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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东市国有“三资”清查盘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8 11:50 信息来源:邵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邵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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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邵东市国有“三资”清查盘点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办函〔202524

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邵东市国有“三资”清查盘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邵东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8日

邵东市国有“三资”清查盘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国有“三资”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国有“三资”使用效益,按照“全领域、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聚焦“六类资源”(矿产、林业、水利、能源、土地、数据)、“五类资产”(实物、债权、股权、特许经营权、未来可收益权)、“两类资金”(沉淀闲置、低效无效),全面清查盘点我市国有“三资”家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范围

本次清查范围包括市人民政府拥有、管控的以下国有资产资源资金: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直接支配的所有国有资产,包括土地(土地使用权)、房屋及构筑物(包含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未转固定资产房屋)、车辆、其他固定资产、其他无形资产及对外投资。

(二)国有资金。沉淀闲置、低效无效的国有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余结转的预算单位资金以及财政专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沉淀资金。

(三)企业国有资产。国有企业占用、使用的全部国有“三资”均应纳入本次清查盘点范围。主要包括实物资产(房屋建筑物、土地、设备设施、存货等)、债权、股权、特许经营权、未来收益权、货币资金、其他国有资产等。重点关注平台公司股权、债权、经营性房地产、预计可带来收益的资产以及隐性债务对应项目的资产。

(四)国有资源。土地、矿产、水利、林业、能源、数据、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可利用资源。系统梳理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林权、水权、采砂权等自然资源和能源、数据、文化旅游等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五)园区资产。全市各类园区,包括经开区、原城北片区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土地等经营性资产。

(六)特许经营权(经营权)。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水利、能源、体育、旅游等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权或经营权。

二、工作步骤

本次清查盘点全市国有“三资”工作从20259月开始,到2025年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9月)

成立邵东市国有“三资”清查盘点工作专班,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总召集人,相关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市专班办公室设市财政局,负责日常协调、进度跟踪及材料汇总等日常工作。市专班下设4个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协调、调度对口国有“三资”清查盘点情况。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资金工作小组。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资金清查盘点工作,制定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资金清查盘点工作实施方案,汇总相关情况报送市专班办公室。(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2.企业国有资产工作小组。负责全市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制定全市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实施方案,汇总相关情况报送市专班办公室。(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属企业主管部门)

3.国有资源工作小组。负责全市土地、矿产、水利、林业、能源、数据、文化旅游等国有资源清查盘点工作,制定各领域清查盘点工作实施方案,汇总相关情况报送市专班办公室。(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数据局、市文旅广体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4.园区资产和特许经营权工作小组。负责全市园区资产和特许经营权(经营权)清查盘点工作,制定全市园区资产和特许经营权(经营权)清查盘点工作实施方案,汇总相关情况报送市专班办公室。(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经开区、市自然资源局、各特许经营权设立管理部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9-10月)

1.制定工作方案。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广体局、市林业局、市数据局根据我市国有“三资”情况,2025年9月8日前分别牵头制定印发相应负责领域的全市国有“三资”清查盘点工作实施方案,包括重点任务、清查标准、责任分工、统计样表、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等。

2.全面清查盘点。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组织开展全市国有“三资”清查盘点工作,根据国家所有、政府分级监管体制,分级分类梳理国有“三资”。各工作小组按照“一资产一档案”的原则,建立国有“三资”清单。

(三)汇总验收阶段(2025年10月)

1.科学实施汇总。市专班各工作小组于2025年10月15日前将各领域国有“三资”清查盘点情况报市专班办公室汇总,市专班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市国有“三资”清单,并于2025年10月15日前提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审定,于10月20日前报邵阳市专班办公室。

2.强化结果运用。按照“任务到项、项目到物、责任到人”的要求,市专班及时调度指导。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清查盘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3.健全长效机制。各部门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典型案例报送市专班向全市推广,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堵塞管理漏洞,扎紧制度篱笆,切实解决各领域国有“三资”管理问题,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国有“三资”清查盘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专班深入抓的组织架构,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国有“三资”清查盘点工作,统筹安排、科学调度、分类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牵头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全面清查,精准施策,建立工作台账,高效推进清查盘点工作。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国有“三资”清查盘点的统筹推进。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抓好组织实施。同时要细化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市专班,确保全面、真实地查清国有“三资”状况。

(三)优化配套政策。对权证不齐的可经营、可变现的资产,市自然资源局及各责任单位、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完善规划、用地、产权登记、土地分宗、项目竣工验收、房屋安全鉴定等手续,开辟资产产权登记绿色通道,精简和优化办事流程。妥善解决土地使用等相关问题,确保土地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对确需调整相关规划或土地用途的项目,推动有关方面充分开展规划实施评估,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积极创造条件予以支持,加快推动权证的应补尽补、能发尽发。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对照时间节点稳步、有序、高效推进国有“三资”清查盘点工作。各单位要如实上报各项国有“三资”,如有瞒报、漏报,一律依规依程序追究责任。对不作为、乱作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对执意拖延不落实、不执行的,对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国有“三资”处置收益的,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

附件:邵东市国有“三资”清查盘点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1

邵东市国有“三资”清查盘点工作

专班成员名单

为规范我市国有“三资”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决定成立邵东市国有“三资”清查盘点工作专班,现将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总召集人:陈业华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人:王卫兵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龙薇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欧阳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彭国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管文旅广体工作)

副召集人:申文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彭金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曾钢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级调研员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曾会林市财政局局长

   员:李水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委编办主任

赵军畴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曾建军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书记

宋晶辉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谢先勇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宁效龙市水利局局长

叶安平市文旅广体局局长

尹能力市林业局局长

谢朝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书记

冒志姣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周炼坤市数据局局长

工作专班主要职责包括研究部署国有“三资”清查盘点相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清查盘点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指导督导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推进清查盘点。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羊俊杰兼任,承担全市国有“三资”清查盘点的日常协调、进度跟踪及材料汇总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和工作落实。

    工作专班成员工作岗位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不另行文。工作专班不作为市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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