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对中共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7月9日,市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向中共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上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示。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精心谋划、扎实推进。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扛牢主体责任。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巡察整改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要求全院上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中来,坚持问题导向,直面巡察发现的各类问题,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将整改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二是认真研究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市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反馈问题后,我院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逐一研究,经反复讨论研究,明确了牵头整改领导、整改责任部门、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要求各责任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整改要求,逐项整改到位。根据巡察整改要求,8月28日我院高标准开展了2024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认领,深挖问题根源,为精准整改进一步强化了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三是扎实推动整改,提升整改成效。院党组始终坚持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挂图式作战,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4次、调度6次,对在巡察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迅速行动,积极应对,找准着力点,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打破信息壁垒,凝聚工作合力。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13项,扎紧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聚焦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不深入。
(1)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学习研讨不够深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文件精神,提升规范开展中心组学习的意识;对中心组学习方案进行完善,确保按流程扎实开展,详实做好发言记录;邀请县委宣传部同志列席旁听,对我院中心组学习进行把关,进一步提高了中心组学习质量。
(2)学用结合不强,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将政治理论与检察业务结合起来学习,开展交流研讨;邀请县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组作专题辅导,拓展学习深度;开展“办案经验交流会”,把理论学习转化为工作经验;开展“青年干警上讲台”活动,为青年干警提供了政治理论与检察业务共融互通的平台;开展“读书分享会”,打造“以学促用,以用促学,学用结合”的浓厚学习氛围。
(3)会议记录不够严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明确由党员干警做党组会、中心组会议记录。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4)宣传效果与工作要求、群众诉求存在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坚持守正创新,聚焦党的工作需要和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期盼,探索思考如何让检察宣传工作既有“意义”又有“意思”。围绕“四大检察”精耕细作,策划制作或转载《行政检察‘tips’,你get了吗?》《这个夏天,行政检察‘燃’气十足》《【动漫】数读检察公益诉讼十年》等主题宣传产品并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官方账号发布推广。构建“优办案、精提炼、育典型”的案例培育模式,通过举办“办案经验交流会”“优秀文书评比”“青年干警上讲台”等活动,全面提升优案意识,深挖典型案例。今年,我院1人荣获省级业务标兵称号,3人在省级业务竞赛中获奖,1个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活动监督优秀案例”,3个案件获评省、市优秀案件、典型案例,1个法律文书获评省优秀法律文书。
(5)宣传方式较为单一。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强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2024年,我院围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策划制作了《以“法”为名 守护少年的你》普法宣传视频,于八一建军节制作了《致敬铁血军魂·续写检察荣光》主题视频,参与拍摄了邵阳市检察院“喜迎国庆”特辑视频。线上、线下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官方账号发布典型案例、图解工作报告、普法小视频、“漫”说检察工作,线下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40余场,通过模拟法庭、情景剧表演、以案释法、面对面普法交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凝聚法治正能量,传播检察好声音。
3.落实污染防治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环保法规执行不够到位。
(6)对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法律监督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办案人员学习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相关法律文件,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并加大对该类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
(7)法律监督履职不完全到位,予以行政处罚的较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发了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两法衔接和抓实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反向衔接工作内部衔接,加强法律监督。我院严格把握起诉和不起诉条件,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不起诉案件,依法通过反向衔接机制提出检察意见。通过磋商会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和恢复治理相关费用共计159万余元。
4.推进公益诉讼存在短板。
(8)对公益诉讼的准确把握方面存在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学习了《公益诉讼检察业务》《<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理解与适用》,传阅并学习《民事公益诉讼原理与框架》《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务实指引》等书籍,订购《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指导》3套用于业务学习。在办案全过程注重运用大数据软件检索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法律引用准确。干警积极参加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培训、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培训等业务学习班。
(9)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够顺畅,对相关部门履职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我院与人大、政协出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暂行办法》,为检察机关积极履职提供线索和有力支撑。同时,我院联合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隆回县教育局等多个部门召开座谈会,市监局多次检查行动邀请我院全程监督执法,加强办案联动。
5.两法衔接平台沟通协调不通畅,平台利用率不高。
(10)对两法衔接信息平台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我院将制发的检察意见全部录入两法衔接平台。我院制发过检察意见的行政机关全部续费开通了平台账户,到期案件全部在平台内进行回复。
(二)反馈问题: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方面
6.履行主体责任有偏差。
(11)从严治院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党组中心组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多次召开全院干警会议,对节假日正风肃纪、党风廉政建设、清廉检察建设、党纪学习教育、“十必严”等工作进行部署、强调,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干警,为干警敲响警钟。
(12)清廉建设活动未全面有效开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清廉家风”家访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内容和分工,确保了“清廉家风”家访活动扎实开展。对家访活动和上交表格进行了督促和把关,杜绝了表格信息不完整,走访流于形式的现象。
7.落实监督责任有弱项。
(13)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偏差。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加强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参加上级党纪学习专题培训班、业务视频培训、政法系统政治轮训4次,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纪律处分条例集中学习,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②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牙扯袖、红脸出汗,对违纪违法问题予以查处,诫勉3人,给予警告处分1人。
(14)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助党组抓廉政建设主动性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积极参加检察院党组会议特别是“三重一大”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做到应到尽到,履行监督职责。2024年,参加检察院党组会议、工作会议及干部职工会议9次。
②加强监督检查,紧盯重要节点,对检察院第一议题、干部作风、公务用车情况开展专项督查3次,对迟到早退现象及时进行通报。强化警示教育,对近年来政法干警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印发通报。
