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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5-04-28 11:26 来源:隆回县交警大队 作者:隆回县交警大队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5月10日,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中共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总支部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中共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总支部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上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示。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隆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总支坚持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严肃最重大的政治任务,党总支书记先后3次组织召开总支委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中共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情况整改工作方案》于2024年8月8日完成审签并报县委巡察办备案,对照方案认真整改推进。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党总支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认真履行整改责任,全面推动整改落实。全体总支委员按照工作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总支书记主动认领问题18个,总支副书记主动认领问题16个,其他总支委员主动认领问题17个。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扛牢巡察整改责任。成立总支书记为组长、总支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总支委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总支书记为组长、总支纪检委员为副组长的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负责整改工作统筹协调和督办。总支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就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常态化调度,总支副书记、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先后3次就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专题调度推进,各总支委员带头自查自纠,逐个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实地调研督导,强力推进。三是严实工作标准,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结合整改责任分工,党总支委员深入自查自纠,认真对照检查,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地毯式”整改的标准,对照党总支委整改方案,对37个具体问题进行再梳理、再研究、再部署、再推进,注重从个性问题、具体问题中解剖发现面上问题、根源性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制定了《关于乡镇交警中队联合执法、联合值班暂行规定》《交警大队辅警管理责任制规定》等制度,全面排查队伍风险隐患,压实廉政教育主体责任,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严查违法违纪苗头,召开民辅警警示教育大会,加强内务管理和业务技能培训,真正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巡察反馈的3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阶段性完成2个。巡察移交的4件信访件,已办结4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要求不到位
 1.党总支议事决事制度执行不到位。
(1)以班子会代替总支委会,没有党总支会议记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建立党总支委会议记录,2024年7月18日就规范党总支委会议、班子会议专题研究,会议明确由大队党建专干具体负责党总支委会议的记录。
(2)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在研究重要工作的班子会议上,没有在会议的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重要论述。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7月18日党总支委会议重新学习了“第一议题”制度,会议明确,落实会前议题申报制度,由议题提出单位提供第一议题学习内容。2024年7月31日党总支委会议重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要过紧日子的重要论述。自问题反馈后,每月总支委会议、班子会议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3)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7月18日党总支委会议重新学习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及决策范围和民主议事相关文件精神,会议明确,由综合中队专人负责会议记录,按规范要求进行记录。自问题反馈后,所有决策事项都记录好每位党总支委员的表态意见,所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党总支均召开会议集体决策。
2.党总支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
(4)党总支没有按期换届。党总支委分工不明确,未设立专门的纪检委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大队党总支委已按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明确总支委员分工,设立总支纪检委员。2024年12月16日县公安局机关党委对选举结果进行批复。
(5)对党员队伍管理存在漏洞,党员辅警的党组织关系均还在其户籍所在地,未转入党总支一并进行管理、教育、培训。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县公安局党委整改要求,党员辅警不接转组织关系,纳入所在中队民警党员所属支部的学习教育、培训。自2024年11月起大队39名党员辅警均已参加所属支部的学习教育、培训。
(6)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不够。在工作中重业务轻党建,党员大会多以业务工作部署安排为主,政治理论学习内容较少,交流讨论不深入,有针对性地与党员谈心谈话不经常。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8月党总支委印发了《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了各总支委员、各支部党建工作责任。自2024年7月份起,党总支下设的二个支部每月制定党建活动计划,报党总支审批后实施。严格按照《隆回县公安局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对党员开展教育和谈心谈话。整改以来支部每月一次政治理论集中学习,对民警职工先后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谈话、清廉家风谈话、警示教育谈话、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谈话各1次。
3.政绩观有偏差。
(7)唯上意识太强,将上级考核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8月党总支委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大队制定《关于开展摩托车牌证下乡办证服务工作方案》,于2024年8-12月在全县偏远乡镇开展摩托车牌证下乡办理工作。
4.落实乡村振兴工作要求不到位。
(8)驻村工作队员没有专职专岗。巡察发现交警大队4名驻村工作队员均未与本职工作脱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7月党总支委会议专题研究2个乡村振兴联系村驻村工作队员人选,选派了4名专职工作队员,与本职工作脱勾。
(9)驻村工作不细不实。联系村外出务工台账信息不准确,黄色预警户未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党总支书记对台账信息不准确的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所有结对联系责任人每季度按走访提示要求开展一次入户走访,及时更新了所驻村外出务工台账和黄色预警户台账信息。
