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5月1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隆回县森林公安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隆回县森林公安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上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示。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巡察意见反馈后,县森林公安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对党忠诚的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难点问题,带领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深入剖析根源、查找症结,坚决督促问题整改到位。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局整改领导小组牵头协调督促各项整改任务,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组织保障到位、扎实有序推进。
(二)细化整改举措,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7月制定下发了《中共隆回县森林公安局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情况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问题逐项分解,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规定了整改时限,列出了整改问题清单,压实整改主体责任。9月召开县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逐条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三)强化跟踪问效,推动落地见效。巡察集中整改期内,局党组召开了4次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研究讨论整改进展情况和存在困难,及时优化整改举措。通过倒排时间节点、加强督办提醒,形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合力攻坚的整改氛围,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所有问题整改。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建章立制,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做到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不断构建常态长效机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有欠缺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理念有差距,主动作为不够。
(1)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发展理念同落实森林公安主责主业结合不紧密,特别是转隶后在落实预防打击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违法犯罪新的职能方面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以学习促提升。2024年7月组织全体民辅警再次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阐述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二是以打击促治理。制定了“生态三湘2024”专项行动方案,针对碎石场、采砂场、房地产开发等重点区域部位、重点单位、重点问题开展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线索摸底排查,收集环境类案件线索25条。三是以机制平台促工作推进。制定森林公安联系人制度,确定每个民警联系一个乡镇,对所属乡镇辖区内的情况跟踪处理;建立森林公安执法办案大数据模型,及时掌握数据,用科技引领办案工作。
2.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及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2)对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识不充分,党组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到位,理论学习时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学习内容较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局党组开展“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且已按要求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并长期坚持。二是2024年6月局党组意识形态研判会议中“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2024年7月局党组开展专题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关于政法工作内容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党组将长效坚持“第一议题”学习。
3.强化意识形态建设有“偏差”。
(3)理论学习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没有按照中心组学习“六个环节”开展学习,学习内容没有结合单位实际,集中导学、中心发言、研讨发言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隆回县森林公安局《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结合森林公安实际,根据学习方案,整改期7月至今(每月一次)严格按照个人自学、集中导学、中心发言、讨论发言、总结发言、学习成果运用“六大环节”顺序开展中心组学习。
(4)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5月,召开意识形态领域专题研究会议,对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再部署。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意识形态专题讨论、两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同时要求各班子成员做到知责履责担责,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避免意识形态工作流于形式的情况。
4.在行刑衔接工作中存在沟通协调不力,与相关部门配合存在短板。
(5)在办理某镇擅自出售矿产资源一案中,因与相关单位协调沟通不到位,留下执法隐患。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沟通更加顺畅。2024年5月,我局及时向相关单位转发了文件,保障信息畅通和沟通协调,排除执法隐患。二是责任更加明确。明确由分管领导联系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案件移送、信息通报、执法保障等长效工作机制。三是协作更加给力。县森林公安局成立了“生态三湘2024”领导小组,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全力推进“生态三湘2024”工作。年内,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有差距
5.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6)个别支出附件不齐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组织全局民辅警再次学习《隆回县森林公安局内控制度》,同时对我局现行财务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二是2024年8月再次对部门内勤及财务人员进行了财务法规及政策的培训,要求相关人员熟悉财务流程,严格按照财务政策执行。三是局党组对巡察中所发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
(7)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召开了党组班子专门会议就无政府采购合同的问题分析发生原因,其根源:一方面是财务及内勤人员没有认真学习相关的政府采购的文件,另一方面是是思维固化,一味按之前的相关财务惯例施行。局党组进一步细化责任,并依法依规依责履行各项财务管理职责。二是2024年8月组织全局民辅警进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培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之后所有相关票据报销均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并附采购合同和验收单。
6.执法办案不严谨。
