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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年对冲还贷业务须知

发布时间:2016-08-17 10:39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住房公积金“年对冲还贷”业务,是指办理了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每年提取一次借款人及配偶在本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来冲抵部分贷款本金的操作方式。

  一、申请条件

  1、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合计超过3万元(配偶公积金在其他中心缴存的不在合计范围内);

  2、对冲还贷人申请时须正常还贷一期以上;

  3、对冲还贷人申请时无逾期欠款,且一年之内无三期以上逾期记录。

  二、办理时间

  每月5日至20日的正常营业时间,一年之内原则上限办理一次。

  三、办理所需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配偶代办或共同参与对冲的,还需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提取人填写《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财务专用章、金额不填)。

  四、业务说明

  办理了“年对冲还贷”业务的职工可申请办理“月对冲还贷”业务,已办理了“月对冲还贷”的职工符合办理“年对冲还贷”业务条件的,也可申请办理“年对冲还贷”业务,原“月对冲还贷”业务有效。年对冲还贷业务办理当月不再另行划扣当月还款额,新的还款额以“年对冲办理业务回执单”的“下期参考额”为依据。

  咨询电话:0731-85166590          网址:www.xzgj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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