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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申请贷款需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4 11:34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各县市管理部,城区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的规定和2015年9月21日省民政厅发布《湖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相关工作的公告》要求,为保证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职工在申请贷款时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有关事项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自2017年10月16日起,在我中心办理贷款业务时,申请人处于单身状态(包括未曾结婚、离异未再婚或丧偶未再婚)的,需签署《婚姻状况承诺书》(式样附后)。此承诺书代替原有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离异未再婚或丧偶未再婚的,申请人除签署承诺书外,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出具的 《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或其配偶的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等相关材料;未曾结婚的需提供户口本。如申请人对征信系统记载的婚姻状况有异议,应进行异议处理。
附:婚姻状况承诺书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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