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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关于《邵东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1-16 11:14 信息来源:邵东市 责任编辑:邵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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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市为什么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对公共安全和空气质量带来的负面影响日益凸显,近年来,实施禁燃政策的城市不断增加。我省长沙、益阳、常德、岳阳、郴州等市州已经在市城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消除安全隐患,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原《邵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邵东政发〔2025〕1号)文件进行修改,制定了《邵东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二、我市制定《通告》有什么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均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做出了明确规定,市政府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三、我市哪些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禁放区域

兴和大道—赛田路—桐江水岸(南门)—公园路—人民路(四新桥)—桐江河(以河为界)—和尚桥—衡宝路—绿汀大道(安安水果市场)—兴和大道—互生路—昭阳大道—虹桥路—创业大道—国平路—北岭路—聚财路—建设北路—长岭路—明珠大道—G60边界—G320交叉口—竹岭路延长线(柳兴路)—兴和大道

禁止燃放道路:

1.绿汀大道与两廉线(铁路桥交汇处)起—安安水果批发市场;

2.320国道与明珠大道交叉口起—G60天桥交汇处。

上述闭合区域边界道路两旁的各类居民聚居区(小区、安置区、居民房)、商业综合体、机关院落、工业园区,及规划内的两廉线、320国道、绿汀大道,与禁放区域边界相邻范围内,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限放区域:

1.黄陂桥居委会区域(创业大道至两流线铁路桥);2.两廉线与铁路桥交汇处起—320国道交汇处道路沿线;3.观山村、曲丝村、礼经居委会、金泉村、城北新村(聚财路以北、建设北路以东、明珠大道以北、320国道以南至金火线、两廉线以西);4.G60与320国道立交桥交汇处起—黑田铺镇印刷工业园沿线及整个工业园区域;5.麦子口村(G60与320国道交叉口至柳桥取水点至柳兴路);6.人民路与两魏线交汇处起—往高田小学道路交汇处沿线;7.绿汀大道(安安水果市场)起—东城快线交汇处道路沿线;8.绿汀大桥起沿桐江河—太和社区、三兴社区—昭阳中学;9.绿汀大道段与S336交汇处起—014县道交汇处立交桥(怡卉园)交汇处道路沿线;10.绿汀大道(安安水果市场)—双兴路—民旺路—兴隆路—人民路—绿汀大道。

限放区域内,元旦、除夕、大年初一至初三、元宵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交通道路两侧范围内,同步纳入限放管控范围。

四、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有什么后果?

(一)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拒绝、阻碍相关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五、关于违法违规线索的举报途径

广大市民可以通过热线举报违反禁燃管理规定的行为,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热线:0739-2619110、110,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热线0739-2615639

六、《通告》有效期到什么时候?

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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