(8)通过调阅刑事案卷材料,发现森林公安局刑事案卷制作不细致不严谨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以责任落实促及时整改。2024年8月,我局作出对案卷整理装订中出现问题的两名责任人员通报批评的决定,责令相关责任人员迅速查找有问题的案卷进行整改,并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对所有存放在县公安局的案卷相关法律文书进行回头看和一一检查,要求所有办案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刑事案卷立卷规范》的相关要求整理案卷、装订案卷,确保不出现张冠李戴、名字写错、数字算错等问题。在回头看和一一检查中,没有发现其他案卷中有不严谨的问题。二是以严格工作促工作规范。要求全局民辅警在隆回县公安局内网学习《隆回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管理使用规定》、《办案单位使用执法办案中心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区安全规范管理的通知》、《湖南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安全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四个一律”的通知》,提高执法办案的严谨性。三是以学习促工作提高。2024年7月份,我局3次组织民警开展强化规范执法专题培训,对民警从接处警、受立案、办案区使用、刑事案件办理及后续档案整理等易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培训。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弱项
7.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轻党建重业务的问题。
(9)部分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有偏差,没有充分认识到党建在森林公安工作中的政治引领作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由党组书记就党建与业务相互促进组织专题研讨。会后由分管领导就增强党性意识对相关党员干部分别开展了谈心谈话,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理念。二是2024年8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党的相关理论知识和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等。通过召开党建与业务相互促进专题研讨会,明确整改工作的目标和方向。三是每月组织党员结合自身实际,下沉到社区和乡村振兴驻点村,近距离服务群众。整改期以来组织支部17名党员积极参与社区联创6次、巡逻值守23次和交通疏导志愿服务22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红”引领“公安蓝”,助推党建与公安业务工作结合。
(10)落实“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不到位,主题党日存在活动内容单一,满足于文件学习,很少立足岗位实际开展实践活动和红色教育。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落实。我局机关党支部制定“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及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明确活动主题、课程内容、时间和形式。二是丰富活动形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结合党员的兴趣爱好和岗位实际,邀请县委党校相关同志开展专题宣讲、并开展专题研讨等活动。丰富了主题党日的活动内容,改变单一的文件学习模式。三是加强红色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认识。分别于2024年7月、11月组织全体党员前往烈士公园等地瞻仰学习和观看红色影片等活动,让党员深刻感受革命先烈的英勇事迹和崇高精神,激发他们的爱国热情和奋斗精神。四是立足岗位实际,开展实践活动。整改期组织17名党员结合工作实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22次,在职党员积极参与乡村振兴驻点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6次、到社区参与联创活动6次(7月-12月每月一次),增强党员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8.支部组织生活不够规范。
(11)2022年10月,支部组织党员对支部委员会补选候选人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重新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流程》。二是纠正2022年增选支委委员资料汇编相关资料,确保选举的合法性。三是我局严格落实《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流程》,圆满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9.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到位,个别班子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够。
(12)对分管部门民辅警监管不到位,导致个别民警不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作风不够扎实,纪律规矩意识不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2024年9月组织全体民辅警学习纪检“一案双查”工作机制,提升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水平。二是开展谈心谈话。2024年6月、10月主要负责人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民辅警分别进行了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部门民辅警政治学习、纪律作风和业务工作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监督。三是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2024年4月、10月组织全体民辅警观看《初心迷失》系列、《警钟》系列、《家风之痛》等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件通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严格遵章守纪。四是加强监管,及时从严处理各类违纪。
(四)落实同类同改、未巡先改整改效果不明显
10.落实同类同改、未巡先改整改效果不明显。
(13)十二届省委巡视邵阳反馈意见以来,本轮巡察发现,森林公安局党组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还存在深度不够,中心组学习时中心发言、研讨发言不充分。少数民警在主题教育中学习流于形式,没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我局完善制订了《隆回县森林公安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二是深化学习内容。根据县委安排和学习制定了具体的学习计划,将学习内容分解为具体的学习任务,并设定合理的时间表,确保学习计划具有操作性。三是创新学习方式。采用每月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邀请专家宣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学教活动,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以身边的好榜样事迹开展学习,展示党员风采,教育党员干部,促进其完善提升自我。在中心组学习中,党组班子成员积极发言,深入思考学习内容,结合时事和工作提出自己有针对性的见解和建议。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无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我局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一步,我单位将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县委巡察整改成果,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转变工作作风,以巡察整改成效推进森林公安工作提质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强化标本兼治,全面抓好问题整改到位。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表交账,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察整改的成效。
(三)运用巡察成果,全面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立足长远,努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整改成果,着力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森林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39-8232616。
中共隆回县森林公安局党组
2025年4月25日
稿件单位:隆回县森林公安局 ( 一审: 二审: 三审: )