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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异地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须知

发布时间:2016-08-17 10:39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一、申请贷款条件:

  所购住房位于长沙地区范围内且属省直公积金中心认证楼盘。

  借款人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为在本省其他市(州)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至少应缴存至申请贷款前一个月,未办理公积金贷款且账户状态为正常状态。

  所购房属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认证楼盘。

  4、申请办理贷款职工及配偶符合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贷款金额:最高为购房总价的50%,且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

  1、缴存职工家庭现有一套住房,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房价款的5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2、停止向现有两套(含)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或购买别墅、商住两用住房及投资、投机性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贷款年限:最长年限为30年,最长30年,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可延长5年(男性65岁,女性60岁)。

  四、还款要求:借款人在公积金中心指定受托银行开设还款账户,其中在建设银行和招商银行开立还贷存折的,请同时办理代扣签约手续,并将签约清单附于申请表A册。(签约合作银行详见背面)

  五、贷款费用:

  担保服务费:贷款额×5‰(含担保费、服务费、资料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缴费签约后自主退办的,收取100元贷款服务费,在已缴交担保服务费中扣除,余额返还至客户指定账户)

  六、贷款流程:

  咨询和领表 → 审批和签约 → 办理抵押 → 发放贷款

  1、咨询和领表:借款人通过电话、网络或现场咨询确认贷款资格,网站下载或现场凭购房合同领取贷款申请资料。

  2、审批和签约:申请资料送至中心营业大厅,贷款审批后,借款人办理合同签署手续。

  3、办理抵押:抵押人协同开发商前往房地局办理抵押见证。

  4、发放贷款:所贷款项由受托银行直接划到售房单位,借款人或开发商专管员凭本人身份证到中心营业大厅领取办好的贷款合同、放款通知书和委托贷款凭证客户联。

  七、客户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核对原件)

  购房人(借款人)提交的资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请表》A、B两册(按要求填写表格、盖章并粘贴资料)

  注:粘贴资料包括:

  1、《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请表》A B表一份、购房合同原件一份、栋证复印件一份(现房提供)。

  2、《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请表》A、B两册按要求填写、盖章并粘贴以下资料:

  ①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②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复印件一份;离婚的提供未再婚证明、离婚证(或提供民事调解书和判决书)、离婚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③首付款发票复印件二份、还贷存折复印件二份;

  ④月收入大于五千元(含)的,提供近三个月工资明细(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月收入大于一万元(含)的,另需提供个人的纳税证明。

  3、由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和近一年的缴交明细(需加盖所在市级公积金中心行政公章)。

  4、长沙市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借款人家庭(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房产情况证明。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客户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需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房产管理部门(县级及以上)开具的借款人家庭(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房产情况证明。

  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客户在长沙购房已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不能就该笔贷款申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湖南省湘诚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人民中路35号(识字岭,人民中路与芙蓉中路十字路口东北角)

  公积金服务热线:85166589   85166513   

  公积金短信受理号:15073112999(只接收客户咨询短信)

  公积金业务投诉电话:85162229

  网址:www.xzgjj.com   www.hnxcd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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