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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邵东市劳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8 10:13 信息来源:财政局 责任编辑: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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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邵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邵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指导、协调工作,承办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三)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专(兼)职仲裁员和调解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立案庭、仲裁庭。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邵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5.2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73万元,减少3.50%,主要是因为部分支出未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75.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2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7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16万元,占75.99%;项目支出18.06万元,占24.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5.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3万元,减少3.50%%,主要是因为部分支出未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3万元,减少3.50%,主要是因为部分支出未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59万元,占97.83%;卫生健康(类)支出1.63万元,占2.1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3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7.92万元,支出决算为3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应付津补贴补发部分未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
年初预算为30.4万元,支出决算为3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仲裁任务增加,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2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项支出的年初预算做在财政的大预算内。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项支出的年初预算做在财政的大预算内。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项支出的年初预算做在财政的大预算内。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3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项支出的年初预算做在财政的大预算内。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1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保缴费及其他工资支出;公用经费3.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8%,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其他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是无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及结余。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14万元,降低48.31%。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未结算。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未召开会议,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07万元,开展培训1次,人数2人,内容为事业人员继续教育支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8.0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 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支出完成预算的59.41%,顺利完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专项工作任务。
组织对“邵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2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完成年初计划工作任务。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第五部分 附件”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4 万元,执行数为18.06万元,完成预算的59.4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8件,上年度遗留案件5件,处理案件共83件,法定时效内已结案件70件,做到了案件受理率100%,法定时效内结案率达95%,调解率达85%以上;二是案外调解劳动人事争议40余件,接待来访咨询人员1200余人。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占据我市企业的绝大多数,劳动争议层出不穷;二是随着劳动力资源的市场化及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社会保险制度的逐步建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权利和义务而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呈现上升之势。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加大劳动仲裁办案相关专项经费。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基本完成劳动仲裁相关工作任务。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财政项目1个: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现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绩效评价表结果公开如下:

邵东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

名称

邵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项目名称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项目

基本

情况

上年结转

预算安排数

预算调整数

财政支付数

预算结余数

0

30.4

-12.34

18.06

0

评价内容

分值

自评简述

自评得分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10

本项目预算编制科学、规范、合理,预期继续目标申报完整,产出、效果类关键性指标清晰、明确、量化,投入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

10

预算执行率

10

该项目实际支出18.0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9.41%。

2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15

本单位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

15

资金支出

合理合规率

20

本项目支出用于劳动仲裁办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且均在预算范围内,无与本项目预算不相符或无关的资金支出。

20

项目产出

25

本年度目标立案70件,立案率100%,结案60件,结案率85.7%,实际完成立案78件,立案率100%,法定时限内实际结案65件,结案率95%

25

项目效益(效果)

20

项目绩效效益立案率100%,结案率85.7%,实际完成了立案率100%,结案率95%

20

合计

100

*

92

评价结果

■优秀  100-90分; □良好  89-75分; □一般  74-60分; □较差  59-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邵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两股室,现有正式在编人员5人,临聘人员0名,2021年度财政收支为75.22万元,年末固定资产26.85万元,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邵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内部控制制度》。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状况
2021年我院收入总计75.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22 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021年我院支出总计75.22万元。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59万元,主要用于仲裁院公用经费和人仲裁办案等项目支出。2.卫生健康支出1.63万,主要用于社保缴纳。
2021年我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8件,上年度遗留案件5件,处理案件共83件,法定时效内已结案件70件,做到了案件受理率100%,法定时效内结案率达95%,调解率达85%以上。另案外调解劳动人事争议40余件,接待来访咨询人员1200余人。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占据我市企业的绝大多数,劳动争议层出不穷。当前,随着劳动力资源的市场化及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社会保险制度的逐步建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权利和义务而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呈现上升之势。综合考量仲裁办案中的各项工作,造成财政资金使用提升。
四、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的措施与建议
建议加大劳动仲裁办案相关专项经费,以更大力度维护我县社会劳动关系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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