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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教育系统“展风采·庆国庆”教师文艺汇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0 17:46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邵教通〔2017〕56号

关于举办教育系统“展风采·庆国庆”

教师文艺汇演的通知

各县直学校、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提升广大教师幸福指数,充分展示我县教育事业取得的丰硕成果,展现我县教育系统广大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艺术素养,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于国庆前夕举办全县教育系统“展风采·庆国庆”教师文艺汇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目内容

反映我县教育事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颂扬广大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爱岗敬业,辛勤耕耘,甘为人梯,做纯粹教育人的奉献精神;展现我县教师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谐的师生关系及师生艺术风采;反映我县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新面貌、新成果。节目要立意高、视角新、角度准、时代感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生活,思想性与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充满艺术感染力,激励人奋发向上。

二、节目要求  

1.节目形式:

声乐:通俗、民族、美声、表演唱、合唱等; 器乐:民乐、西洋乐;舞蹈: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等;表演类:戏曲、音乐剧、魔术等;语言类:小品、相声、朗诵、快板、曲艺表演唱。一般以综合类节目为主。

2、节目时长:歌舞、声乐、器乐类每个节目时长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表演类、语言类每个节目时长原则上不超过8分钟。

3、报送要求:

(1)各县直学校、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负责推荐1个节目,每个街道办中心学校负责推荐2个节目。节目要以集体节目为主,演员必须由本校教师或学生组成,以教师参与为主。

(2)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节目报送表(见附件)以纸质和电子稿的形式报送县教育局。

(3)同一单位选送的2个节目必须是不同的节目形式。

三、节目选拔

1、县教育局将组织专门人员到各单位就文艺节目进行选拔,挑选十余个节目参加庆祝第33个教师节表彰颁奖典礼演出。

2、所有节目均参加“展风采·庆国庆”教师文艺汇演,届时将以比赛形式对节目进行评奖(评奖办法另定),并对此次活动组织好、节目质量高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汇演时间:2017年9月下旬(国庆节前夕)

汇演地点:县会议文化中心。(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此次教师文艺汇演由县教育局主办,由县农村商业银行协办,是展示我县教育发展成就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策划、加强排练,选送高水平、高质量的文艺节目参加汇演。把开展此次活动作为树立教师形象、展现教师风采、宣传教育正能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加以落实。

六、请各单位将节目报送至县教育局赵宏波处,电子稿请发QQ邮箱:709963573@qq.com

 

邵东县教育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一日

 

 

附件:

2017年教育系统“展风采·庆国庆”

教师文艺汇演节目报送表

 单位名称:                  

序号

节目名称

节目形式

节目时长

辅导教师

联系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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