(二)根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存短板
5.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
(10)对分管、联系的中队偏业务指导,对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同部署、同指导、同检查,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党总支严格按照《隆回县公安局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党总支委会议对领导干部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规定进行了专门学习,明确各总支委员按照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和分管(联系)中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直接责任。党总支委会议听取各总支委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情况汇报,部署下阶段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
6.基层管理有欠缺。
(11)个别乡镇中队没有阳光台,也没有公布联系电话,大部分时间均在路上执勤,群众办事不方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7月制定下发《关于乡镇交警中队联合执法、联合值班暂行规定》,牵头责任中队每天均安排专人在中队值班,其他警力联合开展执勤执法活动。为方便群众联系,各中队设置阳光台、工作去向牌并公布联系电话。
(12)重点台账不规范。个别交警中队接处警记录本、事故车辆登记台账不完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党总支委员按分管联系分工分别对相关中队负责人逐一进行约谈。统一印制《涉案财物登记台账》《交通事故接处警登记台账》《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管理台账》下发各中队,大队领导对分管联系中队的台账登记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督查检查,各中队已建立完善三类重点台账。
(13)内务管理不规范。个别乡镇中队资料摆放凌乱,办公区域环境卫生较差。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8月大队全体中队长会议专门组织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严格落实内务管理各项要求。大队机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通报,大队领导对分管联系中队开展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即时责令整改到位。
7.执法办案不严谨。
(14)存在执法不严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党总支安排民警专门负责执法办案审核监督,对各中队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常态化督促检查,举一反三对各中队办理的执法案卷逐一清理,2024年8月全体中队长会议上,重申公安交警执勤执法管理有关规定,提升思想认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5)执法设备管理使用不当。如存在现场出警时执法记录仪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8月全体中队长会议上组织学习《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规定》,开展警示教育,增加执法记录仪配备,建立管理使用台账,明确每台设备管理使用人责任。法制中队每月对各中队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彻底杜绝了执法设备管理使用不当问题。
(16)个别中队存在民警因事因假不在岗时辅警单独执勤执法的行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大队于2024年7月制定下发《关于乡镇交警中队联合执法、联合值班暂行规定》,调整乡镇中队执法模式,对应当由2名及以上民警进行的执法活动,均以牵头中队名义组织2名民警联合开展,确保了执法主体合法、程序合法。
(17)案卷文书制作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法制中队对年内所有行政处罚案卷和刑事处罚案卷进行全面清理,对制作不规范的案卷文书逐一整改。大队制定2024年民辅警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计划和案卷评查考核办法,将案卷文书制作规范纳入培训内容,2024年9月进行了一次业务培训,年内共下发《案卷评查情况通报》2期。
8.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18)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7月党总支委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要过紧日子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修改完善了大队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支出审核把关,彻底杜绝了此类现象。
(19)票据附件不齐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修改完善了大队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费用支出报账附件要素,明细清单须经执法办案中队经手人、中队长、分管大队领导审核签字确认,财务人员严格报账附件审核。
(20)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修改完善了大队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规定,物品采购由各中队书面呈报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或大队长签字同意后由综合中队按程序进行采购,安排专人对采购物品建立入库出库清单,经收货人、领用人签字确认作为报账附件。
(21)加班用餐审批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修改完善了大队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加班用餐中队提前报备审批制度,对加班用餐须由所属中队事先填写审批表,报值班领导和大队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用餐,审批表由用餐人员签字后作为报账附件交财务审核后报账。
(22)乡村振兴工作经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7月党总支班子会议学习县《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保障范围和标准足额保障到位。
9.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23)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该问题巡察期间已进行了认真自查并写出详细情况说明上报巡察组。2024年8月党总支委会议重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管理规定,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对所有工程项目都按“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实施。
(24)对工程量验收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该问题巡察期间已进行认真自查并写出详细情况说明上报巡察组。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对工程项目监管、项目验收、项目资料收集等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2024年7月以后实施的所有工程项目,均由项目实施中队、中队分管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逐项验收并签字确认。项目实施中队加强了项目施工监管,对标志标牌标线等工程均由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前后对比图片存档,对增加或变更工程量事项均由项目实施中队按程序申报,履行签字审批手续后实施。
(25)对建设项目监管指导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该问题巡察期间已进行认真自查并做出详细情况说明上报巡察组。对2024年7月以来实施的所有工程项目均明确监管责任领导和责任中队负责项目施工过程监管,发现不按照设计方案要求或相关标准规定施工的问题即时予以纠正。
10.工作作风不实。
