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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一手房公积金担保贷款须知

发布时间:2016-08-17 10:39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一、申请贷款条件:

  1、所购住房位于长沙地区范围内且属省直公积金中心认证楼盘。

  2、借款人在省直公积金中心有公积金账户且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至少应缴交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或者借款人在湖南省内其他市州公积金中心有公积金账户且状态正常,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至少应缴交至申请贷款前1个月。

  3、申请办理贷款职工及配偶符合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贷款金额:最高为购房总价的80%(非省直公积金中心缴存客户贷款额最高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且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

  1、首次购买首套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房价款的8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房价款的70%。 2、未使用贷款购买住房且房产已转让注销的(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已无房产),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房价款的70%;已使用贷款购买住房,贷款已结清且房产已转让注销的(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已无房产),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房价款的60%。 3、缴存职工家庭现有一套住房,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房价款的5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4、停止向现有两套(含)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或购买别墅、商住两用住房及投资、投机性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贷款年限:最长30年,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可延长5年(男性65岁,女工人55岁,女干部60岁,高级职称女技术人员和处级及以上女干部65岁)。

  四、还款要求:借款人在省直公积金中心指定受托银行开设还款账户,其中在建设银行和招商银行开立还贷存折的,请同时办理代扣签约手续,并将签约清单附于申请表A册。(签约合作银行详见背面)

  五、贷款费用:

  担保服务费:贷款额×5‰(含担保费、服务费、资料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缴费签约后自主退办的,收取100元贷款服务费,在已缴交担保服务费中扣除,余额返还至客户指定账户)。

  六、贷款流程:

  咨询和领表  → 审批和签约 → 办理抵押 → 发放贷款

  1、咨询和领表:借款人通过电话、网络或现场咨询确认贷款资格,网站下载或现场凭购房合同领取贷款申请表。

  2、审批和签约:申请资料送至省直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贷款审批后,借款人办理合同签署手续。

  3、办理抵押:抵押人协同开发商前往房地局办理抵押见证。

  4、发放贷款:所贷款项由受托银行直接划到售房单位,借款人或开发商专管员凭本人身份证到中心营业大厅领取办好的贷款合同、放款通知书和委托贷款凭证客户联。

  七、客户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在签约时核对原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请表》A、 B表各一份、购房合同原件一份、栋证复印件一份(现房提供)。

  2、《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请表》A、B两表按要求填写、盖章并粘贴以下资料:

  ①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本复印件一份,户口不能证明子女关系的,另提供子女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明等);

  ②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复印件一份;离婚的提供未再婚证明、离婚证(或提供民事调解书和判决书)、离婚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③首付款发票复印件二份、还贷存折复印件二份;

  ④月收入大于五千元(含)的,提供近三个月工资明细(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月收入大于一万元(含)的,另需提供个人的纳税证明。

  3、房地局出具的家庭(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房产情况证明。

  4、公积金缴存在湖南省内其他市州的职工,需要额外准备以下资料:①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需加盖所在市级公积金中心行政公章)②最近一年的公积金缴存流水③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本情况表④公积金缴存地房产管理部门(县级及以上)开具的借款人家庭(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房产持有套数证明。

  个人贷款进窗资料注意事项

  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45%。

  2、中心指定的受托银行如下:

  建行长沙市解放中路支行(文艺路口华侨大厦一楼);

  工行长沙市广厦支行(湘府中路198号,天心区政府向东300米,代理点:省直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东南斜对面工行人民路支行);

  中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芙蓉路八一桥东北侧);

  农行长沙市解放路支行(蔡锷南路与城南路交界处西北角);

  招行长沙市芙蓉支行(芙蓉路神龙大酒店西南斜对面);

  浦发银行长沙芙蓉支行(省直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旁)。

  3、①申请表A请如实填写,第1页如已婚须全部填写,电话号码须留足5个,未婚者须    留足4个,其他联系人信息须填写齐全;

  ②申请表A第2页,借款情况须本人填写,如需更改请签名或者按手印确认,申请资料清单须借款人夫妻双方签名;

  ③申请表A第3页,收入证明不能更改,配偶或共同购房人无业,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盖章。

  4、购房合同须有签署日期,支付方式必须选择公积金贷款方式,写明贷款金额,首付款与贷款金额之和等于购房总价款,贷款申请须在购房合同签定两年之内。

  5、有共同购房人的须提供其相关资料附于A表,有未成年人作为购房人的须提供公证书。

  6、还贷存折:由借款人在省直公积金中心指定受托银行开户。

  7、原有银行或公积金住房贷款的,须如实填写贷款情况,且正在偿还的请注明月还款金额。

  地址:长沙市人民中路35号(识字岭,人民中路与芙蓉中路十字路口东北角)

  公积金服务热线:85166589  85166513  

  公积金业务投诉电话:85162229        网址:www.xzgjj.com  www.hnxcd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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