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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九条纪律”、“七条禁令”、“十条硬性规定”的通 知

发布时间:2011-11-22 15:25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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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县局各专业股室、执法监察大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关于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九条纪律”、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七条禁令”、“十条硬性规定”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工作纪律,这既是维护监管人员良好形象,也是保护监管人员自身安全的重要条件。近年来,县安监局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九条纪律”、“七条禁令”、“十条硬性规定”,严格约束自己,依法办事,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赢得了良好的口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九条纪律”、“七条禁令”、“十条硬性规定”,自觉维护安监工作人员形象,树立监管权威,提高行业自律能力,增强服务企业意识,县安监局党组决定如下:
1、安监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九条纪律”、“七条禁令”、“十条硬性规定”,深刻把握相关内涵,增强自律意识。
2、安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九条纪律”、“七条禁令”、“十条硬性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良好的形象。
3、安监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2011年7月8日


附:
“九条纪律”、“七条禁令”、“十条硬性规定”

九条纪律:
1.不准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
2.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由监察对象支付费用的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
3.不准以任何形式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及其他中介活动,或收取中介机构提供的钱物。
4.不准违反规定向监管监察对象集资、摊派、拉赞助、推销产品、索要钱物、接受馈赠或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谋取私利。
5.不准到被监管监察单位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6.不准滥施行政处罚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
7.不准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私自处理、留置罚没财产。
8.不准徇私枉法,包庇、纵容违法单位和个人或对监察对象故意刁难和打击报复。
9.不准在煤矿及其他企业入股“分红”或提供有偿技术咨询服务。

七条禁令:
1、严禁接受被监管监察单位或个人安排的宴请、保健、娱乐等活动。
2、严禁收受被监管监察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
3、严禁到被监管监察单位报销应由个人和执法单位支付的各种费用。
4、严禁到被监管单位推销产品和入股分红。
5、严禁与被监管监察单位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6、严禁与被监管监察对象打牌赌博。
7、严禁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喝酒。

十条硬性规定:
1、不准收受红包、礼金和有价证券。
2、不准在被监察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准接受被监察单位的宴请、旅游、出访和各种健身娱乐活动。
4、不准接受被监察单位和各类赞助。
5、不准接受被监察单位和各类馈赠和福利待遇。
6、不准到小煤窑入股分红。
7、不准在被监察单位搞有偿技术咨询和服务。
8、不准开具白纸条罚没款收据和私自处理罚没款。
9、不准为小煤矿推销煤炭产品。
10、不准参加赌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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