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走进邵东 > 招商引资 > 优惠政策

邵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住宿餐饮行业应对疫情影响加快复工复业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8 17:48 信息来源:邵东市 责任编辑:邵东市
分享到:

邵东政办发〔20203

邵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住宿餐饮行业应对疫情影响加快

复工复业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皇帝岭林场,市直各单位,省、邵阳市驻邵各单位:

《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住宿餐饮行业应对疫情影响加快复工复业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邵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18       



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支持住宿餐饮行业应对疫情影响加快

复工复业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邵阳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住宿餐饮行业应对疫情影响加快复工复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7号)文件精神,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行业渡过难关,进一步恢复市场活力,减轻企业压力,尽快实现行业平稳健康发展,针对疫情期间住宿餐饮行业发展,提出以下办法

落实普惠性支持政策。单位各部门要主动关心、上门服务住宿餐饮经营者复工复业,积极主动落实上级出台的各项支持帮扶政策,特别是对中小微经营者的帮扶措施,跟踪解决复工复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行业管理部门要系统梳理出台的各项支持帮扶政策,通过发放政策告知书等面对面的方式,广泛宣传政策,确保政策落实落细落地。(责任单位:商务市监局、文旅广体局,各乡镇街道、场

鼓励社会消费行业管理部门要指导住宿餐饮行业科学制定复工复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明确复工经营场所管理、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员工管理等要求。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发挥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服务组织作用,对复工复业经营者加强巡查督导,督促指导经营者落实防疫防控措施。按照相关技术指南,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开放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支持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疫情期间委托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提供餐食供应服务。各单位会议就餐地点应向小型餐饮企业倾斜,不指定就餐地点。(责任单位:商务市市监局、各部门各单位

主动结清老欠做到不新欠。全面清理各乡镇各部门、平台公司、国有市场主体与住宿餐饮市场主体的业务往来账款,对已达到付款条件的,原则上在6月中旬前足额支付到位;对未到付款期的,可按合同要求提前支付一定比例资金。新的公务接待要求及时结清,不能产生新的欠账。(责任单位:财政各部门各单位

、强化金融支持力度。用好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政策,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住宿餐饮行业的信贷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企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2020 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的贷款本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还本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展期、续贷等方式,按规定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鼓励融资担保公司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住宿餐饮企业贷款项目应担尽担,对存量在保企业应续尽续。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疫情期间500万元以内(含500万元)担保业务执行优惠率,100万以内(含100万)担保按照1%/年收取担保费,100万至500万元(含500万元)担保按照1.5%/年收取担保费,除收取的担保费外不以任何形式收取其他费用。(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邵东支行、市金融办、鼎国投担保公司)

五、落实税费减免缓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住宿餐饮等企业生活服务收入在疫情期间可免征增值税。落实好住宿餐饮企业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简化增量留抵退税审核流程,缩短办理退税时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住宿餐饮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重大损失的住宿餐饮企业,可依法依规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自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以单位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疫情防控期间,经批准缓缴基本养老保险的,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间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缓缴期满后,企业应及时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六、加大稳岗就业补贴。鼓励复工复业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措施,有效稳定工作岗位,鼓励员工与企业共担风险、共渡难关。疫情防控期间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每新增一个符合条件的就业岗位,即给予500元/人的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再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降低经营成本。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住宿餐饮企业,减免3个月房租。鼓励私有用房业主、平台企业减免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租金,对主动减免租金的出租方当年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根据租金减免情况可按规定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落实国、省阶段性降低电价政策,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住宿餐饮行业使用电网直供电的用电价格在原价基础上优惠5%对使用转供电的终端用户,由转供电主体将5%降价红利及时足额支付给终端用户。(责任单位:财政税务局、市科工局、市市监局、人社商务局、邵东市供电分公司

、减轻公积金缴压力。受疫情影响的住宿餐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职工贷款和提取权益不受影响。企业可以直接向邵东管理部提交“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申请缓缴。2020年7月起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需要继续缓缴的,按照《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操作办法》执行。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因疫情防控需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的人员,在2020年6月30日前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责任单位: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邵东市管理部

九、鼓励创新经营模式。鼓励餐饮单位开展外卖服务和网络订餐服务,允许外卖派送进小区、非上班时间进单位;督促网络订餐平台放宽入驻条件,降低平台佣金,支持更多的餐饮单位线上经营。加强食品安全业务培训,组织复工复业餐饮单位开展免费直播在线培训,助力全市餐饮业复工复业。(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十、盘活企业存量资产。集中化解住宿餐饮业涉及的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摸底排查,建立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台帐,以问题项目、小区、楼盘为单位,逐一制定处置方案。新增的违法建房必须拆除,对非必须拆除的违建用房完善土地、规划、施工相关审批手续,做到处罚到位,安全整改到位,消防验收合格,工程质量验收到位,手续办理到位,办理好不动产登记,方便业主抵押贷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以上政策措施执行期限为我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相关责任单位中排第一的为牵头组织落实单位,上级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遵照上级政策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邵东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东市数据局 |

备案/许可证编号:湘ICP备14000179号   湘公网安备 430521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210003   主编信箱:647154479@qq.com   联系电话:0739-2666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