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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2-06-30 11:27 信息来源:财政局 责任编辑: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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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邵东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单位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3.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4、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说明

6、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

3、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

5、其他收入

6、上年结转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第二部分  附表

邵东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全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精简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负责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家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的伤亡抚恤工作

4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本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8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协调跨省、市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1、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2、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拟订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导监督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13、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14、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部门共有内设股室7个,具体是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股、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计划统计财务股、社会救助股、老年服务股、社会工作股、区划地名股。二级机构5个。

)单位基本情况:

本部门编制人数为75人,其中在职40人,离退休35人。小车编制数0台,实际0台。遗属补助人数13人,房屋面积3620平方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邵东市民政局本级

2、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社会福利中心、革命老根据地工作办公室、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殡仪馆5个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年初预算数65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4.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6.4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654.4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0.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8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6.4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5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0.62万元,占96.36%,住房保障支出23.83万元,占3.6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255.4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39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村居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经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各村(居)信用代码赋码、更换等方面支出儿童福利中心经费16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中心机构运行方面的支出;购买婚姻登记服务经费108万元,主要用于婚姻登记处的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及日常运行经费的支出;界限管理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县域界限勘界、界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民政事业费支出96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基政、地名、留守儿童、养老服务质量等方面支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关爱服务经费140万元,主要用于专业社工人才培训、村儿童主任补贴及“三留”人员的工作经费等方面的支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16万元,主要用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摸底排查及上报、保障等方面支出智慧消防网络及五化民政示范建设经费16万元,主要用于民政“五化”示范及养老院等智慧消防建设费用方面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级、革命老根据地工作办公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福利中心4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3万元,上升5.1%,主要是在职人数的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三公”经费预算与2021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3次会议,培训280人,内容为年初、年中、年末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培训费2万元,拟开展5次培训,人数300人,内容为各乡镇民政办主任、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镇长民政救助、养老、基层政权、社会事务及其他专项业务培训;拟举办0场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办公费74万元用于办公用纸、笔、水及其他办公易耗品,其中公用经费2万元,村居信用代码赋码2万元,儿童福利中心15万元,购买婚姻登记服务12万元,界限管理3万元,用于救助、老年服务、老区办、社工总站方面的民政事业费20万元,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关爱服务20万元;差旅费20万元,用于下乡、出差等费用,其中公用经费1万元,村居信用代码赋码1万元,儿童福利中心1万元,界限管理1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经费中差旅费16万元;维修费1万元,用于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空调等的维修费用;公务接待费2.55万元;邮电费2万元,用于办公网络、电话费、邮寄费等费用;水费0.5万元,用于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站、儿童福利中心的办公用水;印刷费2万元,用于办公打印、复印公文、材料等的费用;电费1万元,用于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站、儿童福利中心的办公用电;劳务费0.31万元,用于临时劳务用工方面的费用;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用于革命老根据地工作办公室的租车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68万元,服务类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止 2021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情况

2022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实行全覆盖,整体支出绩效目标65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44万元,项目支出399万元,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支出399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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