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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重点建设项目推进“百日大会战”实 施 方 案

发布时间:2016-11-23 16:43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促投资、稳增长的精神,解决我县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强力推进我县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投资对全县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全面完成重点项目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项目建设为载体,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大干快上,为建设创新、富裕、宜居邵东奠定坚实基础,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经济增长点,确保我县重点项目年度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二、工作目标
  以重点建设项目推进“百日大会战”为抓手,集中时间抓重点,千方百计克难点,凝心聚力推动一批在建项目加快进度早日竣工,推动一批收尾项目投产达效,推动一批项目开工建设,确保我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继续保持高位运行,总量快速壮大,结构持续优化。
  (一)全面建设成一批项目。衡宝路改造、320国道街面化改造、人民路四新桥西延、站前路、站前广场建设(除地下停车场外)、县城第二水源、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宋家塘管理区路网及污水管网、乡镇管道燃气工程、怡卉园二期、高标准农田改造、朝天红辣椒及油茶种植、华乔生态休闲农业观光园、流光湖旅游及生态农业综合开发、九贝生态养殖、乡镇小套房建设、邵东锰矿区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工程、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项目、农村危房改造、三个园区“4个1”工程等21个项目全面建成。
  (二)主体竣工一批项目。益豪箱包、黄陂桥片区建设、牛马司煤矿棚户区改造、老年大学、靶场、一中公租房建设、东风路公租房改造、县城垃圾场搬迁安置工程、妇女儿童医院、正红盛源二期、公园帝景、天盛铭苑、景程家园、悦富时代广场、中央华府、博雅蓝天等16个项目全部主体竣工。
  (三)增加新开一批项目。两廉线、建设路改造、兴和大道、昭阳人工湖、廉桥医药工业科技园、仙槎桥五金工业园、济生药业、玫瑰精油、自然堂中药饮片、福全堂中药饮片、永吉红包印刷材料生产线、茂盛打火机、湘美塑胶、年产3万吨无公害有机米深加工、麦子口新农村建设、新屋绿色农庄及花卉市场、多特农业、宋家塘管理区拆迁安置区、铅锌矿棚户区改造、宋家塘煤矿棚户区改造、创新学校新校区、湖塘小学、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廉桥药都中药仓储物流中心、星沙物流园、江南明珠二期、软塘公租房、潭邵高速邵东收费站扩建工程、宋家塘市民休闲广场、怀邵衡高铁杨桥书院站全面开工。
  (四)投产达产一批项目。欣科箱包、德沃普电力、亿利金属、台湾箱包竣工并投产。
  (五)快速推进一批项目。八老公路南段全线通车,北段部分路段、金龙大桥、红岭路北段、兴和大道西段、北岭路改造建成通车。希望大道完成路面工程。怀邵衡铁路按省定目标推进。污水处理厂二期投入使用。碧桂园、美食烟酒中心、金晶万豪完成50%主体工程。标准化厂房竣工100万平方米。中湘新城完成道路主体,开发区拆迁安置区完成安置地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佘湖新城完成公租房建设。县城小学、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维修加固、国际商贸城、邦盛凤凰城城市综合体建设、湘中汽贸城、农村公路改造、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沿线民居改造工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配套项目、华龙新城、富都花苑等均应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六)办好一批前期工作项目。昭阳大道提质改造、汽车东站、街心花园、三馆两院一中心、邓家岭公园、多利居板材、恒源五金、生态油茶种植、万亩双季稻基地、石膏矿棚户区改造、中医院内科楼扩建工程、人民医院东院、三中新校区、邮件处理及仓储配送中心、黑田铺印刷产业园二期、正源冷链物流、肿瘤医院、中翔红树湾小区、屠宰场搬迁、廉桥中药特色小镇建设、星沙物流园国际商贸城仓储项目、县城石膏矿采空区治理、老城棚户区改造、昭阳公园西入口广场、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等26个项目要加快完成土地报批、规划环评、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
  (七)储备一批优质项目。围绕半小时经济圈建设、撤县设市工作,抓实前期工作,将项目创意、项目规划、项目培育、项目挖掘、项目储备、项目管理、项目跟踪、项目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争取再包装和推介实施一批PPP项目,加快我县重大项目储备和实施。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手续办理。县级审批的项目,要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推进并联审批和联审联批机制,强化审批衔接,优化工作流程,在规定的办结时限内完成相关审批工作,提高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效率;对需报上级审批的重点项目,各职能部门加快支撑性文件的审核进度,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确保早审批、早开工。
  (二)加快征地拆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强力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依法补偿到位,对不按政策执行,影响重点项目开工的,依法采取措施。同步推进项目开工前的地面清表、管线迁移等工作,确保不因征地拆迁延误项目建设。
  (三)加快建设进度。对照会战目标(项目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逐个建立“百日大会战”工作台帐,实施挂图作战,适时围绕目标任务增加施工人员、施工时间和施工作业面,确保满负荷开工建设。
  (四)加强要素保障。发挥园区、交通投等融资平台作用,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努力争取上级更多资金支持,积极调整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突出重点,优先保证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支出;加大争取金融支持的力度,帮助项目业主完善相关前期手续,建立金融支持的平台;强化建设用地保障,充分利用国家有关政策,统筹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对“百日大会战”行动计划的重点项目实行用地指标“点供”。
