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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对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大排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6 10:04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各乡镇(办、场)及相关单位:

3月1日召开了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的电视电话会议,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核心目的就是保障住房质量安全,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决定从3月3日至3月15日在全县开展一次对2016年新建危改房的质量安全大排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以乡镇(办、场)自查的方式,做到排查全覆盖,每户都有乡镇(办、场)及村干部承包。各乡镇(办、场)党委书记要亲自抓,专职副书记具体抓,每个干部都参与,做到人人参与、户户有干部包干。各乡镇(办、场)要有具体实施方案及每户有干部包干的实施方案。

二、排查摸底的具体内容:一是还没有完全建好的、没有入住的;二是按设计图纸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没有到位的;三是主体结构有问题的;四是靠山、伴高压电线等有安全隐患的;五是老百姓有反映、意见较大的;六是建筑公司、施工队没有履约的。

三、每户包干的干部要做到五包:一是包问题的排查;二是包质量安全的排查;三是包矛盾纠纷及问题的化解;四是包整改(含推倒重建)到位;五包建筑公司、施工队的监管。

四、县三个质量监督组在3月15日前对每个乡镇(办、场)要进行质量抽查(最少300户),发现问题书面交办各乡镇(办、场),由乡镇整改到位。如抽查到的户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又没交办乡镇(办、场)的将追究质量监督组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具体要求及责任追究:一是排查及整改(含推倒重建)时间要求:2017年3月15日前要到位,整改(含推倒重建)的费用由各乡镇(办、场)负责;二是3月15日后到县及县以上机关上访反映质量安全问题经有关部门查实确有质量安全问题将通报乡镇(办、场)及追究包干干部的责任,确因质量安全问题引起媒体负面报导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党委书记和专职副书记的责任,出现危改房倒塌引起财产损失和生命安全的党委书记和专职副书记就地免职及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各乡镇(办、场)要将排查方案和每户干部承包方案及排查后的整改总结送县危改办。

 

邵东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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