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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农业农村局解读《邵东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8-31 15:55 信息来源:邵东市 责任编辑:邵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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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多年来,国家持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不断得到改善,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得到增强,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不断得到提升。但由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渠道不畅,多元投入不足,投资标准不高,目前主要以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投入为主,不能满足实际建设需求,需再次改造提升,难以持久发挥效益。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抢抓政策机遇,充分利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和建设标准,创新投融资模式十分必要。为充分利用全国扩内需的政策机遇,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提高建设质量和综合效益,筑牢粮食安全根基。根据《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实施意见》(湘农联〔2022〕109号)、《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工作方案》(湘农发〔2023〕5号)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田建设任务及编制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湘农发〔2023〕8号)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组织《邵东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起草工作,先后组织召开《实施办法》起草工作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梳理《实施办法》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明确《实施办法》起草的原则、主要内容以及基本框架。其间,广泛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并先后向分管副市长唐志军、副书记刘家豪、市长李国军汇报《实施办法》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最终形成《邵东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分为五部分,基本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主要明确制订《实施办法》的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确定投融资创新项目按照“自愿申报、择优立项、分类实施、竣工验收、信息公开”的程序进行,采取“主体自筹、银行贷款、财政奖补”的投贷联动方式推进的工作原则。

第三部分工作目标,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市场主体利用自有资金或获得金融支持的方式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使亩均投资达到3000元以上。

第四部分实施步骤,制订投融资创新项目主体确定、申报项目、规划设计、实施项目、验收确认等全过程管理办法。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明确组织领导、部门联动、政策支持、资金监管、营造良好氛围等一系列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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