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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对账办法

发布时间:2012-03-29 16:36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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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真实、准确、及时反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加强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监管,防止挤占挪用奖补资金,加快奖补资金支出进度,根据《湖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对账暂行办法》、《邵东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设立单独的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专户,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收支情况以此专户为准。
第三条 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综改办)定期与国库股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对账,确保省财政安排和县级配套的奖补资金按规定使用。
第四条 对账按季度进行,以每个季度最后一天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专户的数据为依据。
第二章 对账内容
第五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收入情况。包括省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
(一)上年结转奖补资金,按上年实际结余资金或已垫付资金填列。
(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按对账截账日期前省财政已下达资金填列。
(三)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按对账截账日期前县级财政预算实际配套资金(不包括整合资金)填列。
县综改办和国库要将以上奖补资金纳入专户管理,并附县级配套奖补资金拨入专户的文件或凭证、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第六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支出情况。
(一)实际拨付奖补资金,指县财政国库实际拨付到奖补项目的奖补资金,县综改办要提供资金拨款凭证、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二)奖补资金余额,指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专户的余额,要提供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三)奖补项目数,指县级财政已拨付奖补资金的项目,要提供奖补资金到项目的分配表(见附件2)。
第七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系统支出数据。
(一)实际支出奖补资金,指实际已兑付到项目或项目村并录入系统的奖补资金。
(二)奖补项目数,指实际已兑付奖补资金的项目。
第八条 乡镇财政奖补资金支出数,指乡镇财政年终决算报表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支出数。
第三章 对账要求与监督管理
第九条 综改办要如实填写表格,提供相关凭证,在每季度开始的10日内将上季度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对账表(见附件1)、原始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报省财政厅。上报的各种表格、凭证等必须加盖公章。
第十条 县综改办要定期与国库股进行对账,做好各部门报表中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收支数的衔接,并就存在的差异进行说明。
第十一条 县财政局将对账工作作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二条 截至每年12月31日,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对账数和决算数不得低于省下达年度奖补资金合计数,特殊情况必须说明原因并提供依据,如因此影响到下一年度省奖补资金的分配,要将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0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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