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冲刺第二个一百年发展宏伟目标的起步阶段,也是进一步优化我县卫生健康事业体系,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助力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确保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与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健康湖南“十四五”建设规划》和《健康邵阳“十四五”建设规划》,结合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和现状分析
(一)卫生健康发展现状
1.隆回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隆回县位于湘中偏西南,资江上游,邵阳市西部,县域面积2867.67平方公里,辖23个乡镇,2个街道,513个行政村,59个社区居委会。2020年全县总人口为131.84万人,农业人口110.3万人。常住人口116.3万人,在常住人口中:男性为59.33万人,男女性别比为109.67:100。人口出生率为9‰,死亡率为2‰,自然增长率为7‰。
2.隆回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现状
(1)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稳步增长
医疗卫生机构状况:2020年末,隆回县辖区内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161家,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7家: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第二人民医院、县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县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局、县皮肤病防治所;民营医院10家;乡镇卫生院26个(中心卫生院7个,一般乡镇卫生院19个)。村卫生室572个,村医疗点520个,个体诊所22家,门诊部4个。
卫生人力资源状况:2020年底,全县卫生工作人员445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896人。26个乡镇卫生院编制数1430人,实有在编在岗人员1018人。“十三五”期间增长2.6%,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90人;乡村医生(村妇幼保员)1070人。全县执业(助理)医师2124人,“十三五”期间增长3.5%,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83人;注册护士2432人,“十三五”期间增长3.75%,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2.11人;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服务人员0.64人。
床位配置状况:2020年底,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共5253张。“十三五”期间增长2135张,其中:公立医院实有病床数2166张,社会办医院实有病床数1970张;乡镇卫生院床位数1117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为4.59张。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状况:2020年底,全县实有乙类大型医用设备9台,“十三五”期间增长4台,其中: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6台;医用磁共振成像装置(MRI)3台。
(2)医改工作持续深入
“十三五”期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先后实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截止2020年底,全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均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先后出台了《隆回县分级诊疗实施方案(试行)》《隆回县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积极开展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第二人民医院分别与上级医院建立了医联体,与乡镇(中心)卫生院建立了县域医共体。同时,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截止2020年底,县人民医院与金石桥镇中心卫生院和西洋江镇卫生院、县中医医院与高平镇中心卫生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周旺镇中心卫生院、县第二人民医院与小沙江镇中心卫生院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并取得较好效果。
(3)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十三五”期间,我县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强化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县人民医院拥有省级重点专科1个(骨科)、市级重点专科6个(妇科、儿科、眼科、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临床护理),完成卒中中心、婴幼儿急救中心、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等三大危急重症中心建设,并成功创建三级综合医院;县中医医院拥有省级重点专科2个(骨伤科、肛肠科),完成创伤中心建设,通过二级甲等中医综合医院复审,并启动三级中医综合医院创建工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拥有市级重点专科3个,完成危重新生儿急救中心建设,成功创建“湖南省儿童早期示范基地”,2017年成功创建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通过二级甲等妇幼专科医院复审;县第二人民医院拥有省市重点专科2个,进一步完善隆回北面急救中心建设。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六都寨镇中心卫生院达到全国推荐标准,18家乡镇卫生院基本达标。统一规划,通过新建和升级改造完成全县572个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
2020年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完成总诊疗320.5万人次,其中门急诊304.1万人次,住院人数16.4万人;住院病人手术1.36万人次。全县医疗机构医师每人日均担负诊疗4.7人次,医院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9.16天,医院病床平均使用率90.26%。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加强
“十三五”期间,我县全面加强了重点区域、重点疾病、重点人群疾病防治和健康管理,稳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了重点人群应签尽签,其中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率达100%。2020年妇女婚前医学检查率93.3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3.3%,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99%,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4.07%,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5%。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超过98%;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率93.36%;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管理率分别为90.41%、88.83%和98.52%;65岁以上人群规范体检率达70%以上。
(5)持续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稳妥扎实有序地实施全面三孩政策。及时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深入开展各项社会关怀活动,实现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继续推进计划生育家庭保险工作,实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
(6)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稳步开展
“十三五”期间,我县进一步完善和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得到加强,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已基本建立。着力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按照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切实履行疫情防控救治相关职责,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部署、风险人群管控、发热病人预诊分诊、疑似患者排查、确诊患者医疗救治等工作,有效控制住疫情蔓延。截止2020年2月1日,全县共确诊新冠肺炎患者7例,经全力救治全部治愈出院,无死亡病例、无新增病例、无患者家庭外感染、无医务人员感染,取得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阶段性成效,有力保障了全县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7)健康扶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
