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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就业创业服务政策

发布时间:2025-09-03 11:23 信息来源:邵东市 责任编辑:邵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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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就业创业服务政策

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一、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1.对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单位)和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各类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1.各类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类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对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对招用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吸纳脱贫人口的企业(单位)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补贴最长不超过1年。

2.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个人,可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其中,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补贴标准以上年度我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非“4050”人员按其缴费额度的4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4050”人员按6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非“4050”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执行,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资料:申报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单位)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与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补贴对象的身份证;属高校毕业生的,还需毕业证书。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以下资料: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属高校毕业生的,还需毕业证书。

申领流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由单位前往邵东市职介中心或通过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自主申报;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在完成缴费后,前往邵东市职介中心自主申报。

咨询电话:邵东市职介中心0739-2710652

二、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执行,见习补贴期限按见习人员实际见习月数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

申请资料:见习基地在每季度开始的第一个月,向邵东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上一季度的见习补贴,并提供下列材料:

1.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见习人员毕业证书或者《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3.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的《邵东市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

4.见习人员手持见习协议的照片;

5.《见习补贴申请表》;

6.《见习人员花名册》;

7.见习基地每月发放给见习人员本人账号的生活补贴凭证;

8.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以上第(1)、(2)、(3)、(4)项按信息系统要求上传。

申领流程:见习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相关材料,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见习基地按规定接收见习人员见习的,可按季向邵东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见习补贴。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见习补贴采取先发后补的方式。见习期间,由见习基地按月发给见习人员生活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再按季向邵东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补贴申请,经邵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咨询电话:邵东市人才交流中心0739-2689511

三、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一)创业担保贷款对象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具有创业愿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自筹资金不足的部分,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7)返乡创业农民工

8)网络商户

9)脱贫人口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11)新市民

合伙创业是指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以合伙经营的形式创办的小企业或组织,并持《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在工商部门进行备案。组织起来共同创业是指符合上述条件人员的组织者组织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组织就业人数不低于职工总人数50%的经济实体,其中组织者必须为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经济实体的企业法人代表。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应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象

小微企业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申请资料

1.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所需资料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

3)人员类别的身份证明,合伙创业的应提供所有合伙人身份证明,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应提供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组织者和所有组织就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4)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相关的行业准入许可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贷款申请人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可提供土地流转证明或由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出具证明。

5)创业项目计划书和征信承诺书。

6)合伙创业的应提供《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合伙协议。组织起来共同创业应提供与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组织就业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以及职工名单。

7)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所需资料

1)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2)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等原件和复印件,或相关的行业准入许可证。

3)当年新招用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有效证件。

4)与当年新招用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5)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贷款条件人员的花名册(盖章并注明人员身份类别)及身份证明。

6)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7)由相关部门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证明,或由企业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承诺书。

8)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余资料一式二份。

(三)创业担保贷款额度

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创业担保贷款的利率

邵东市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150BP。其中,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具体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协商确定。

(五)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已享受过创业担保贷款可否再申请申请?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咨询电话:邵东市就业服务中心 0739-2710806

四、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在邵东市范围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门店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学生,高等院校和大中专院校,高职院校大专及以上,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及技师班)、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创业者。

申报条件:

1.创业项目或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

2.创业者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3.小微企业或个体门店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

4.个体门店经营者,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初创小微企业须吸纳3名以上(含3名)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就业,并依法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孵化基地在孵实体项目不作此要求)且申请补贴时员工未离职。

5.出现以下情况的不符合申报条件:

1)小微企业或个体门店处于停业状态或有明确证据证实将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2)企业法人(或个体门店经营者)发生变更的或不是首次创业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门店的;

3)已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企业或个体门店,不再重复享受补贴;

4)已享受过创业孵化基地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的;

5)同一个经营场所登记多家企业或个体门店的,不能重复享受一次创业补贴(孵化基地的在孵实体除外);

6)门店招牌、创业项目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的注册名称和注册地址不一致的;

7)经核实,有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情形的。

补贴标准:

1.对符合条件的个体门店经营者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注册的个体门店,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吸纳3名以上(含3名)劳动者就业的按10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3.创业孵化基地中的在孵实体优先给予经营场所租金补 贴,符合条件的个体门店按照5000元/家(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个体门店给予10000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照10000 元/家给予补贴,由创业孵化基地代为申请代为支付。

申报资料:

1.《邵东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2.个体门店经营者或企业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个体门店经营者社保卡号或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对公账号。

4.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有效证明资料:

1)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凭证(按季度提供即可)或经营流水(流水多的企业,可视情况每个季度抽取1天提供即可)等凭证;

2)门面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开办网店的,提供网店网址。

5.创业孵化基地需提供为入孵实体减免租金的凭证。

6.人员类别证明资料:

1)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留学回国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2)返乡入乡农民工:本人户口本复印件。

3)就业困难人员:由人社部门从省一体化平台进行数据识别,不需要创业者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和个体门店按工商注册所在地属地原则申报受理,符合条件的可在每年10月31日前向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邵东市就业服务中心 0739-2710806

五、创业培训补贴

    申报条件:1.参加邵东市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2.属于创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含中职、技校)、小微企业创办者(含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职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群体(含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及强制戒毒人员)。

申领流程:

1.代为申请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贫困家庭子女、化解钢铁煤炭煤电行业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群体代为申请的创业培训补贴可委托创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申报材料如下:

1)《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培训机构)》;

2)《创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及培训补贴代为申请协议;

3)《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

2.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采取“先垫后补”的方式参加创业培训的,证书发放半年内向创业培训办班所在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

2)《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缴纳培训费用凭证: 培训机构开具的收费凭证、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

咨询电话:邵东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739-2720660

邵东市职业中专学校0739-2122483

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补贴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

补贴标准:根据相关政策,可享受550-5760元/人次职业培训补贴。

申领流程:可由个人先行缴纳培训费用或培训机构先行垫付培训费用,培训结束后取得相应证书的,可由个人或委托培训机构向办班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窗口申请补贴。

咨询电话:邵东市就业服务中心 0739-2631279

七、一次性扩岗补助

补贴对象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

补贴标准每招用一人1500元

申领流程:普通企业自行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参保企业凭《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至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请,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及时发放。劳务派遣单位自行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为自有员工申请的,需准备《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代实际用工单位申请的,需与实际用工单位共同准备《劳务派遣单位代实际用工单位申请表》、《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至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机构要以填写的《劳务派遣单位代实际用工单位申请表》为依据,对符合条件的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期限: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邵东市工伤失保中心 0739-2668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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