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邵阳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3月8日上午,市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巡察隆回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党组织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海秋主持会议,县领导陆海涛、李翠婷、黎军,市委第二交叉巡察组组长刘慎,副组长肖定达、谢爱军、黄卫华及有关同志参加。
刘慎指出,政法领域各单位是维护社会治安和打击犯罪的职能部门,是负责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治机关。四个单位党组织的领导干部和党员群众,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市委交叉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定位,落实巡察工作方针,根据隆回县政法领域的实际情况,以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为主线,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聚焦基层一线,聚焦社会稳定,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推动隆回政法领域各单位更好地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保驾护航。
刘慎强调,市委交叉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职能责任,围绕“四个落实”,把握政法领域规律特点,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着力查找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查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查找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查找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为政治生态清淤、为推动改革护航、为加快发展扫障、为人民群众解难、为干事创业撑腰,坚决保障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
会上,隆回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作表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市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开展这次政法领域专项巡察,是对全县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次全面体检。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切实落实巡察整改,凝心聚力,为推动平安、法治隆回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隆回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陆海涛要求,被巡察的四个单位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上,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上,深刻认识交叉巡察的重要意义,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对待巡察工作,主动接受巡察,自觉接受检查,诚恳接受监督,全力支持配合好巡察工作,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坚持将巡察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全面深化改革、融入全县政法工作,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隆回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效。
据悉,邵阳市委巡察组将在隆回县工作2个半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9373952617;设立专门邮政信箱,并公布“码上巡察”微信二维码。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5月28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隆回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党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县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隆回县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隆回县纪委监委驻县直政法各单位纪检监察组同志,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县森林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全体班子成员和副科级以上干警,县看守所、县拘留所、各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各派出法庭庭长,城区派出所全体干部职工,政法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参加会议。
稿件单位: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