围绕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出台了系列的保障政策,扎实推进各项政策落实。全县贫困人口参保率达100%。三年来,参保补助资金6714.69万元,县内住院总人数155570人,报销总费用58035.19万元,报销比例85%以上;核准大病患病人数8273人,救治8172人,救治率98.77%;定点医院共减免20910人次,减免费用543.6万元;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46万人次,兜底救治人数76436人,兜底金额4915.37万元;全县一站式结算补助计141028人次,全县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人数110793人次。已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标准化的乡镇卫生院,每个乡镇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每个行政村有一个村卫生室,每个行政村卫生室至少配备了一名合格的村医。
(8)爱国卫生运动成果显著
“十三五”期间,全县上下齐动员,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推行条块结合,市容环境卫生、病媒生物消杀领域实行片区划分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府城市治理效能。2012年,我县通过省级卫生县城验收,被评为省级卫生县城,2016年和2021年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在“十四五”期间,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管理体系,每年应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爱卫工作,加大财政投入,确保爱卫工作经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巩固省级卫生县城成果,争创国家级卫生县城。
(9)老龄工作有序开展
老龄事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全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自觉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意识意愿显著增强,养老孝老敬老爱老社会风尚浓厚。全县老年人优待制度基本建立完善,老年法宣传教育经常化,老年人防范诈骗工作深入化。“银龄安康”工程稳步推进。全县城乡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到95%。老龄健康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全县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老年医疗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加强对老年人健康生活方式和健身活动宣传指导,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提至10%,全县25%以上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病科。
(10)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能力增强
建立健全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制度,通过基础信息采集、企业自查、监管部门巡查等措施,排查辖区违反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行为,进一步增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能力。逐步建立了打击非法行医的部门协作工作机制,联合街道办事处、药监部门、公安部门等部门共同查处非法行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对主体检查事项实现全覆盖。建立了失信“黑名单”,创新卫生监管方式的同时增强了监督执法效能。
(11)信息化建设稳步提升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在2018年7月10日召开基层远程诊室项目会议,隆回县做为第一期项目开展,在2019年年底将县区域内所有直属单位的远程诊室设备安装到位,并开通网络。优化监管方式和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卫生健康治疗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和支撑。
(12)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县疾控中心整体搬迁、县第二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以及住院综合楼等大型项目基本完工,北山、周旺、滩头、小沙江、石门、岩口、南岳庙等卫生院项目全面完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搬迁项目正在施工,桃花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花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正在加快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相比,我县区域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目前,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仅1.83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仅2.11人,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仅4.59人,每千常住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仅0.64人,全县床护比为1:0.44,医护比为1:1.12,以上数据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科医生、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妇幼保健人员、卫生监督人员配置比例较低。注册护士、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的学历职称相对较低,在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比仅分别为44.13%、24.44%。人才管理机制难以适应现代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要求。高素质的学科带头人才、管理人才不足,卫生科技实力不强。
2.卫生资源配置结构不够合理,资源利用率不高。我县医疗资源布局不够平衡,资源分布不均,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城乡卫生服务能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公共卫生和边远山区医疗卫生工作相对比较薄弱。全县大型综合医院病床主要集中在县城范围内,优质医疗资源过于集中,部分医院病床使用率均超过1OO%,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而农村卫生院全科医学人才缺乏,业务用房严重不足,设施设备简陋,病床使用率较低,服务能力不强,难以满足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乡镇卫生院与上级医院之间未建立有效的“双向转诊、分级医疗”制度,大型医院承担过多的初级医疗卫生服务。部分专科医疗资源不足,如精神卫生、肿瘤、儿童、老年护理、康复等专科医疗资源数量与居民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儿童、老年护理、康复医疗亟待发展,现有的急救医疗网络难以满足城乡发展和居民医疗急救需求。中医卫生资源不足,中医医院发展用地不足,医疗设施设备滞后于西医医院,缺乏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及具有特色优势的名科,难以适应居民的中医药医疗保健需求。
3.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碎片化问题突出,卫生信息化建设滞后。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不够、协同性不强;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缺乏联通共享;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多,整合难度大;分级诊疗体系尚未建立,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无序竞争;在全县乡镇、行政村区划调整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整合问题突出,基层机构公共服务作用亟待加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连续的健康服务模式没有建立,服务能力有限,患者外流比例高。目前,我县卫生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信息标准化程度低,缺乏规范统一的协调管理,影响卫生信息资源共享利用,与信息现代化要求不相适应,难以满足卫生服务及卫生管理需要。
4.政府对卫生投入总体不足,对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宏观管理能力不强。全县卫生事业费投入占GDP比值较低,由于长期投入不足,造成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用房不足、设备配置欠缺、设备陈旧落后和人员培训经费短缺等,制约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还不到位,政府对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宏观管理能力不强。全县公立医院改革的系统性、综合性、协调性不够,以药补医机制尚未有效破除,科学补偿机制尚未建立。规划的统筹作用和调控效力有待增强,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权威性与约束性不足、科学性和前瞻性不够等问题。
(三)面临的主要形式与挑战
1.人口数量增加,人口老年化加快,卫生需求增大。2020年全县常住人口116.40万人,65岁以上老年人口12.5万人,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1.3%,已进入老年化社会。人口总量逐步增加,老龄人口比重不断上升,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凸显。区域卫生规划应做好老龄化的应对措施。
2.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成为危害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在居民疾病构成比中,处于前五位的依次为循环系统、呼吸系统、肿瘤、消化系统、损伤和中毒等疾病。同时,精神疾病明显增加,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工作尚处起步阶段。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成为危害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和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
