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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直学校和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绩效工作开展评估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8 13:54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关于对县直学校和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绩效工作开展评估检查的通知

 

县直各学校、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关于开展高职中、乡镇中心学校年度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邵教发[2014]55号)文件精神,全面掌握各基层单位全年绩效工作情况,现就2016年度绩效评估检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检查组人员安排

  


  二、评估检查时间安排
  1、乡镇(办事处)组

  2、县直学校组

  三、评估检查的内容和人员分工
  1、评估检查内容根据邵教发[2014]55号文件及教育局党委意见,综治工作等13项需要单独评估或以平时成绩能量化到位的,本次评估检查不作安排。本次评估检查的内容为班子建设、党务工作、党政教育工作(只查看中心学校的相关资料和原始凭证,不收述职报告和汇报材料,不需要当地政府领导参加)、廉政建设、教育信息、教师日常管理、师德建设、常规管理教改教研和新课程改革、基础教育工作、仪电、计划生育、财务管理、财产管理、食堂管理、内审工作等15个方面的工作。
  2、评估检查人员分工安排

  联络员:宁足奇
  四、评估检查的办法
  1、按照县教育局《关于开展高职中、乡镇中心心学校年度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邵教发[2014]55号)的相关评分细则进行检查并量化记分。邵教发[2014]55号文件附后。
  2、检查小组所有工作人员从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出发,依照相关评分细则,不徇私情,客观、公平、公正地检查评估每一个单位,采取看(看高职中和乡镇学校校容校貌、校务管理、教师队伍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和后勤管理,其中乡镇抽看一所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和1所小学)、查(查相关资料,查教师备课、阅卷、班主任手册、教学计划、教学常规等)、访(走访教师和学生等)的方法对各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计分,确保评估成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评估检查的奖励办法
  按三个系列分别设奖,对每个获奖单位授奖牌、发奖金,具体为:
  1、15个合并乡镇系列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4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
  2、10个单列乡镇、特殊学校系列,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4000元;三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
  3、高职中进修学校系列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名,奖金分别为5000元、4000元、3000元。
  六、评估检查领导小组
  本次绩效评估成立评估领导小组。由罗中安同志任组长,尹严林、李志敏同志任副组长、张兵龙、曾光明、陈爱珍、李跃友、申合志、刘寿平、邓最红、周淑娥、申以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俊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局机关其他各股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七、评估检查的程序
  1、检查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相关的资料。
  2、采取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乡镇检查学校(1所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小学)。
  3、检查乡镇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及中心小学的教育教学标准化管理工作。
  4、按相关评估细则的评估指标分别检查计分。
  5、带队领导和执行组长组织检查成员汇总被评估单位情况。

 

邵东县教育局
  2016年12月6日

 

关于开展高职中乡镇中心学校年度绩效评估的意见

[2016]7号-学校教育教学标准化管理考核评估办法

学校班子成员民意测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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