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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邵东县2015年租赁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2 15:56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邵东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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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办事处、社区:

《邵东县2015年租赁补贴发放实施方案》已经邵东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邵东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五年九月一日

邵东县2015年租赁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为解决我县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和湖南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5年租赁补贴发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邵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决定》(邵政发[2008]3号)精神,切实解决我县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构建和谐社会。

二、组织领导

县房产局牵头负责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工商局、县社保站、宋家塘办事处、大禾塘办事处、两市塘办事处等部门按各自职责抓好落实,确保租赁补贴发放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组织实施

(一)租赁补贴发放申请条件

1.邵东县城区各社区管辖范围内2014年12月31日前的常住户口;

2.城区低保或低收入家庭户;

3.邵东县城区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内(含15平方米),且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的。

(二)租赁补贴发放标准

租赁补贴发放标准以户为单位,按照家庭人口、家庭收入状况等进行确定。

1.低保户家庭补贴标准:1人/户每年补贴800元,每户每增加1人增加补贴150元/年,每户最多补贴不超过4人,超过4人的家庭按4人标准发放。

2.低收入户家庭补贴标准:1人/户每年补贴500元,每户每增加1人增加补贴100元/年,每户最多补贴不超过4人,超过4人的家庭按4人标准发放。

3. 2014年宋家塘廉租住房第二批已分配的家庭户经审核仍符合条件的,在装修过渡期间以户为单位一次性统一补贴900元/户,以后不再享有租赁补贴。

(三)申请家庭户需提供下列证件

1.户口薄、户主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2.低保家庭须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低收入家庭须出具社区或单位的家庭收入证明;

3.房产局出具的无房证明;

4.租赁房屋的出具租房协议书;

5.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未婚证明。

6.联系电话,如变化需向社区和住房保障办申报。

以上证件除第3项、第6项外需核实原件后提供复印件。

(四)租赁补贴申请审核程序

1.申请(时间:自发文之日起50天内)

(1)申请租赁补贴的家庭户,到所在社区领取《邵东县2015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2) 2014年第二批分配宋家塘廉租住房的家庭户,到原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

2.初审(时间:从报名之日起15天内)

各社区对申报人的户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状况、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并签署初审意见并盖章,相关负责人对本次调查核实结果负责,初审资格确认必须由社区集体研究,并在本社区范围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复审(时间:初审结止日起后一个月内)

各办事处对初审合格的家庭上报资料进行复查,并组织专人对其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入户调查、签署调查意见并盖章,相关负责人对本次复查结果负责。复审资格确认必须由办事处集体研究,并对复审合格家庭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审批(时间:复审结止日起后一个月内)

各办事处复审合格的家庭,统一由房产局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办公室按照家庭人口户籍、婚姻、是否低保等状况,统一登记造册,由交警队、民政局、公安局、社保站(全额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等部门通过电脑信息审查所提供的家庭户资料,凡符合租赁补贴发放条件家庭在邵东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5.发放

对公示无异议的家庭,县财政局根据房产局住房保障办提供的租赁补贴家庭名单和补贴金额按户办理发放手续,租赁补贴款统一打入各户财政一卡通账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应保尽保

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宣传公示工作,严把审核关,对符合条件的租赁补贴对象做到应保尽保。

(二)明确职责,认真落实

县民政局负责低保及婚姻状况审核,县财政局负责租赁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户籍和车辆审核,县工商局负责工商登记审核,县社保站负责社会养老保险(财政供给)审核,宋家塘、大禾塘、两市塘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各社区的申报对象户进行复查,县审计局提前介入、跟踪审计,县房产局负责申请资料的汇总、统计和公示。

(三)明确信访责任

因漏报、假报发生的信访,根据信访属地原则由相应办事处、社区负责。

(四)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各自责任;严禁工作人员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索、拿、卡、要,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要加强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检查监督,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邵东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9月1日

报送: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

抄送: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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