3.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任务繁重。原已被控制的一些传染病有复发的趋势,新型传染病时有出现,新老传染病构成健康双重危害。结核病和病毒性肝炎仍为危害居民健康的主要传染病,各型流感疫情年均发生数十起,性传播疾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艾滋病发病呈上升趋势,急、慢性传染病防治形势严峻。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卫生应急工作压力增大。
4.婴幼儿和孕产妇保健管理需进一步加强。2020年婴儿死亡率2.45‰,孕产妇死亡率0/10万。虽然近5年来,以上数据都逐年下降,但婴幼儿疾病和孕产妇死亡严重影响人口素质和居民健康,特别是流动人口中婴幼儿及孕产妇保健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随着国家生育政策调整,人口增长将突破原来的自然增长率,出生人口数量将持续增加,妇产、儿童、生殖健康等相关医疗保健服务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健康中国战略为统领,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重心和资源下沉,更加注重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推进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进一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努力推进健康隆回建设。
(二)基本原则
4.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在规划、制度建设、投入保障及监管等方面的主体责任,确立政府在医疗卫生事业中的主导、主体地位和作用。同时大力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不同层次的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
5.总量控制,适时调整。保持医疗卫生资源总量适度发展,同时合理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优化城乡之间、不同专科之间、公立与社会办医之间、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之间等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保持协调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立与隆回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均等化,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隆回县人民群众的多层次卫生服务需求,居民健康水平和健康素养进一步提升。
2025年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详见附件1)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健康隆回建设
进一步建立健全健康隆回行动推进机制,出台《健康隆回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健康行动的职责分工,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健康隆回建设。建立健康隆回共享制度,全面整合健康教育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医疗机构诊疗平台,建立居民共享健康数据系统,切实做到健康成果共享。建立健康隆回共治制度,激励民众深入参与健康隆回建设,鼓励民众从视频、职业、环境、行为方式等全面参与健康促进活动。
2.普及居民健康生活
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与健康促进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普及合理营养、合理用药、科学就医和灾害自救互救等知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加强健康科普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探索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进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社区、健康家庭等支持性环境建设。引导群众当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强化生态文明意识,深入推进健康饮食习惯,推广分餐公筷,拒食野生动物。引导群众加强自我健康管理,深入推进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饮食有节、起居有常、动静结合的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开展家庭和高危个体人群健康生活方式强化指导和干预。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工作,建立健全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体系,继续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强化戒烟服务,预防和控制被动吸烟。
3.强化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重大疾病防治。结合我县医疗服务实际,进一步明确其在急危重症救治、疑难复杂病例会诊、疾病流行监测和防控策略、人才培养、质量控制、培训带教等方面责任,健全重大疾病防治体系。实行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建立心脑血管疾病知识普及教育的公众平台,普及心肺复苏等应急救护知识。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推动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能力建设。推广“县治、乡管、村访”的急慢分治模式,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缓解期的居家管理。实行癌症防治行动。实施重点癌症监测和早诊早治,完善筛查手段、扩大筛查种类和覆盖面,减少或消除导致癌症高发的相关因素。健全死因监测、肿瘤登记报告和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制度。加强伤害预防和干预。
加强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全面落实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麻风病、狂犬病等传染病综合防控措施。完善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应急调度机制,健全储备医院、大型公共设施紧急转换为医疗卫生设施的应急预案。落实以属地化管理为主的公共卫生风险排查、报告、处置责任,健全“三位一体”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到2025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保持在95%以上,全县血吸虫病防控分别实现有效控制和消除危害,并维持消除状态。
落实重点慢性病综合防控。逐步优化慢病防控策略,完善“防、治、管”一体化慢性病综合防治模式。创新慢性病及高危人群管理新模式,依托“互联网+医疗”平台,建立互联网慢性病管理系统。加强对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和高危人群的规范化管理,加大对慢性病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提升各医疗卫生机构对慢性病及其并发症诊疗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实行糖尿病防治行动,开展糖尿病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检测空腹血糖值制度,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到2025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70%及以上。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诊疗协作网络及信息报告系统,将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缓解期患者居家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到2025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8.7/10万及以下。
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推进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及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工作,建立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健全基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25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2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
开展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为孕产妇提供覆盖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建立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均等化,实现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全覆盖。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落实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升妇女生殖健康服务能力,继续推进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到2025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在现有基础上持续改善。
