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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邵东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12 17:02 信息来源:财政局 责任编辑: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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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构成
第二部分 附表: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邵阳市有关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放映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行使对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处罚权及相关执法职能;负责对乡镇(街道)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进行指导、监督;负责行使对市辖区范围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的执法职能。
    3、依法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新闻媒体单位及新闻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活动;查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4、依法查处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等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艺术培训、考级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5、依法查处文物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文物经营单位和个人违反文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6、依法查处侵犯复制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侵权行为。
    7、依法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
    8、依法查处网络电影、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网络文化等网络领域的违法经营活动。
    9、依法查处体育行业的经营活动、体育赛事、体育彩票销售、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体育类企业等体育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10、依法查处旅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贫监督、检查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组织指导执法检查,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11、承担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评比工作。
    12、承担“扫黄打非”有关执法工作任务。
    13、负责受理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14、承担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新闻出版(版权)执法中队、网络文化广播电视电影执法中队、娱乐演艺执法中队、网吧执法中队、旅游体育文物执法中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东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单位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东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本级。












第二部分
附表: 邵东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58.46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8.46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76万元,减少4.70%,主要是因为当年财政项目支出预算调减;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58.46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76万元,减少4.70%,主要是因为当年财政项目支出预算调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58.46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46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58.46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91.64万元,占74.15%;项目支出66.82万元,占25.8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8.46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8.46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12.76万元,减少4.70%,主要是因为当年财政项目支出预算调减;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58.46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12.76万元,减少4.70%,主要是因为当年财政项目支出预算调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76万元,减少4.70%,主要是因为当年财政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24.41万元,占86.8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07万元,占10.47%;卫生健康(类)支出6.98万元,占2.7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3.1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1%,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5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5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而追加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5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打黄扫非和文化市场管理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新闻出版电影(款)出版发行(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91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该经费为年中增加书刊市场管理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99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该经费为年中增加文化市场执法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74万元,支出决算为2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而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55万元,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37万元,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在职人员增加而追加社会保障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6.79万元,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0、卫生健康(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该经费为在职事业人员增加而追加社会保障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2.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3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公用经费8.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当年没有“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0万元,降低19.08%。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预算定额标准降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00万元,当年没有召开会议;开支培训费0.03万元,用于开展事业人员培训,人数1人,内容为技能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49.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8.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绩效目标明确,推进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各项制度健全,资产管理安全,资金使用合理合规,产出效果良好,自评得分94分,总体评价结果为优秀,详见第五部分附件。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详见“第五部分 附件”。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度财政收支258.46万元,年末无结余。年末固定资产原值6.76万元。在日常支出中,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制度和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把支出关,重大支出均实行集体研究,所有支出经财务会审小组审核后才付款,杜绝浪费,全年日常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均有所下降。
2023年以来,我大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文化市场管理,建立健全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围绕整治任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各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1.获评2022年度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
2.开展专项行动维护文旅市场安稳。为保证我市文旅市场的安全稳定,我大队开展了“护航邵蕾共筑未来”网吧和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整治行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净网2023”“护苗2023”“清源2023”“固边2023”等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网吧和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网络淫秽色情信息、非法有害少儿出版物及信息、侵权盗版等行为和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3、对全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共行政处罚33家,行政罚款42.6万余元。其中在日常巡查中查处了5起印刷厂违规经营案件,11起网络书店违规经营案件,1起移送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案立案(此案被列入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备案案件),对规范市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单位面临机构改革,执法人员老化、短缺,断代的现象比较严重,网络技术监管人才空白,执法设备老旧。