(15)派驻力量严重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落实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要求,有力保障纪检监察组人员。加强联合督查,与县委政法委政工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政法各单位开展政治督察和作风巡查,印发通报,并督促抓好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统筹监督力量,对有关案件开展执法监督、法律监督,推动各项监督协同发力。
8.检察主责主业存在短板。
(16)部分案件办案质效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办案人员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提升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给检察官订购《证据为王》、《公诉案件证据参考标准》等工具书。我院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讨论等机制加强案件把关。
(17)继续取保候审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办案人员学习《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将规定应用到日常办案中,规范化执法。
(18)部分案件逮捕把关有欠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等规定。我院已制定相关制度,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监督和把关。
(19)在发出的部分检察建议书中未针对同类案件提出同类同改、举一反三的建议。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我院规范了检察建议书的制作,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相关单位存在管理问题,针对此类案件已提出同类同改、举一反三的建议。被建议单位均按照本院建议部署落实,制定相关制度,开展了系列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9.执法司法“三个规定”填报主动性不够。
(20)部分干警存在思想顾虑,各月填报差距大,存在为完成任务而填报的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三个规定”进行了学习,召开全院干警会议,组织全体干警一起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文件,增强了干警自觉填报“三个规定”的意识。安排检务督察专干负责“三个规定”的督促提醒和填报工作,每月及时提醒干警按时如实填报。
10.机关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存在不足。
(21)干部职工的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及时将档案资料移交县委组织部档案管理室,加强了干部职工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及时将干警晋升、退休等信息在《队伍管理系统》和《湖南省机构编制综合管理平台》进行了更新。
(22)签订承诺书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召开全院干警会议,对承诺书签订等工作进行强调,提升工作积极性和严谨性,强化了机关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23)政务公开不规范,门户网站更新不及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及时更新新闻发布、本院动态、检务指南、热点聚焦等栏目,规范检务公开内容。
(24)保密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抓好宣传教育,增强全体检察人员保密意识。坚持常态化抓好保密制度规定的学习,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保密工作的意识和水平。同时,观看保密教育片、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分享保密案例等5次,使大家不断增强保密观念,自觉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
1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25)开展工会活动发放实物缺工会文体活动方案。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规范本院工会活动开展流程,明确工会经费收支范围、审批流程等,确保活动开展符合规定。
(26)个别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补充完善政府采购手续。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实施政府采购,遏制不规范采购行为的发生。
(27)核销借款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和文件,已整章建制,完善了《隆回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和财务手续,从制度层面加强对个人借款的管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8)财务处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整章建制,完善《隆回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明确经费收支范围、审批流程等,保障资金合理使用。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2.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作用发挥欠佳。
(29)党组会与院务会混开。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完善《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制定《隆回县人民检察院院务会会议制度》,严格按规定开展议事活动。
(30)研究人事问题时,当事人应当回避未回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研究人事问题时当事人回避的规定。
(31)党组组织原则和议事制度坚持不彻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行认真学习,提升严格执行党组组织原则和议事规则的意识。完善《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认真执行党组组织原则和议事规则。
13.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抓得不细。
(32)党内组织生活会缺少部分规定环节。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党总支制定组织生活会工作指南,对各环节制定详细操作流程,将工作流程进行细化,联点领导全程参与,确保各支部按要求扎实开展组织生活会。
(33)机关党员日常监督管理不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党总支加强指导,督促各支部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联点领导和党总支开展不定期检查,督促各支部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
(34)党建业务培训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举办政法干警联学班,参加各级培训班,提升干警党务工作能力;党总支每月制定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指导督促各支部落实好“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党总支对各党支部党员学时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提醒督促,确保每一名党员都按要求达到规定学时。
14.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35)机关2014年至2022年九年时间里未招录新进公务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与县委组织部的对接,加大了公务员招考力度。
(36)干警队伍结构断层,后备力量严重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开展“隆检讲堂”活动,提升了干警政治理论水平和办案能力,不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向相关部门申报公务员招录,解决干警队伍结构断层的问题,充足后备力量。
(四)巡视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5.审计整改尚有问题未完成整改。
(37)权属未完全厘清,未办理产权证。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成立房屋资产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资产确权工作,积极做好房屋的遗留问题处理。2024年12月10日,我院已取得了不动产证。
(38)资产被借用未签订借用合同。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7月31日,我院与借用单位签订办公用房借用协议书,明确了借用面积、年限、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
(39)往来款项未清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全面清理往来款项,摸清家底,清理遗留问题。整章建制,规范完善《隆回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加强对往来款的管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持续整改的自觉性。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组织干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让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防止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增强持续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深化标本兼治,增强持续整改的针对性。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督办,确保稳妥推进。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对巡察整改过程中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与最新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确保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严肃问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三)深化成果运用,增强持续整改的有效性。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将巡察整改成果与检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加快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对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系统总结提炼,让各部门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工作水平,推动全院整体工作质效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39-8232307;电子邮箱:173011111@qq.com。
中共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4月28日
稿件单位:隆回县人民检察院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