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强化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推进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并明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完善职业健康标准和措施。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落实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措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完善无责任主体尘肺病农民工的医疗救助机制。到2025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
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动老年医学研究,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加快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入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25年,建成隆回县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新增医养床位1000张。全县50%以上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病科。依托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老年人健康宣传和健康管理率,签约服务率达95%以上,建档立卡失能老人照护率达100%;老年健康素养提升至50%。
4.深入开展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及健康村镇建设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防控环境污染相关疾病。完善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保障饮用水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成更高水平的农村垃圾污水、卫生厕所和村容村貌治理体系,加强和巩固无烟单位建设。健全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网络,预防控制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到2025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及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督促落实以环境卫生治理、清除蚊蝇鼠蟑等孳生地为主的综合性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强化单位与个人主体责任,完善防制设施,指导开展消杀,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落实对病媒防制有偿服务机构的“放管服”,对病媒防制有偿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巩固省级卫生县城成果,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
(二)着力构建优质医疗服务体系
1.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
(1)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公立医院是指政府办县级公立医院;县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①医院设置(包括综合医院、中医类医院及专科医院)
综合医院设置
截止至2020年底,我县共有综合医院5家,其中三级医院1家:县人民医院,二级医院2家:县第二人民医院、展辉医院;一级医院2家:博雅医院、一笑堂医院。“十四五”期间,支持隆回县人民医院在三级综合医院的基础上,通过建设好重点学科和相关学科群,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争取创建为三级甲等医院;在县城城北新建一所三级综合医院--隆回县人民医院城北医院;鼓励现有的一级综合医院根据自身发展改造升级或转型为专科医院;其他医院设置按照省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要求执行。
中医类医院设置
截止至2020年底,我县共有中医医院3家,其中二级中医医院1家:县中医医院,一级中医医院2家:长岭中医医院、九隆中医医院。“十四五”期间,支持隆回县中医医院在二级中医医院的基础上,通过建设好重点学科和相关学科群,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力争创建为三级中医医院;其他中医医院设置按照省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要求执行。
专科医院
截止至2020年底,我县拥有政府主办专科医院1家:隆回县妇幼儿童医院,社会办二级专科医院5家:和福肾病专科医院、雅贝康口腔医院、德铭老年病医院、魏源医院,爱尔眼科医院。“十四五”期间,为进一步健全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建设一家政府办传染病医院;依托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一所二级妇产儿童医院;依托隆回县中医医院建立健全康复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将之建设成为以老年病和康复为主的二级中医类医院。其他专科医院设置按照省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要求执行
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主要包括农村卫生机构及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农村卫生机构
“十四五”期间,每个乡镇设置政府办的乡镇卫生院1个,承担农村居民的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特别是常见的慢性病诊治与管理;中心卫生院或一般卫生院的设置主要根据服务人口数、服务半径、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确定,原则上中心卫生院数量不超过卫生院数量的30%,拟建县域医疗副中心2个;设置2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花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桃花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居委会)设置1个村卫生室,对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地区可在自然村落设置村卫生室。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其他机构等,可根据需要设置为内部服务的医务室。门诊部、个体诊所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置
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急救中心(站)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020年底,全县有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1家,是承担综合性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技术服务与管理、卫生监测与健康教育的卫生机构。“十四五”期间要注重自身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加强对乡镇、村卫生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成为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的业务技术指导中心。
综合监督执法机构。2020年底,全县有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1家。县以下由乡镇卫生院承担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协管任务。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2020年底,全县有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家。“十四五”期间,要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充分利用和发展现有资源优势,力争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打造成二级综合性、两院一所、三位一体(妇女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所)的妇幼儿童医疗中心。原则上不新增其他妇幼保健机构。
采供血机构。2020年底,全县中心贮血点1家,无采血机构。“十四五”期间,依托隆回县人民医院成立采血点。
精神卫生机构。目前全县拥有精神病医院1所(隆回魏源医院为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十四五”期间,依托隆回县人民医院在县城北建立1家二级精神病医院。
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机构和紧急医疗救援机构。“十四五”期间,建设布局合理、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依托隆回县人民医院设立全县危急重症急救中心。
(2)床位配置
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现有床位使用率以及医疗卫生发展的需要,以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6.81张为配置标准,到2025年末,全县总床位数达到6868张。其中,每千常住人口医院床位数5.29张,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51张。医院床位中,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控制在3.60张(含妇幼保健、精神卫生机构床位),每千常住人口社会办医院床位数控制在1.69张。病床增量优先配置康复、老年医疗护理、精神卫生、儿科等紧缺专科及社会办医领域。
加强病床核定管理,编制部门按照核定床位数,核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综合医院将严格控制新增加床位数量,主要是加强内涵建设、研究和解决重大、疑难杂症为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调整和新增医疗机构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到2025年末,全县社会办医院床位数占总量的25%左右。
