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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移民开发局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

发布时间:2017-05-08 00:49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县移民开发局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
(共6项)
序号            实施主体   
1 对擅自在淹没线以下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     《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在淹没线以下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移民管理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对个人可处五百元以上五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县移民局  
2 对单位、组织或个人侵占、挪用、截留资金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侵占、挪用、截留移民资金的,由县移民局会同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侵占、截留、挪用资金额三倍以下的罚款。 县移民局和财政部门  
3 对擅自将移民工程用地、移民宅基地用于非移民项目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将移民工程用地、移民宅基地用于非移民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移民管理部门依据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收缴的罚款,全部纳入移民资金,用于移民迁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会同移民管理部门  
4 对拖延搬迁或者拒绝搬迁的;按规定标准已获得补偿、补助费、搬迁后擅自返迁的;按规定标准获得安置补偿、补助后,无理要求再次补偿、补助或者干扰其他移民搬迁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移民管理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一)拖延搬迁或者拒绝搬迁的;(二)按规定标准已获得补偿、补助费、搬迁后擅自返迁的;(三)按规定标准获得安置补偿、补助后,无理要求再次补偿、补助或者干扰其他移民搬迁的。 县移民局和有关部门  
5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移民身份核减 行政确认     《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后期扶持人口予以核减,从下一年度起停发后期扶持资金。⑴已死亡的。⑵在读大中专学生、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已经毕业(肄业)离校参加工作,户口迁出的。⑶原迁移民后代出嫁(或)入赘到非移民户的。⑷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⑸聘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且户口已迁入城镇居委会的。⑹现役士兵晋升为军官或三级以上士官的。⑺服刑人员在服刑期内的。⑻其他按政策规定应核减的移民人口。 县移民局  
6 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应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检查监督,定期开展规划实施的专项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报告上级管理机构。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后期扶持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资金发放管理和项目的建设情况等。 县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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