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人民政府花门街道办事处
对县政协第十届第四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花办函)2024第1号(B类)
陈胜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我县无物业小区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就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该提案建议,我街道组织专人通过走访、座谈、书面征集意见等方式,积极探索城市老旧小区治理新经验。
几点建议:
1. 坚持党建引领。进一步落实党员报道制度,成立小区党支部,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依法有序参与小区治理,大力增强住宅小区治理能力。
2.做实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做实县级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结合协同治理工作,健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明确联席会议工作职责,完善日常工作制度,推动住宅小区协同管理和专业服务主体责任落实,及时牵头协调解决住宅小区中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
3. 落实各职能部门住宅小区管理责任。坚持“谁监管行业谁负责、谁主管市场主体谁负责、谁收费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各级各部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县职能部门、街道、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营单位在住宅小区协同治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完善相应考评体系,督促推动职能部门积极履行管理责任,切实解决职能交叉、监管空白等问题。
4. 发挥街道主导作用。强化街道统筹协调和管理服务职能,整合综合执法、司法警务、网格管理等部门力量延伸进小区,保障小区运行安全和环境秩序管理。探索在社区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强化对业主大会建设、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正常运转,以及物业服务机构履约服务的指导监督。对暂未实行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 采取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居民自管等方式,推进各类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鼓励各地建立健全“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动闭环管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住宅小区管理中的各类矛盾纠纷。
5.强化居民委员会关键作用。加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巩固拓展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成果,将相关管理服务进一步下沉到小区。参与对物业服务机构履约情况的监督评价。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职责,对住宅小区日常矛盾纠纷和问题进行协调处理。组织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引导和推进小区爱心公益团体组织成立和发挥作用。
6.构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议事机制。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社区党组织牵头,居民委员会支持指导,住宅小区党组织具体组织, 成立由物业服务机构、业主委员会、业主监督委员会、楼栋长、单元长、业主代表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议事平台,健全小区物业服务融合机制,推进住宅小区协商议事制度化。
7.充分发挥业主自治组织基础作用。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区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监督委员会,鼓励公益心和公信力强的党员业主进入业主自治组织,强化业主自治组织力量。建立健全业主自治管理制度和议事机制,加强业主自治工作保障。在小区党组织领导下,推动业委会、楼栋长、业主代表等与物业服务机构建立协调处置机制, 强化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监督。探索建立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物业管理区域环境改造、公共设施完善、大额维修资金使用、小区公共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表决前向社区党组织报告制度。完善业主委员会运行信息公开机制, 督促业主委员会定期详细公开小区公共收益、经费开支以及业主密切关心的其他事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理解与支持。
隆回县人民政府花门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0日
抄送: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
联系人及电话: 肖晔 15973286599
稿件单位:隆回县人民政府花门街道办事处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