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过快增长,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三级综合医院床位控制在800~1000张左右,最多不超过1200张;二级综合医院控制在500~800张左右,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对未经审批擅自增设、扩张病床的医院,财政部门不安排资金予以基本建设和设备更新投入。全县平均病床使用率在90%左右,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患者平均住院天数降至9天以内。
医院建设标准,按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2008)164号),综合医院床均占用建筑面积指标为80-90平方米,床均用地面积指标为109-117平方米。按照《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建标﹝2008)97号),中医医院床均占用建筑面积为69-87平方米。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的预防保健、科研教学、大型设备等单列项目、停车设施等用地面积、占用建筑面积另按规定配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专科医院等床均用地面积和占用建筑面积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3)进一步强化大型医用设备和技术配置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合理进行大型医用设备和技术力量配置。
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公立医疗机构配备大型医用设备以政府投入为主。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本区域内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严格规范准入条件,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控公立医疗机构超常装备。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需要,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设备、卫生应急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设备。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在中心卫生院设立临床检验检测中心,承担辐射区域一般卫生院临床检验检测工作。至2025年,县人民医院配置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1台;县人民医院配置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1台。
合理进行技术配置。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基层和区域的专科水平,逐步缓解地域、城乡、学科之间发展不平衡,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注重中医临床专科的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加快推进适宜卫生技术的推广应用。到2025年,全县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力争达到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分别达到1个、2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含中医)12个。全县形成以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为为龙头,县州级临床重点专科为主体的临床重点专科体系(含中医)。
2.进一步深化医改工作
(1)深入推进医院运行机制改革。一是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示范医院建设。探索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加大对医疗行为、医疗费用等方面监管力度,减少对医院人事编制、科室设定、岗位聘任、收入分配等的管理。全面实施医保费用“总额管理、结余留用”。建立覆盖诊断、治疗、财务、人力资源、成本管理的现代化信息管理制度,推动医院精细化管理。启动“智慧医疗”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医院信息化建设。二是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立足隆回实际,进一步全面深入推进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着力在深化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综合改革攻坚,建立健全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升能降、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以“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为原则的考核和激励机制。
(2)深入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建立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以形成分级诊疗秩序为目标,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医联体和远程医疗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建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共享诊疗信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和教学培训的信息渠道。推进更加紧密的医共体建设。按照“全面帮扶、逐步推进、资源共享、服务提升、协调发展”的原则,全面推行县级公立医院与乡镇卫生院构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行“六统一”管理,即:所有权管理统一、人事管理统一、财物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事管理统一、党建管理统一,进一步促进县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到2025年底,逐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的共同体,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
3.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以健全落实五项制度、深入推行五项服务、持续提升五项能力为主要任务,定期对涉改医院进行涉及医疗质量、护理、院感、药事等方面的医疗机构巡查,努力构建诊疗更加安全、就诊更加便利、沟通更加有效、体验更加舒适的医疗服务格局,进一步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水平。
(1)持续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推进医疗服务改善行动,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品质。围绕患者需求,规范、简化就医流程,加强服务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人性化主动服务的理念,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十四五”期间,在全县所有二级及以上的医院开展以提升员工素养、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的6S(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精益管理,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根据乡镇卫生院功能定位,对照标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需求。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开展“6S”精益管理。
(2)强化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按照“需求导向、结构合理、立足基层、填平补齐”的思路,构建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全县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县人民医院城北新院项目建设,支持县人民医院筹建重症监护室(ICU)项目建设;完成县妇产儿童医院项目建设,围绕母婴安全、妇保儿保和计划生育服务等项目,不断扩展和延伸服务项目。强化县级医院内涵建设,重点加强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支持申报省市重点学科、临床专科建设,持续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全科医学建设,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为重点,以提升急诊就诊能力、加强住院能力建设、提高检验检查服务能力为目标,通过标准化卫生院建设、对口支援、远程诊疗、县域医共体等,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巩固提高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成果,持续开展村级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完善村级卫生服务政策,提高乡村医生能力素质,满足村级卫生服务工作需求。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落实患者安全措施、提高临床路径入组率、强化医院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制度、卫生服务行为规范和卫生服务行为考核评价体系,维护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良性运作。
(3)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建设。以方便群众就医、医生医疗服务水平为目标,开展智慧医院建设,深入推进居民电子健康卡的申领工作。加快医疗专业质量控制中心信息化建设,做好重点技术、关键环节的精细化、标准化管理,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同质化、标准化发展。