(26)交通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如个别重点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检查记录全部为电脑打印,存在“模板化”检查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8月党总支委会议上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力戒形式主义等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责任中队中队长和责任人予以问责处理。举一反三对企业安全监管检查记录进行规范,杜绝了检查记录“模板化”的问题。
(27)文稿材料把关不严,起草文件、审核材料不认真不细致。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7月大队班子会议就文稿材料审核把关问题进行明确,所有发文稿须经拟稿人所在中队中队长、综合中队长、分管领导逐级审核签字后,呈送主要领导签发。
(三)完善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有差距
11.机构设置不科学。
(28)现有乡镇中队的执法模式无法满足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随着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提高,违法执法的成本和风险已然与日俱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7月制定下发《关于乡镇交警中队联合执法、联合值班暂行规定》,调整乡镇中队执法模式,对应当由2名及以上民警进行的执法活动,均以牵头中队名义组织2名民警联合开展,确保了执法主体合法、程序合法。
(29)辅警待遇低,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4月研究下发了《关于明确交警大队辅警招聘有关事项的会议纪要》,严把辅警招聘入口;制定《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严控队伍风险;制定《交警大队辅警管理责任制规定》,压实管理责任。
12.队伍管理不到位。
(30)管理制度不完善。对辅警队伍的管理还是参照县公安局“一村一辅警”管理办法执行,指导性和操作性不强,没有结合交警工作的职能职责出台专门的辅警管理制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县公安局2024年8月1日起施行的《隆回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已将交通辅警纳入统一管理,党总支2024年8月2日制定了《交警大队辅警管理责任制规定》,全面压实管理责任。
(31)严管和厚爱没有结合。民辅警普遍反映工作任务重、责任压力大,正常休息得不到保障,身心俱疲,大队对民辅警的关爱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10-12月部署开展伍管理大提质专项行动,分层级落实谈心谈话要求,全面摸排队伍风险隐患,掌握队伍动态。县公安局统筹安排民辅警年休假和轮休调休;大队2024年9月安排所有民辅警进行了健康体检;双警家庭民辅警不同时安排节假日值班执勤;落实因病住院民辅警和一线执勤人员看望慰问机制。
(32)教育培训不经常。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2024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计划,2024年9月举办业务培训班一期,轮流安排新进人员到法制中队跟师学徒一周。年内分层级组织学习《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责任追究规定》和《交警大队辅警管理责任制规定》,开展全员廉政警示教育大会2次,参加上级警示教育视频会3次,邀请县公安局主要领导、派驻纪检组领导参加大队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进行警示,形成强力震慑,“微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13.从严治警有差距。
(33)警示教育力度不大,覆盖面不广。只满足于完成上面的规定工作,没有将廉政教育贯穿于工作始终。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党总支认真落实廉政教育主体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每半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一次。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年内分层级组织学习《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责任追究规定》和《交警大队辅警管理责任制规定》,开展全员廉政警示教育大会2次,组织参加上级警示教育视频会3次。
(34)对违规违纪民辅警的处理失之于软。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2021年以来受处理的人员对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查,无处理“宽松软”的问题。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年内组织纪律作风专项督查4次,配合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各1次,扎实开展深化“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发现问题严厉追责问责,强化追责问责震慑力,民辅警违法违纪人数大幅下降。
(35)不正之风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聚焦车驾管业务办理、交通违法处罚、执法办案等重点岗位认真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广泛公布投诉电话,设立举报箱,核查信访投诉举报问题线索22条;压实监督责任,中队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分管联系大队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强化监督措施,大队领导每月进行一次日常监督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督查检查;强化警示教育,年内开展全员廉政警示教育大会2次,参加上级警示教育视频会3次,通报典型案例进行警示,形成强力震慑。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1.机构设置不科学。
(36)在当前警力、物力、财力严重不足的形势下,“一乡镇一中队”是不切实际的不合理设置。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大队党总支就公安机构改革中交警大队机构设置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建议对现有25个乡镇交警中队进行撤并,已向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专题汇报,待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后落实到位。
14.人才引进有欠缺。
(37)科技中队成立以来一直没有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科技设备交由一名辅警操作,缺乏长期可持续性管理,急需引进专业人才。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已向县公安局党委提交选调或招聘1名专业技术民警的报告,县公安局2025年计划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交警大队1名),已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并在《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发布,待招考后落实到位。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交警大队党总支将继续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以高质量巡视整改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压实“一岗双责”。二是要持续用力防反弹。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开展定期自查,适时组织“回头看”,全面巩固整改成果。三是要建章立制保长效。持续举一反三进行查漏补缺,建立跟踪问效和抽查复核机制,切实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相结合,形成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39-8235343;电子邮箱:lhgajj8235343@163.com。

                              中共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总支部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稿件单位:隆回县交警大队 一审: 二审: 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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