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作为劳动力的价格,是最重要的劳动力市场指标之一,它既是劳动者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企业生产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征缴和支付各项社会保险的重要依据,工资数据历来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指在单位就业的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劳动报酬。
工资统计针对的并不是全国所有就业人员,而是受雇于单位的就业人员。个体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等并未涵盖在内,因为这部分人不属于雇用就业而属于自主就业,他们的收入中既包含了劳动报酬,也包含了经营收入,且两者无法清晰地区分。将统计对象限定在单位就业人员的范围,是世界各国工资统计的通行原则。
单位就业人员的收入并非都统计为工资,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只有劳动报酬性质的收入才属于工资,劳动保护费、福利费和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并不包括在内。
工资统计的不仅仅是就业人员个人实际拿到手的部分,还包括个人实际支付的由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
2009年以前,工资统计的范围是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各种联营经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港澳台)合资合作企业,以及外商和港澳台商独资企业等,未包括城镇私营单位。2009年,国家统计局正式建立了私营单位工资抽样调查制度,开始组织对私营单位的工资统计调查。2020年,建立了一套表单位全面调查、非一套表单位抽样调查、覆盖城乡全部地域的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每年发布城镇非私营单位、城镇私营单位以及分地区、分行业、分登记注册类型的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