4.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
(1)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中西医并重,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和机制。建成以县中医医院为龙头、各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为网底,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及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为补充,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健全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重大疾病防治、妇幼保健等方面的作用,加强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建设。
(2)推进中医医防融合服务项目。不断拓展中医药健康管理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范围,将中医药服务融入公共卫生服务各个环节,大力推广中医药预防适宜技术在儿童、老年人及妇女孕产期健康保健方面的应用,形成特色鲜明的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特殊作用。鼓励中医医师积极参加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个性化的中医药“治未病”服务,加强中医药健康养老文化宣传,培养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和理念。
(3)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着力加强县中医医院学科建设,支持县中医医院在“十四五”期间创建三级中医医院。推进综合性医院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科发展,使之发展成为带有全科性质的临床科室,并根据临床需要能够开展毫针、艾灸、拨罐、刮痧、牵引、推拿、耳穴压豆、电针、穴位敷贴、中药薰洗等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提供中药饮片(中药颗粒)中药服务。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建设,高标准建设中医综合服务区医馆、名中医工作室。“十四五”期间,所有乡镇卫生院均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并配备中医医师;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健全中医医疗、护理、养老、康复四位一体的新型养老模式,促进医养结合。探索和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整合中医医疗、护理、养老和康复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的一体化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4)做好中医药传承工作。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农村中医药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实施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工作。传承中医药文化,加强具有地方特色诊疗技术和名医名科的保护与培育,做好名中医传承室,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传承,扩大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
(三)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建立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协同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推进疾病防、治、管的整体融合发展。完善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服务供给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基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供给的服务质量、人群健康结果、满意度和管理规范的以服务结果为导向的公共卫生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年度考核结果为导向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政策。大力发展“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充分利用大数据、云管理等信息手段,加强对各种传染病、慢性病等疾病的智能监测,强化居民健康档案、儿童预防接种、孕产妇健康监测、严重精神障碍分类干预的在线管理。
2.加强公卫服务在促进全民健康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综合性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着力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防联控工作,并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考核,监督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强化精神卫生防治管理,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服务管理和救治救助,鼓励引导社会资源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强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心理咨询、筛查和转介等工作,以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为重点,开展心理健康科普活动,提升公众心理健康素养,并倡导精神卫生社会参与。
3.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强化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能力建设,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健全科学研究、疾病控制、临床治疗有效协同机制,建立分级、分层、分流的防治机制,运用大数据等数据科学技术用于支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监测、溯源、防控、救治以及资源调配。建立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和调度体系,确保应急物资保障有序有力,基于多部门联防联控系统科学调整物资储备品类、规模、结构,提升储备效能,推动应急物资供应保障网高效、安全、可控。加大对公众卫生应急知识普及力度,建设面向公众的急救培训体系,增加普通居民的急救能力,提升公众对常见公共卫生事件自我防范知识知晓率。完善有效救治机制,坚持集中患者、集中资源、集中专家、集中收治的原则,构建传染病救治医院网络体系,完善转诊、会诊、抢救、随访制度。
(四)进一步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
1.加强人口变动情况监测。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科学研判出生人口变动趋势,强化政策实施情况的评估和监督,有效管控波动和风险。严厉打击非法代孕、非法领养及拐卖婴儿的行为。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做好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生育登记等服务。广泛开展生殖健康科普宣传,增强流动人口等人群自我保健意识和防护能力。
2.扎实推进服务资源部署。基于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对区域人口的常态监测,尤其以育龄妇女新增人口及出生人口进的常态监测数据为依据,合理布局建设“一老一少”照护服务体系所需的资源。建设规模适宜、配置合理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合理引导社会资本举办社会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
3.促进生殖保健融入妇女健康管理。以女性健康为中心,完善政策,优化流程。积极推广产后和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提供系统、规范、人性化的生殖保健服务。提高育龄人群生殖保健意识与能力,保持适宜生育间隔,减少非意愿妊娠,保护女性生殖健康。依法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4.增强家庭发展能力。完善家庭发展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充分统筹县妇幼、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资源,建立齐抓共管机制,提高经费保障效果和利用效率,广泛深入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新家庭计划以及家庭发展能力建设等项目,增强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幸福。继续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创造有利于女孩成长成才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五)进一步推动康养建设
1.加强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充分利用医疗卫生机构的优势医疗资源,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实现养老、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一体化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探索建立医养融合中医养老院中院模式,建立中医医疗、护理、养老、康复四位一体的新型养老模式。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在养老服务中充分融入健康理念,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研究制订老年康复、护理服务体系专项规划,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2.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鼓励发展网约护理、网约家庭医生、网约家庭药师等服务,为老年人在线提供健康咨询、慢性病随防、延伸处方、健康管理等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重点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建设。做好互联网+健康养老,探索建立康复型、治疗型、安宁疗护型健康养老服务包方案。
