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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23 11:29 信息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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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我市邵东市大禾塘菊林食品店待售“小台芒”“长豆角”,其中“小台芒”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中“长豆角”经抽样检验,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市邵东市大禾塘果大炮食杂店待售“黄金贡柚”及“妃子笑荔枝”,其中“黄金贡柚”经抽样检验,水胺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中“妃子笑荔枝”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我局对邵东市大禾塘菊林食品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送达了《检验报告》。经核查,该店不合格食品“长豆角”邵东市大禾塘心方蔬菜批发店购入;不合格食品“小台芒”邵东市工业小区的蔬菜批发市场的路边的车上购入。截至我局对当事人食品店进行食品抽检日止,当事人店内上述“长豆角”以5元/公斤的价格购入5.6公斤6元/公斤的价格,售出该批次长豆角,获销货款33.6元;上述小台芒”以6.16元/公斤的价格购进12公斤,以8/公斤的价格,售出上述批次“小台芒”8.5公斤,获销货款68元,剩余的3.5公斤报损,共计销货款101.6元。截至20246月28日当事人不合格食品“长豆角”“小台芒”食品店已无销售。

2.我局对邵东市大禾塘果大炮食杂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送达了《检验报告》。经核查,该店不合格食品“黄金贡柚”及“妃子笑荔枝”“长沙市雨花区红星全球农批中心”购入。截至我局对当事人食杂店进行食品抽检日止,当事人店内上述“妃子笑荔枝”以16元/公斤的价格购进90公斤以27.6元/公斤的价格,售出上述批次“妃子笑荔枝”,获销货款2484元;上述“黄金贡柚”以8.4元/公斤的价格购进100公斤,以11.96元/公斤的价格,售出上述批次“黄金贡柚”,获销货款1196元。截至2024年6月19日当事人不合格食品“黄金贡柚”及“妃子笑荔枝”食杂店已无销售

两位当事人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积极进行整改。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邵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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