多,森林火灾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邵东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备受社会关注,近几年的实践表明,在高火险期间由市人民政府颁布禁火通告,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责任和意识,而原颁布的森林禁火通告已失效,为做好野外火源管控工作,重新制定本禁火通告很有必要。
二、制定禁火通告的主要内容
禁火通告共六条。第一、二条明确规定了邵东市年度森林防火期和防火区域;第三条规定禁火通告的禁火行为;第四条对违反禁火规定行为的处罚主体单位和处罚法律法规依据;第五条号召公民遵守禁火通告并积极监督举报,公布举报电话;第六条规定禁火通告的有效期限。
三、制定禁火通告的依据
制定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