(六)进一步强化卫生健康综合监管
1.完善多元综合监管体系。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改革,建设综合监管平台和行业信用体系,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持续推进“智慧卫监”建设,综合运用移动执法、在线监管、人工智能等“互联网+监管”手段,提升行业大数据监管、协同监管和诚信监管水平。
2.持续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加快推进医疗服务智能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进度,加强互联网医疗监管。继续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全面净化医疗市场环境,依托信息化监管平台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实时在线监管,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定期开展卫生监督队伍卫生健康法规和医疗行业管理政策培训,提高医疗监督能力。持续开展医疗美容医疗质量安全专项评估与监督执法工作。试行医养结合工作行政监督执法。
3.健全医疗机构安全保卫措施。加强平安医院建设,严防“医闹”和暴力伤医事件,维护医务人员尊严和生命安全。协同相关部门完善医保医师管理制度,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
(七)进一步完善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80%),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健全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符合卫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药卫生人才倾斜。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并进行动态调整,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探索多种形式用人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1.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置。到2025年,全县执业(助理)医师总人数达到2986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2.95人;注册护士总人数达到3939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护士3.9人;医护比达到1:1.13,床护比达到1:0.4。
2.医院人力资源配置。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进一步落实医院护士配备标准,使医院护士数量与临床工作量相适应,三级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6,县级医院不低于1:0.5。至2025年,县级综合性医院配置的医师,本科以上学历应达80%以上,护士大专以上学历应达80%以上。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配置。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每万常住人口配备3.9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按每千服务人口1人配置。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按每千服务人口1.4人配置。乡镇卫生院的医师大专以上学历应达70%以上,护士大专以上学历应达50%以上。
村卫生室原则上按照每两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加强乡村医生人才培养,到2025年,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达到村卫生室人员的40%。
4.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力资源配置。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1人,全县新增公共卫生人员132人,达到840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原则上按照全县常住人口1.75∕万人的比例核定。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应当根据当地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县、乡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
采供血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应当根据《血站基本标准》,按照年采供血等业务量进行配备。
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到2025年,精神科医师达到32人以上(2.9/10万人)。
急救中心人员数量应当根据服务人口、年业务量等进行配备。
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及其他卫生机构人员数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
5.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加快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培养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招聘优秀人才,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加强医学人才队伍的在职培训。进一步强化医教协同工作,积极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生培训制度的建设,强化院校医学教育与卫生行业需求的紧密衔接,加快构建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2025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6.推进人才管理改革,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着力推进人才管理制度改革,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80%),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平时考核。健全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符合卫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药卫生人才倾斜。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并进行动态调整,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探索多种形式用人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八)进一步加大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投入
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确定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直接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
认真落实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切实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财政预算安排的卫生健康事业费和专项经费投入,以区域经济发展、财政支出、卫生健康机构的功能与任务、人员与工作量、设备购置标准及费用、基本建设规模及费用等为依据,对卫生事业投入的增长幅度与同级财政经费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同步增长,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
“十四五”期间,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投入随社会经济发展逐年增加,要坚持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新增政府卫生投入应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县社区卫生、基本医疗保障和中医药等领域,逐步提高上述领域卫生投入占政府卫生投入的比例。加大中医药卫生建设投入,中医经费年均增速不低于卫生事业经费的年均增速。
(九)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
合理运用省级人口健康信息云平台,实现省市县乡村分层级、跨区域和全省范围内全局性服务和应用。建设好县级卫生健康数据交换平台,完成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应用。完善信息采集和汇聚机制,整合全员人口库、居民健康档案库、电子病历库和其它人口健康信息,形成一个以人的全生命周期为主线、以健康管理服务事件为主体的人口健康资源库。整合全县卫生健康和医疗服务机构不同带宽、不同服务商、不同接入方式的网络资源,构建与互联网安全隔离,联通各级平台,建成高效、安全、稳定的信息网络,并与省级卫生健康网络对接。建立面向公众的健康服务门户,方便群众接受更加实惠、便捷和精准的健康服务,实现就医“一卡通”。到2025年,居民健康卡发放率达到95%以上,居民健康卡全面取代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卡。
四、保障措施
坚持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在用人制度、分配制度、管理制度上下功夫,积极探索改革经验,不断完善,逐步推广。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宣传工作,加强部门协调,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卫生健康工作,为“十四五”规划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宽松的环境。
