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贫困农户危房(D级或无房户)改造攻坚行动第二次督查的通知
邵农危办[2016]10号
关于开展农村贫困农户危房(D级或无房户)改造攻坚行动第二次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办、场)、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7月7日邵阳市农村贫困农户危房(D级或无房户)改造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县农村危房改造攻坚行动进度,确保7月31日前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开工率不低于70%,决定开展农村贫困农户危房(D级或无房户)改造攻坚行动第二次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6年7月18日至22日
二、督查内容
1、各乡镇(办、场)精准摸底复核工作。精准摸底准确率,是否按时上报精准花名册(纸质档和电子档),所有名单都要经督查组确认。
2、各乡镇(办、场)施工队的确定情况。是否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是否严格审查施工单位资质。
3、开工建设情况。宅基地落实率、三通一平完成率及开工率,三率完成情况;连片建设集中安置情况,质量安全情况。
4、“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5、各乡镇(办、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建议。
三、督查方式
1、听取汇报。各乡镇(办、场)向督查提供精准花名册、施工单位汇总表、宅基地落实汇总表、三通一平汇总表、开工情况汇总表。
2、查阅资料。查阅各乡镇(办、场)的相关资料,如会议记录、文件资料、信息系统、档案资料、精准花名册等。
3、现场抽查。督查组抽查三率的比例不低于50%(以户为单位)。在抽查过程中若发现有符合条件未列入的农户,每发现一起扣2分,每发现一处质量安全隐患扣1分。
四、结果运用
1、公开排名。对这次督查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排名,排名结果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
2、全县通报。对这次督查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
3、综合运用。这次督查考核评价结果计入年终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
五、督查分组
这次督查采取分组督查的形式进行,具体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1、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依照督查内容及督查情况及时汇总形成督查报告,填好相应的表格,经督查组长审定签字后报攻坚行动办公室。
2、督查组要严格执行各级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的要求。
3、督查工作要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严谨细致,如实调查了解问题。对发现重大弄虚作假、违规确定对象(农户及施工队)等问题,要及时报告。
附件:督查单位安排一览表、督查汇总表、入户登记表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