2、由于单位人手少,无法安排专职会计、出纳,财务人员是兼职的,监督管理机制有待加强。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太专业,有待提高。
3、会计基础工作还需不断完善。
4、在文化市场整治过程中,由于公车改革,我单位原有的公务用车取消,由于文化市场点多面广,在实际市场执法过程中,公务平台调车保证不了用车需求,文化执法专项经费差旅开支大幅度增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3年度部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以来,邵东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文化市场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
执法大队依法履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职责,统一行使文物、出版、网吧、歌舞、广播电视、体育等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并承担“扫黄打非”执法检查工作任务。严格落实邵东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在文化市场领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三类行政执法行为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各项法律工作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全国文化市场监管平台,严格按照《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规范》,明确管理员,坚持各项执法工作实现平台操作,在平台上办理业务,实现资源互通,信息共享。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系统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采集工作速度和质量,扩大数据覆盖率。今年以来,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文明城市创建、利剑护蕾等知识;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向各企业、各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消费者突出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
二、加强日常监管
建立健全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围绕整治任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落实执法人员责任,明确执法人员的监管区域和监管任务,实行责任化管理,执法人员分片包干,采取重点执法、常规巡查、暗访调查的方式开展日常执法监管。
(一)深入开展文化市场领域歌舞娱乐场所、密室逃脱、剧本杀、网吧、演艺演出、艺术考级等专项整治。重点对网吧是否停止实施技术监管措施、接纳未成年人,歌舞娱乐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KTV曲库是否含有违禁歌曲,密室逃脱场所是否符合办证要求,剧本杀内容是否存在违规内容,演艺演出市场演出活动是否备案、节目是否健康,艺术考级是否报备、虚假考级等进行整治。
(二)加强对出版印刷领域的日常监督。以 “清源、净网、秋风、固边、护苗”等专项行动为方向,对印刷产业园区、原书刊市场、工业品市场二期、国际商贸城、学校周边等出版物集中销售区域开展重点巡查,规范商户经营行为。围绕重点时段,在春节、两会期间、开学前后组织了文化、网宣、交通运输、邮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印刷企业和出版物市场专项检查和整治,对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消防隐患、管理欠规范的印刷企业、电影院和书店,通过现场指导、下达限期整改交办函和对业主进行警示、约谈,加强行业指导、明确相关要求,确保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行业整治。6月至8月,组织人员重点对公共泳池和营利性游泳经营场所的硬件和软件进行规范整治,加强防溺水工作,确保了零事故。
(四)持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为了维护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的安全,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中小学校周边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经营场所,加大对印刷、发行盗版教材、教辅读物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健康的校园周边文化环境。
三、狠抓安全管理
建立了对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定期巡查制度,重大隐患排查制度,保持高度戒备,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市场的安全规范有序。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经营业主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了目标任务。建立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生产一户一档工作台账,从经营场所的安全消防制度、从业人员信息、经营台账、巡查日志、生产自查等方面,切实加强经营场所安全生产的规范化管理。执法人员深入文化市场各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大宣讲活动,紧盯文化市场网吧、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确保在节假期间文化市场安全稳定。
四、开展综合治理
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主线,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在文化市场领域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扫黑除恶、禁毒、治安管理等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执法监管力度,提升文化市场社会治理水平。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严打的高压态势,深入推进文化市场行业扫黑除恶工作突出问题整治,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机制,持续对行业领域破坏市场秩序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的有力打击。对各行业领域主体持续开展线索摸排,重点摸排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未按规定悬挂证照和警示标志等违法违规现象;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印刷、发行盗版教材、教辅读物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印刷市场全面清查印刷企业生产的印刷品内容是否合格,印刷品承印手续是否齐全等,营造健康的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文明城市创建、扫黑除恶等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建设美丽城市的参与度。
五、工作成效明显
一、文化、体育市场
共检查网吧826家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642余(人)次,限期整改14家。真正做到不定期检查网吧,次次有记录,有效防范了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经营场所的情况发生;对娱乐经营场所、酒吧等演艺演出场所开展检查715家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338余(人)次,依法取缔关闭非法经营场所4家、警告10家、限期整改12家,停业整顿1家,从重处罚3家,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了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守法经营、安全经营意识,为构建和谐平安的文化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暑期游泳池防溺水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开展检查50家次,出动人员130人次,对一家泳池进行了行政处罚,确保了零事故发生。
二、印刷、出版市场
以2023扫黄打非五项专项集中行动为基础,开展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印制、开展出版物市场和有害出版物及信息、开展清理网络有害内容、开展寄递和物流行业等8次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邵东市开展各类执法行动82次,检查印刷、出版物市场共32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 368人次,收缴非法出版物63450册,出动车辆共203车次。今年来接省、市举报转送单线索27起,接12345政府服务热线诉求单15起,每次调查或者处罚后,都书面写情况汇报材料。今年共查处非法经营和非法印制案件17起案件给予行政处罚,其中在日常巡查中查处了5起印刷厂违规经营案件,11起网络书店违规经营案件,1起移送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案立案(此案被列入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备案案件),对规范市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一年来,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全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共行政处罚33家,行政罚款36万余元。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创建平安健康文化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今年的专项整治执法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了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实际工作中执法人员少,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层次不齐,执法设备老旧等原因。对乡镇边远地区巡查不到位,文化市场违规经营容易出现反弹等情况,大队将作出以下几点改进,进一步促进文化市场大发展、大繁荣。
1、努力锻炼培养现任执法队员,做到能一岗多任,力争让每名执法队员成为工作中的多面手和多能手。
2、增加文化市场日常巡检和突击检查的频率。加大对农村演出市场的巡查力度,加强街头广告商业促销演出管理,严厉打击演出市场表演等各类非法演出活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程序和手段,努力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3、开展繁荣有序文化市场创建。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市场秩序规范经营的意识,同时联合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配合制度,对文化市场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和打击,确保全市文化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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