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确保政府投入增长速度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确保政府卫生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越来越大,并重点向公共卫生、社区卫生等领域倾斜。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健康筹资机制,强化政府对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责任,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发展卫生健康事业。
协调各部门积极支持卫生健康部门落实规划实施。财政部门加强经费保障和监督,不断完善各项保障政策。人力资源部门指导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规划、住建等部门积极支持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重点项目建设。民政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共同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医保部门在医疗、医药、医保等方面与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实施规划。
切实加强对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及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对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的监管,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监测网络。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政府部门、医药卫生机构和相关体系的运行绩效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
突出全局性的卫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工作。切实把卫生工作重点放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加强各医疗卫生机构的软、硬件建设,严格人员准入机制。加强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疾病控制、妇幼保健机构的配套设施建设,改善业务工作条件,扩大服务项目,充分发挥中心指导作用。
实施素质工程,营造有利于业务创新的外界环境。围绕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完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加大稳定、吸引、培养、使用人才的工作力度,改善人才成长环境,加强人事制度改革和构建人才激励机制,促进各类卫生健康人才的发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优化法律法规实施环境,推动依法行政、依法行医,加快依法办事进程,构建有利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制环境。加强对重大卫生健康政策、重大战略部署、重大突发事件的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树立卫生健康行业良好形象,营造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医德医风和卫生健康文化建设,促进医务工作者依法从医、廉洁从医,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等制度,维护良好的服务秩序。同时,各机构要转变工作理念,切实增强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宗旨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努力塑造卫生健康行业新形象。
五、组织实施和评价
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卫生健康事业规划实施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卫生健康事业规划协调会议制度,负责规划的制定、审议、实施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卫健局,负责区域卫生规划实施的日常工作。规划的实施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逐步调整、循序渐进的原则。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由县卫生健康局评审后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本规划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1
2025年隆回县区域卫生健康改革与发展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性质 |
健康水平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 |
≥78.5 |
预期性 |
2 |
健康预期寿命(岁) |
— |
同比提高 |
预期性 |
|
3 |
婴儿死亡率(‰) |
2.45 |
≤5 |
预期性 |
|
4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5.27 |
≤6 |
预期性 |
|
5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0 |
≤14 |
预期性 |
|
6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 |
≤14.5 |
预期性 |
|
健康生活 |
7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8.26 |
≤25 |
预期性 |
8 |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26.7 |
<23.3 |
预期性 |
|
9 |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
— |
持续提升 |
预期性 |
|
资源配置 |
10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4.59 |
6.8 |
预期性 |
11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1.83 |
2.95 |
预期性 |
|
12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2.11 |
3.90 |
预期性 |
|
13 |
每千常住人口药师(士)数(人) |
0.27 |
0.63 |
预期性 |
|
14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师数(人)# |
1.6 |
3.93 |
预期性 |
|
15 |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
0.49 |
1.0 |
约束性 |
|
16 |
每千常住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 |
4.5 |
预期性 |
|
健康服务 |
17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3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 |
93.3 94.07 |
≥90 |
预期性 |
18 |
产前筛查率(%) |
89.90 |
≥85 |
预期性 |
|
19 |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 |
每年降低0.5% |
约束性 |
|
20 |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
70 |
≥75 |
预期性 |
|
21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5 |
≥95 |
约束性 |
|
22 |
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 |
0.06 |
<0.05 |
预期性 |
|
23 |
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
90.41 88.83 |
≥85 |
预期性 |
|
24 |
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率(%) |
95 |
≥95 |
约束性 |
|
25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
— |
≥85 |
预期性 |
|
26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 |
≥80 |
预期性 |
|
健康保障 |
27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 |
<25 |
约束性 |
28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
98.52 |
≥99.5 |
预期性 |
|
29 |
城镇职工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 |
— |
80 |
预期性 |
|
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 |
70 |
||||
30 |
重点救助对象门诊和门慢特医疗保障比重(%) |
— |
70 |
预期性 |
|
31 |
按病种/DIP付费覆盖率(%) |
— |
≥90 |
预期性 |
|
32 |
药品、医用耗材通过集中采购平台线上采购率(%) |
— |
覆盖98%以上地区、90%以上药和耗材 |
预期性 |
|
33 |
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覆盖面(种类) |
— |
药品不少于500个品种,高值医用耗材覆盖前5大类 |
预期性 |
|
34 |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 |
县级统筹 |
省级统筹 |
预期性 |
|
健康产业 |
35 |
健康服务业总规模年均增速(%) |
— |
≥8.5 |
预期性 |
稿件单位:隆回县卫健局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