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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

发布时间:2017-12-05 17:04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全省境内,在法定劳动年龄(16周岁至退休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省外籍)、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四类人员”)。四类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从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补贴标准
第二条 补贴标准。就业技能培训按职业(工种)类别的不同,给予每人A类1200元、B类800元、C类500元的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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