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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1年秋季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2 15:49 信息来源:教育局 责任编辑: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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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号)和《邵东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邵办文〔2019〕6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管理,现就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 符合城区就读条件且年满六周岁(截止2021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纳入城区小六年级分流且在籍在册的学生。
    3.其他年级:在有学位的前提下,招收符合城区插班就读条件的学生。
    二、报名时间
    (一)公办小学一年级
    第一批次:有户籍、有房产类生源于6月16日至19日持相关证件,按招生区域到对应的学校申请学位。
    第二批次:进城经商务工类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生源于6月20日至22日持相关证件到经商务工所在地对应的学校申请学位。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地、务工地对应学校学位不足时,按相对就近原则,到附近有学位的学校申请学位。
    第三批次:不完全符合户籍、房产、进城经商务工类条件的对象视各学校剩余学位情况,于8月16日至18日到有学位的学校申请学位。
    (二)公办初一年级
    第一批次:纳入城区小六年级分流且符合有户籍、有房产、有合法经商务工证件类招生条件的学生于6月22日至29日持相关证件,按招生区域到对应的学校申请学位。有合法经商务工证件类按经商务工所在地对应的学校申请学位。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地、务工地对应学校学位不足时,按相对就近原则,到附近有学位的学校申请学位。
    第二批次:纳入城区小六年级分流但不完全符合户籍、房产、进城经商务工类条件的学生于7月6日至8日自主登录“报名系统”( https://sd.hnxuexi.cn)或点击邵东发布微信公众号首页下方“入学报名”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申请学位。
    第三批次:在有学位的前提下,小六学籍不在城区但具备城区招生条件的学生,于8月16日至20日持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证件到有学位的学校申请学位。
    (三)民办学校初一年级招生
    第一批次:面向城区小六年级生源招生,报名时间6月22日至29日。
    第二批次:在有学位的前提下,面向城区以外的生源招生,报名时间6月30日至8月28日。
    (四)其他年级插班招生
    符合城区插班就读条件的其他年级学生于8月16日至20日持相关证件到有学位的学校申请学位。
    (五)振华学校初一年级招生
    (1)时间:6月22日--25日
    (2)对象:纳入城区小六分流且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在籍在册的学生。
    (3)方式:学生家长登录“报名系统”( https://sd.hnxuexi.cn或点击邵东发布微信公众号首页下方“入学报名”)自愿申请学位。若申请学位人数少于计划数,则直接录取;若申请学位人数大于计划数,则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三、报名证件及生源顺序
    1.有户籍(一):就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户籍均在招生区域,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就读学生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证件申请学位。
    2.有房产:就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招生区域有合法房产,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就读学生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含不动产登记证、备案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等证件申请学位。
    3.有户籍(二):学生户籍在招生区域一年以上,持就读学生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务工证明等证件申请学位。
    4.有合法的经商务工证件
    (1)市城区经商人员子女:就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持续合法经商一年以上,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居住证明或租房合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就读学生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纳税凭证等证件申请学位。
    (2)市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持续合法务工一年以上,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就读学生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劳务合同;一年以上的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以购买开票之日为准);居住证明或租房合同;6个月的工资流水册等证件申请学位。
    5.不完全具备户籍、房产、进城经商务工类条件的生源,在有学位的前提下,家长可持工商营业执照、劳务合同、居住证明或租房合同、6个月的工资流水等证件申请学位。
    6.其他类别
    ①军转工调子女: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行政介绍信等证件于6月22日--30日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对应的学校申请学位。
    ②招商引资、重点工程项目、人才引进等类别按市里的相关政策提供证件。6月22日至30日,招商引资类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递交材料;重点工程项目、人才引进类到教育局303办公室递交材料。
    四、录取办法
    按生源顺序进行录取和公示,同一批次学位不足时,实行调剂录取或电脑随机派位。家长、学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状态。
    五、其他事项
    (一)所有证件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
    (二)招生区域按2021版招生区域图执行。
    (三)对口升学。宋家塘小学和杏园小学除户籍类、房产类的小六毕业生可到户籍或房产所属学校申请学位外,其他类别对口升入城区五中就读。昭阳小学除户籍类、房产类的小六毕业生可到户籍或房产所属学校申请学位外,其他类别对口升入城区六中(原黄陂桥中学)就读。高田小学除户籍类、房产类的小六毕业生可到户籍或房产所属学校申请学位外,其他类别对口升入檀山铺中学就读。红旗小学、利农小学、枫安小学、联云小学、云山小学除户籍类和房产类在城区的小六毕业生可到户籍或房产所属学校申请学位外,其他类别对口升入昭阳中学就读。梅岭小学原居民子女小六毕业生就读城区四中,非原居民子女除户籍类、房产类的小六毕业生可到户籍或房产所属学校申请学位外,其余小六毕业生就读城区六中或昭阳中学。
    家长、学生在申请学位前,登录邵东教育网(http://www.shaodong.gov.cn/sdxjyj/index.shtml或者关注邵东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仔细了解招生政策,因不按相关规定申请学位而未被录取的对象,一切责任自负。
    若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招生报名时间,请关注邵东教育网(官方公众号:邵东教育发布)或学校补充公告。
    招生报名期间,各学校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做好外来入校人员健康码和出入登记管理、排队间隔距离不低于一米等工作,不得出现人员扎堆现象。请广大家长朋友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特此公告。

邵东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日



附件:邵东市2021年城区初中招生区域图

        邵东市2021年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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