  (五)加强精细管理。对照“百日大会战”实施方案,全面梳理所有项目,优化工作台账,细化时间节点,抓住有利建设时机,倒排工期,强化调度,狠抓项目开工,通过单个项目开工和一批项目集中开工相结合的方式促进项目开工建设。同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千方百计加快在建项目施工进度,形成尽可能多的实物工程量和有效投资量,通过各部门对项目推进的服务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全力协作推进,确保项目顺利建成投产、达产,发挥投资效益。
  四、实施步骤
  会战时间从2016年9月15日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筹划准备阶段。9月15日至9月25日,本阶段是摸清市县重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梳理、安排市县重点项目推进清单。各项目指挥部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确立的目标,进一步细化,将任务分解到人,将进度安排到天,具有可操作性,并于9月20日前将表报县督战指挥部审定。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25日至12月25日,本阶段是项目责任单位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定目标任务,共同加大协调力度,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由纪检会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百日大会战”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
  (三)总结评比阶段。12月25日至12月31日,对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排名、总结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沈志定,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周玉凡为指挥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候选人袁胜良为常务副指挥长的重点项目推进“百日大会战”督战指挥部(具体名单见附件2),负责重大项目“百日大会战”行动的总体设计、部署和推进。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实行一个重点项目一名以上县级领导、一个专门工作班子、一套攻坚方案推进机制。联点县级领导每月不少于两次到现场办公,项目责任单位领导每周至少一次深入项目现场调研,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营造浓厚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大对重点项目“百日大会战”活动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媒介宣传报道会战成果、典型经验,定期公布“百日大会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曝光恶意阻挠和破坏重点项目建设的事件,努力营造项目快速推进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精准调度。建立精准调度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落实责任人、时间表和任务量,按照“每日有要情摘要、每周有数据调度、每旬有综合分析”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百日大会战”工作台账。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及时向县重点办报送“百日大会战”信息汇总情况,做到数据准确、进度明了、问题真实。建立重大项目调度机制,项目责任单位的领导要做到一周一调度,联点县级领导要做到半月一调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做到一月一调度。
  (四)加强督促检查。成立督查领导小组,由纪检会牵头,组织政府办、监察、人社、发改、督查室等单位负责人,每月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重点督促检查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进度、职能部门服务质量和效率、工作成效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存在的问题责令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同时将督查结果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强化考核奖惩。对重点项目推进“百日大会战”实行重奖严罚。
  奖励措施:
  1.评选建设速度最快和质量最好的30个县重点项目(须完成目标任务),给予5万元/项目的奖励;评选5个征地拆迁矛盾协调先进单位、5个县重点项目建设服务最优的单位,按5万元/单位的标准给予奖励。以上两种奖励根据贡献大小,按三个等次奖励到个人。评选30名县重点项目服务先进个人,每人给予3000元的奖励。
  2.国土部门已入窗口报批的土地,从7月1日起,每批100亩奖励1万元;未入窗口的项目,每批100亩奖励10万元。林业部门批地按国土部门奖励标准的三分之一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的30%,根据贡献大小,分三个等次奖励到个人。
  3.公安机关每治安拘留1名无理阻碍县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的人员奖励3000元,每刑事拘留1名奖励1万元;检察机关每批捕1名无理阻碍县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的人员奖励1万元;法院每判决1名无理阻碍县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的人员奖励1万元;县纪委(监察局)每查处1名影响破坏县重点项目建设的“雁过拔毛”式腐败人员或幕后指使、策划支持阻工闹事的国家公职人员奖励1万元。以上奖励根据贡献大小,分档次奖励到个人。
  处罚措施:
  1.对严重失职不作为、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追责和处罚。对每次督查排名后三位的项目责任单位或指挥部,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第三次诫勉谈话,并扣除牵头单位年终绩效考核的适当分数,取消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的资格。对履职明显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不作为”追责规定,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2.对建设速度慢和质量差排名最后三名且完成目标任务不足40%的县重点项目给予2万元的罚款,根据责任大小按三个档次处罚到个人。
  3.对县重点建设服务差排名后三位且严重影响重点项目进度的单位罚款2万元,根据责任大小按三个档次处罚到个人。
  4.县国土、林业等部门项目建设用地的审批未达到县委、县政府分配目标任务的60%的,分别给予处罚3万元和1万元,根据责任大小按三个档次处罚到个人。
  5.县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刁难和阻碍重点项目推进的人员打击不力,严重影响县重点项目进度的单位处罚2万元,根据责任大小按三个档次处罚到个人。
  对投资主体不属于国有的重点建设项目,由于投资方原因达不到考核进度要求的,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不列入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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