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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槎江邵东市段河道管理范围调整成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9 09:36 信息来源:水利局 责任编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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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辖区内槎江(河流编码:FE1CC000000R)邵东市段部分河段管理范围划定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根据《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调整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22〕46号)要求,已组织编制完成辖区内河道管理范围调整方案,并经邵东市水利局会同邵市自然资源局审查通过,现将调整后的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示。

一、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1.有堤防河段:管理范围包括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以及堤防本身和护堤地;其中护堤地宽度按现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执行。

2.无堤防河段:管理范围为设计洪水位线以内的水域、沙洲、滩地及行洪区。

3.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槎江邵东市段河道河湖划界调整成果汇总表》。

二、公示期限及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为5天,自2025年1119日起至2025年1123日止。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对河道管理范围调整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需查询具体河段管理范围调整情况,可与邵东市水利局联系(联系人:唐智,电话:0739-2087536)。

特此公示。

市水利局

2025年1119

附件:槎江邵东市段调整划界成果表(附件1,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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