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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管控措施不适应”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1 11:39 信息来源:公安局 责任编辑: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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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要求,我市承办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管控措施不适应”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实施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邵市政发〔2017〕20号)已发布超过7年,相应管控措施已不适应,相关部门一直未进行调整。

整改目标

修订并重新发布《关于对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实施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常态化开展城区交通拥堵治理,严管严控各类严重污染空气质量的交通违法行为,减少问题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的污染,加快柴油货车淘汰治理。

整改措施

1、调整管控措施。发布适应我市实际情况的高污染排放机动车通行措施。

2、严把机动车准入关、检验关。车管部门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变更手续时,严格执行现阶段国标尾气排放标准要求,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一律不予受理。车检部门加大对各机动车检测站的监督检查,对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一律不通过年检。

3、强化老旧柴油货车淘汰进程。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临近报废的车辆,通过电话、短信、信函和派员登门等方式,提前告知车主办理车辆报废注销业务;对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使用性质变更、转籍和转让登记;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依法依规对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公告作废。

4、严格渣土运输车管理。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大渣土运输车日常管理,对渣土运输车未取得运输许可证、无牌无证、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和不按指定场地倾倒渣土的,一律依法依规查处。

5、严格路面管控。充分发挥缉查布控系统精准打击效能,加大对柴油货运车辆逾期未检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查处力度,在路面执法过程中,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柴油货运车辆,做好路检路查登记,一律依法依规处罚。

整改成效

1、高污染车辆加速淘汰。建立“政策引导+部门联动”淘汰机制,明确淘汰目标与时间表。通过宣传动员、补贴政策落地及执法倒逼,全市高排放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有序推进,邵东市2025年需要淘汰老旧柴油车71辆,截止2025年5月底已经淘汰34辆。

2、检测机构规范化。将淘汰车辆明细同步至各年检站,构建“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体系,实现环保检测全流程可追溯。针对检测弄虚作假行为,联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测行业规范性和公信力显著增强,从源头杜绝“带病车辆”上路。

3、渣土运输车整治常态化。由城管局牵头,联合交通、交警部门开展渣土运输车专项整治,聚焦“抛洒滴漏、无证运输、闯禁行驶”等问题同步推动《渣土运输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地,道路洁净度和运输秩序明显改善。

4、路检路查见成效。依托缉查布控系统技术优势,对高排放柴油货车实施“精准布控+动态追踪”,重点打击逾期未检验、报废车上路等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累计开展路检路查专项行动20次,查处报废车上路行驶95起,逾期未检验车辆1851辆,路面执法威慑力显著增强,形成“违法必查、查必从严”的治理常态。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邵东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6日

受理部门:邵东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联系电话:0739-2721142

联系地址:邵东市兴和大道419号

邵东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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